苏轼《凌虚台记》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苏轼:凌虚台记

苏轼

国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终南,而都邑之丽者,莫近于扶风。以至近求最高,其势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尝知有山焉。虽非事之所以损益,而物理有不当然者。此凌虚之所为筑也。

方其未筑也,太守陈公杖履逍遥于其下,见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墙外而见其髻也,曰:“是必有异。”使工凿其前为方池,以其土筑台,高出于屋之檐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为山之踊跃奋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虚。”以告其从事苏轼,而求文以为记,轼复于公曰:“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窜伏。方是时,岂知有凌虚台耶?废兴成毁,相寻于无穷,则台之复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尝试与公登台而望,其东则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而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计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者,岂特百倍于台而已哉!然而,数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禾黍荆棘丘墟陇亩矣,而况于此台欤!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于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

既以言于公,退而为之记。

这篇文章为苏轼任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签判时作,当在嘉祐八年(1063)。其时凤翔太守为陈希亮(字公弼)。关于它的写作还有一段趣事。《河南邵氏闻见后录》说:“东坡作府斋醮祷祈诸小文,公弼必涂黑改定,数往反,至为公弼作《凌虚台记》……公弼览之笑曰:‘吾亲苏明允犹子也,某犹孙子也。平日故不以辞色假之者,以其年少暴得大名,惧夫满而不胜也,乃不吾乐邪?’不易一字,亟命刻之石。”陈希亮是苏轼的前辈同乡,对他很是器重,尤其是对这篇《凌虚台记》极为激赏。

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记》中说:“大抵记者,盖所以备不忘。如记营建,当记月日之久近,工费之多少,主佐之姓名,叙事之后,略作议论以结之,此为正体。”然而作者在此文中,除了简要地交代台的修建缘由及经过外,对其他营建诸事了无所涉,甚至也没有对高台的落成命名表示祝贺,对台主的闲情雅致进行赞美,而只是以台的修建为媒介,就自然和人事的变化无常问题,谈了一些寄想深远的宏论,显示了构思上的独特之处。

面对新建成的高台,作者想到的是:“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然后便紧切“台”字,在与“废兴成毁”四字时时呼应的过程中,逐层推衍论证,给人以足致触发深思遐想的启迪。

作者先言台的从无而有。当其建造之前,谁能想到它今天会耸立于荒野之上呢?接着话题一转,说兴成废毁,总是相互交替,以至于无穷,那么,高台再从有而无,复变为一片荒野,实在也是很难预料的。这段议论,从兴成着笔,而又归结到废毁之上,构成了第一层的论证。

接着,作者又说,高台的这种变化无常的命运,其实已在登台所见的秦、汉、隋、唐四朝宫殿的遗址中得到了预示。推想当初它们那种宏大坚固的气势,无疑是百倍于此台之上,然而数世之后,剩下的只是一片丘墟。宫殿尚且如此,何况一座土台呢?在这一层议论中,作者既以宫殿的兴成废毁的变化映衬出了凌虚台的必然结局,同时也说明了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成而毁,难以长久存在的。

第三层,作者以“台犹不足恃以长久”,来映衬出人事得失的飘忽不定、难以把握,指出如果有人“欲以夸世而自足”,那就会显得很可笑。这样,作者就由对物的命运的论证转向了对人的命运的思考,从而将文意引向深入。

在作者看来,物质世界只是一连串兴成废毁的轮转循回,而人的一生又更象雪泥鸿爪那样表现为一种暂时性和流逝性,那么,置身于自然和人事的种种无常变化中,个体有限的生命能否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呢?对此,作者的回答是肯定的:“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至于这种真正可以永久依靠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却没有明说,在给人们留下一个值得深思回味的问题之后,全文便戛然而止了。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苏轼的其他作品中,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八声甘州·寄参寥子》中,作者说:“不用思量今古,俯仰昔人非。谁似东坡老,白首忘机”。表现了对沧桑世变的否弃和超脱;其《定风波·沙湖道中遇雨》又说:“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表现了对人事变化的一种超然旷达的观照;而其《临江仙·夜归临皋》所言的“夜阑风静穀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则更是在说明,人生应最终把持的,不是外在的追逐,而是一种内在的依持和归向。如果对人生的意蕴有了这份妙悟和参会,那么便能从容地“游于物之外”,“无所往而不乐”(《超然台记》),从而在自然和人事的种种无常变化中,发现和把握一个个有意义的美的事物,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安慰和寄托,这便是作者所言的“世有足恃者”的底蕴。

这篇文章,构思新颖,立意深刻。对世事沧桑的兴叹和议论,足以引发读者对人生哲理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