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容斋续笔》译文与赏析

容斋续笔

戒石铭

【原文】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太宗皇帝书此以赐郡国,立于厅事之南,谓之《戒石铭》。按成都人景焕[1],有《野人闲话》一书,乾德三年所作。其首篇《颁令箴》,载蜀王孟昶为文颁诸邑云:“朕念赤子[2],旰食宵衣[3]。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4],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5]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可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凡二十四句。昶区区爱民之心,在五季[6]诸僭伪之君为可称也,但语言皆不工[7],唯经表出者,词简理尽,遂成王言,盖家所谓夺胎换骨法也。

【注释】

[1]景焕:着名北宋官吏。着有《野人寒语》、《牧竖闲谈》等。宋乾德年间,朝中立郡国戒石碑,上面就刻有《野人寒语》中的句子:“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2]念:关心,想念。赤子,忠于朝廷的百姓。[3]旰食宵衣:天色很晚才吃饭,天不亮就穿衣起来。形容勤于政事。例如,南朝陈文人徐陵《陈文帝哀策文》:“勤民听政,旰食宵衣。”[4]政存三异:处理政务要达到三种现象出现,即蝗虫不入境,鸟兽懂礼仪,儿童有仁心。[5]留犊:三国时时苗出任寿春县令,驾黄牛赴任,离任时将牛犊留下。比喻为官清廉。[6]五季:五代。[7]不工:不够精炼。

【译文】

“你们的俸禄,都来自民膏民脂;百姓虽然容易欺负,上天却很难欺骗。”宋太宗把他写的这四句赐给各郡的官员,立碑在公堂南面,称作《戒石铭》。成都人景焕,在宋太祖乾德三年时,写了一本名为《野人闲话》的书。第一篇名《颁令箴》,记载了蜀国国君孟昶曾写文章颁给各地方官员,他说:“寡人体恤关心百姓疾苦,夜里很晚才吃饭,天不亮就起床。之所以给你们讲这番话,是希望你们要关心爱护百姓。治理地方要达到‘三异’即没有蝗虫入境,鸟兽懂礼仪,儿童有仁心,治理的方法不同,但道理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做官要有一定的原则,不能扰乱百姓的生活。处理事情要宽松得当,才可以端正民风。可以对百姓征税,不能过于剥削百姓。虐待百姓很容易,但你们却很难欺骗上天。田赋和税收是国家的根本,军队和政府是国家的依托。我对你们的赏罚,是决不会拖延的。你们所得的俸禄,都是民脂民膏。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最重要的莫过于懂得对百姓仁慈。希望你们都要以此为戒,要很好体会这个意思。”共写了二十四句。孟昶这一点关爱百姓之心,在五代十国那些割据地方的君主里面,可以算是比较好的了。但其语言不精简,唯有从中归纳出来的四句,言辞简要,道理尽说,于是成为宋太宗的名言。这大概就是诗人们所用的脱胎换骨的写作方法吧。

【评析】

从本文中可以得知,戒石铭虽起于唐明皇,但具体内容却没有传下来。“尔俸尔禄”戒石铭的原作者应该是五代时的蜀主孟昶,宋灭蜀后,宋太宗把这个戒石铭写下来,颁行天下。后来又重新归纳书写,最终成为了宋太宗的名言。孟昶在《颁令箴》中只用了二十四句就将治国之道详尽的论述出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引用典故,指治理政务有前例和规律可循;“驱鸡为理,留犊为规”是具体的治理方法,前面的是说牧民要顺势而为,后面则指出不要贪腐,要清廉为官。宽猛也是为政的手段,只要宽猛相济,就能移风易俗。无令侵消,无使疮痍,都是要善待百姓。作为一种警示,作为一种教育,戒石铭之类的东西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它最起码是对官员的一个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