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八章·柔弱胜刚强》翻译与解读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八章 柔弱胜刚强》翻译与解读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01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02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03正言若反01

今 译

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之物,而攻击坚强的东西,没有能胜过水的,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弱的能战胜强的,柔的能战胜刚的,天下人无有不知,却都不能实践。

因此圣人曾说:“能承受国家污秽耻辱的人,可以成为国家之主;能承受国家不祥祸殃的人,可以成为天下之王。”正面的话,好像是反话。

评 议

本章是在阐明柔弱胜刚强的命题,它虽是哲学命题,但却可以普遍运用;同时它也是兵法思想,可以用于军事斗争。

老子为了阐明本章的主旨,他以水为例,说水虽然柔弱,而攻击坚强的金石之类,非水莫属,认为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因此,在老子看来,世人都应当实践“柔弱胜刚强”的理论。但是,老子认为令其遗憾的是:“天下莫不知”,但却“莫能行”。老子为了能让世人高度重视“柔弱胜刚强”的理论,就出示“重言”即古代先贤圣哲之言,以期达到增强感染力的效果。老子所谓“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即是庄子所谓的“重言”。老子认为能“受国之垢”、“受国之不祥”之人,即具有以柔弱胜刚强的意志,方能担当国家之主。

从构思与结构上而言,本章是分三个层次来阐明主旨的。其一,先以柔弱之水能攻坚强为例,来说明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其二,说明世人皆知此理,但却“莫能行”之。其三,举出圣人“重言”,以期引起世人的重视。这三个层次,环环相扣,层次分明。

当今世界,与老子所处时代不同,处理国家与国际事务,不能只用“以柔克刚”之策,应当刚柔兼济,才是上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注释



01 莫之能胜:即“莫能胜之”的倒句。 之,指水。 以:河上公本、严遵本等无“以”字,诸本皆有“以”字。

林希逸曰:“水为至弱,而能攻坚强,世未有能胜之者。千金之堤,败于蚁穴之漏,是弱之胜刚者。无以易于水也,故曰‘其无以易之’。”

吴澄曰:“金石至坚,然磨金石皆须用水,是水为攻坚强之第一物。莫有能先之者,欲以他物易之,而无可易之也。”

奚侗曰:“击之无创,刺之无伤,斩之不断,焚之不然,天下固无可以变易,此水之物也。”

02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河上公本、王弼本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傅奕本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误。

林希逸曰:“弱能胜强,柔能胜刚,如水之易见,人莫不知之。而至道在于能柔能弱者,莫之能行也。”

吴澄曰:“水为至柔弱之物,而能攻至坚刚之金石,此柔弱能胜刚强。天下之人莫不知之,而莫有能行柔弱之事者,盖叹之也。”

奚侗曰:“知之非艰,行之维艰。”

03 垢:《说文解字》曰:“垢,浊也。”吴澄曰:“垢,污秽也。” 不祥:不吉善,祸殃。

河上公曰:“人君能受国家之垢浊者,若江海不逆小流,则能长保其社稷,为一国之君主也。人君能引过自与,代民受不祥之殃,则可以王天下。”

林希逸曰:“故古圣人常有言曰:‘能受一国之垢者,方可为社稷主;能受一国之不祥者,方可为天下王。’此即‘知其荣,守其辱’之意。不祥者,不美之名也。盖位至高者,不可为天下求胜,须能忍辱,则可以居人之上。”

吴澄曰:“污秽不吉善,人所耻贱以为卑辱,圣人则不然,虽一国以污秽不吉善之名归之己,皆受之不辞,盖能柔弱,甘以卑辱自处,非如刚强之人欲以尊荣上人也,然神所歆享而可以主社稷,民所向往而可以王天下。强刚者神怒民叛而失国失天下。柔弱者神祐民附,有国有天下。此柔弱胜刚强之效也。”

01 正言若反:有两种不同诠释:

其一,河上公曰:“此乃正直之言,世人不知,以为反言。”

其二,奚侗曰:“高延第曰:‘此语并发明上下篇立言之旨。凡篇中所谓致虚守静、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柔弱胜刚强、不益生则生、无为则有为、不争莫与争、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而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恐世人不察,故著此以晓读者。’”按:奚侗引自高延第《老子证义》,而对老子“正言若反”诠释,非常精辟,见解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