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国语·祭公谏穆王征犬戎》原文鉴赏

《先秦散文·国语·祭公谏穆王征犬戎》原文鉴赏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 “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11),明利害之乡(12),以文修之(13),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王世后稷(14),从服事虞、夏(15)。乃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16),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17),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18),不忝前人(19)。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20),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21)。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22),邦外侯服(23),侯、卫宾服(24),蛮、夷要服(25),戎、狄荒服(26)。甸服者祭(27),侯服者祀(28),宾服者享(29),要服者贡(30),荒服者王(31)。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32),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仕之终也(33),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犬戎树惇(34)。帅旧德而守终纯固 (35),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注释】 ①穆王:周穆王,公元前1001年——公元前947年在位。犬戎,古代西北戎人的一支。 ②祭(zhai寨)公谋父:周公的后代。蔡:封邑名,今河南开封东北十五里有祭伯城。谋父:祭公的字。 ③观兵:显示兵威。 ④戢(Ji音集):集结。时动:到用兵时机才动用。古时春、夏、秋三时务农,冬时讲武。 ⑤周文公:即周公,名旦,谥号为文。《颂》:指《诗经·周颂·时迈》,相传是周公为武王所作。 ⑥载:句首助词,则。 ⑦橐(gao音高):原为收藏盔甲、弓矢的器具,此处作动词用,收藏。 ⑧肆:传布。时:代词:这。夏:乐章大者为夏。⑨允:信。王:指周武王。 ⑩懋(mao音茂):勉励。 (11)阜:增多、丰富。 (12)乡:地方。 (13)文:礼法。 (14)世:世袭。后稷:尧封周民族始祖弃的官职,司农业。 (15)虞:指舜。夏:指禹。 (16)不窋(zhu音住):弃的儿子。 (17)纂(zuan):通“缵”,继续。绪:前人未竟的事业。 (18)奕世:累代。载:承受。 (19)忝(tian音舔):辱没。(20)帝辛:商纣之名。 (21)商牧:商都城郊外牧野,今河南淇县南。(22)邦内:京畿之内,古制为千里之地。甸:王田。服:服侍于天子。(23)邦外侯服:京畿之外方圆五百里之地,每年朝见天子一次。 (24)侯卫宾服:介于侯服地区与边疆之间的地方,应纳贡,宾见于王。 (25)蛮:卫之外,距王城三千五百里之地。夷:距王城四千里之地。要:有约束之意。 (26)戎、狄:距王城四千五百里至五千里之地。荒:在九州之外,故谓之荒。 (27)祭:供给祭祀天子祖父、父亲的祭品。 (28)祀:供给祭祀天子高祖、曾祖的祭品。 (29)享:供给祭祀天子远祖的祭品。 (30)贡:供给祭神的祭品。 (31)王:王事天子,指进京朝见。 (32)日祭:每天祭一次。月祀:每月祀一次。时享:每季享一次。岁贡:每年贡一次。终王:在诸侯新即位或新王嗣位时进行,一生一次。 (33)大毕、伯仕:犬戎的两个君主。 (34)惇:敦厚。 (35)帅:遵循。纯固:专一。

【今译】 周穆王想要征伐犬戎,祭公谋父规劝他说:“不行。先王历来发扬德治,不炫耀武力。军队平时要保存力量,必要时才动用,一动用就要显出威力,轻易显示便是滥用,滥用就不能使人惧怕。因此周公的《颂》诗说:‘收起戈盾,藏起弓箭。我讲求美德,将它传布于大夏乐章中,武王一定能够使之保全。’先王对于百姓,总是鼓励他们端正德行,使他们的性情更加敦厚;多方面满足他们的物质要求,使他们有称心的器物用具;阐明利害之所在,用礼法教育他们,使他们从事有利的事情而避免有害的事情,感激天子的德治而惧怕天子的威力,所以先王的事业才能够世代相守而且日益强大。

“从前我们的先王后稷为农官,侍奉虞舜、夏禹。到了夏代衰落的时候。农事被废置不务,我们的先王不窋失去了农官的职务,就自己隐匿在戎、狄之间,但他不敢懈怠自己的职责,时时宣扬弃的德行,继续完成前人未竟的事业,修明弃的训教法典,朝夕谨慎勤恳,以敦厚笃实的态度加以保持,以忠信之道来奉行,世世代代承受弃的德行,不辱前人。到了武王,发扬前辈光明的德行又加上慈爱和善的性情,供奉神灵,保养人民,百姓没有不欢欣鼓舞的。商纣王帝辛,对百姓十分残酷。百姓们不堪忍受他的暴虐,欣然拥戴武王,以致出兵于商郊牧野。这并不是先王崇尚武力,而是勤于体恤百姓的痛苦,为他们除害。

“先王的制度是:天子直辖地区甸服,京畿之外方圆五百里之地侯服,侯、卫之间宾服,蛮、夷之地要服,戎、狄之地荒服。甸服要供给天子祭祀祖父、父亲的祭品,侯服要向天子奉献祭祀天子高祖、曾祖的祭品,宾服要供给天子祭祀远祖的祭品,要服要向天子奉献祭神的祭品,荒服要进京朝见天子。甸服每日一次,侯服每月一次,宾服每季一次,要服每年一次,荒服在诸侯新继位或新王嗣位时进行,终生一次。这是先王的教导。如果有不供日祭的,天子就要检查自己的思想;有不供月祀的,就检查自己的言论;有不按季献祭品的,就检查自己的法令;有不进岁贡的,就检查自己规定的尊卑名号;有不来朝见的,就检查自己的德行。以上次序已定还有不来的,就要检查刑法。因此才有惩罚不祭的,征伐不祀的,讨伐不享的,谴责不贡的,晓谕不朝见天子的措施。因此有惩罚的法律,有攻打的军队,有讨伐的武备,有严厉谴责的命令,有晓谕的文辞。如果宜布法令,发出文告后,还有不来供献朝见的,那就要再从自己的德行上检查,不要轻易劳民远征,这样,近处的诸侯没有不听命的,远处的诸侯没有不服从的。

“如今,自从大毕、伯仕死后,犬戎的嗣子按他们的职份来朝见天子,您却说;‘我一定要按他们不行享礼征讨他们,并对之炫耀兵威’。这岂不是不顾先王的教诲,使您将要因此而受挫么!我听说犬戎立性敦厚,能遵循先人的德行,始终专一,他们有理由抵御我们啊!”

周穆王不听,于是就征讨犬戎,得到了四只白狼、四只白鹿回来。从此以后,荒服的就不来朝见了。

【集评】 民国·秦同培《国语评注读本》:“通篇以德字主柱,先取玩兵对勘,次举周代历史作证,次又取周制为言,终乃拍合犬戎。词旨排叠而至,如风樯阵马,而一线贯串,神不外散,极见凝厚之致。周文面目,如是如是。”

【总案】 古有左史记事,右史记言之分。《国语》重在记言,其中劝谏之辞颇多,此文便为代表。祭公谋父的话是本文主体,主旨为“耀德不观兵”,分三个层次,以三个分论点加以论证。这段话引经据典,以古论今,逻辑严密,言辞有力,本身就是一篇十分精彩的说理文章,又加上所论内容为国家大政,并以先王的创业史及统治广阔国土的礼法制度为据,论证中多用排比句式,层层深入,一气呵成,所以显得宏大深刻,气势磅礴,显示了《国语》“深宏杰异”的论辩特色。较之于《尚书》简朴的说理文辞,《国语》已有长足进步,标志着中国论说式散文至此已基本成熟。

祭公谋父主张以德安民,以礼治国,出现越礼之事,也要先“增修于德”,不能滥施兵伐。他的主张与儒家遵崇礼教、施行仁政的治国韬略相一致,具有体恤民隐、爱惜民力的民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