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念完中学后,他父母便决定送他去英国读大学。于是默文·昂达吉就这样乘船离开锡兰,抵达南安普敦。他参加剑桥的入学考试,并于一个月后写信告诉父母一个好消息,他已获女王学院接纳。他们给他寄去三年大学教育的费用。他终于成功了。他在家里老是惹是生非,如今似乎已摆脱了在这热带地区的一连串恶劣行径。
一直到两年半后,在收到他几封侃侃而谈他学习成绩如何突出的信之后,他的父母才发现他连入学考试也没有通过,现正在英国靠他们的钱过日子。他在剑桥租了奢侈的房间,压根儿就没有跟大学的学业沾过边,而是跟学生们结成知交,阅读当代小说、划船,并且以懂得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和有趣的东西而闻名于20年代剑桥各个圈子。他真会享受,与一位俄国伯爵夫人有过一阵子婚约,甚至在大学放假期间到爱尔兰作短暂旅行,打算去打“反英分子”。谁也不知道这段爱尔兰历险故事,除了姑姑,她曾收到他一张穿制服做调皮状的照片。
听到这个令人气急的消息后,他父母决定亲自去找他,于是他们和他妹妹斯特菲便打点行装乘船去英国。事实上在他满腔怒火的家人事先未打招呼便出现在他面前时,父亲在剑桥的奢侈生活仅剩下24天。他窘迫地请他们进屋,在上午11点仅能以香槟款待他们。这并不像他希望的那样给他们留下好印象。然而祖父数周来一路酝酿的一场大吵闹却被父亲以一贯的方式挡开了,即几乎一言不发,从不试图为自己的罪行辩护,使得祖父无法与他争执。他反而在吃饭时出去了几个钟头,回来后就宣布他已经与凯·罗斯利普订婚,她是他妹妹斯特菲最亲密的英国朋友。这个消息化解了他们对他的大部分怒气。斯特菲站到他这边来了,而他父母也颇有好感,因为凯是多塞特郡望族罗斯利普的千金。总的来说大家都挺高兴,翌日他们都乘搭开往乡间的火车,到罗斯利普家小住,还带着我父亲的表弟菲利斯。
在多塞特郡的一星期,父亲表现得无可挑剔。亲家开始筹备婚礼,菲利斯获邀请与罗斯利普一家共度那个夏天,昂达吉一家(包括我父亲)则返回锡兰翘首等候四个月后的婚礼。
父亲抵达锡兰两周后,有一天傍晚回家宣布他与一位叫做多丽丝·格雷希恩的女子订婚。剑桥那次搁置的争吵这一回终于在凯格勒,在祖父的草地上爆发了。我父亲很冷静,对似乎是因他而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漠不关心,甚至不打算给罗斯利普家写信。信是由斯特菲写的,开始了一次邮件连锁反应,其中一封寄给了菲利斯,他的假期计划就此泡汤。我父亲继续使用他的惯技,试图以制造另一个麻烦来解决前一个麻烦。第二天他回家宣布他已加入锡兰轻步兵。
我不敢肯定他是在认识我母亲多久之后才与她订婚的。他一定是在去剑桥之前经常在社交场合与她见面,因为我母亲的弟弟诺埃尔·格雷希恩是他的老友。大约这个时候,诺埃尔返回锡兰,他是因为在牛津一年级结束时在房间里纵火而遭遣返的。事实上这种行为是家常便饭,但他做得过头了一点儿,他把着火的沙发和扶手椅扔到窗外的街上,然后又拖又拉把它们丢进河里,试图以这种方式来灭火,结果烧掉三艘属于牛津赛艇队的船。我父亲大概是在科伦坡探访诺埃尔的时候结识多丽丝·格雷希恩的。
那时多丽丝·格雷希恩和多萝西·克莱门蒂-史密斯经常私下表演激进派舞蹈,每天都在练。两个姑娘大约都是二十二岁,受到有关邓肯舞蹈的传说的极深影响。一两年内她们便公开表演。雷克斯·丹尼尔斯的日记曾提到她们:
在官邸草地上开酒会……伯莎和我坐在汤普森总督和夫人旁边。这里为他们搞了一个表演会,有各种活动。首先是一名来自亭可马里的口技表演者,但由于他迟到而未能表演。他喝得醉醺醺的,并开始讲起一些侮辱总督的笑话。他被制止了,接着由多丽丝·格雷希恩和多萝西·克莱门蒂-史密斯表演一个叫做“舞蹈的黄铜风姿”的节目。她们穿泳装,浑身涂着金色金属漆。舞蹈得真美,但是两位女孩对金属漆产生过敏反应,翌日她们浑身都是可怕的红疹。
我父亲第一次在迪尔·普莱斯花园看到她们表演。他经常从他父母位于凯格勒的家中驱车去科伦坡,住在锡兰轻步兵军营,整天和诺埃尔一块看她们练舞。据说他同时迷上那两个女孩,但诺埃尔娶了多萝西,我父亲则跟诺埃尔的姐姐订婚。为了继续跟我父亲为伴,诺埃尔也参加了锡兰轻步兵。我父亲这一回订婚没有像跟罗斯利普订婚那么得人心。他给多丽丝·格雷希恩买了一个巨大的翡翠订婚戒指,记他父亲的账。他父亲拒绝付钱,我父亲于是威胁要开枪自杀。最终还是家里付了钱。
我父亲在凯格勒无所事事。那里距科伦坡和他的新朋友们都太远了。他在轻步兵的工作也是吊儿郎当,几乎像业余爱好。他经常在参加科伦坡某个酒会时突然想起他是当晚的值日官,于是与一班准备午夜到拉维尼亚山游泳的男女把汽车开进军营,穿好军装出来,检查了卫兵,再跳进满载着又醉又笑的朋友的汽车里离开。但是在凯格勒他沮丧而寂寞。有一次家里给他汽车,让他去买些鱼回来。别忘了买鱼!他母亲喊道。两天之后父母收到他从海岛以北好几英里的亭可马里发来的一封电报,说他买到鱼了,很快就会回家。
不过,他在凯格勒的平静生活终于受到干扰了,因为多丽丝·格雷希恩写信来,说要取消婚约。那里没有电话,就是说他要驱车到科伦坡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祖父早就对他到亭可马里买鱼一事怒不可遏,拒绝再给他汽车。最后他叔叔阿尔莱恩开车送他去。阿尔莱恩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辈,而我父亲则是个疯狂的家伙。这个搭配几乎注定是一场灾难。我父亲这辈子从未自己直接驾车去过科伦坡。有一张图标明路上有些客栈之类的地方可供休息,于是阿尔莱恩每开十英里就被迫停下来喝点东西,不忍心扫他小侄儿的兴。当他们抵达科伦坡时,我父亲已酩酊大醉,阿尔莱恩也已有点儿晕乎乎了。无论如何,去看望多丽丝·格雷希恩已太晚。我父亲强迫他叔叔到锡兰轻步兵军营的食堂里去。在痛痛快快吃了一顿以及又喝了一通之后,我父亲宣布他现在要开枪自杀了,因为多丽丝已经毁了婚约。阿尔莱恩自己也已醉得七颠八倒,可想而知,他不得不忙不迭地把锡兰轻步兵的每一支枪都收藏好。翌日问题解决了,婚约再次生效。他们终于在一年后结婚。
(黄灿然 译)
注释:
锡兰: 即今斯里兰卡。
凯格勒: 斯里兰卡一城市。
【赏析】
这篇散文出自作者的回忆录《在家族中奔跑》,追忆了他的父亲从中学毕业到结婚期间所发生的有趣故事。全文没有感慨抒情,没有品头论足,有的只是对略显琐细的生活往事的叙述,但跌宕起伏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却常常能带给人阅读的惊喜。
昂达吉善于运用转折来叙述事件,仿佛要“事不惊人死不休”。文章开头,父亲默文告诉家人他已经考上了剑桥大学,“他终于成功了”。然而,紧接着,作者又写了父亲在英国的真实情况:没通过入学考试,而是任意挥霍家里寄来的学费,“以懂得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和有趣的东西而闻名于20年代剑桥各个圈子”,这给了读者一个小小的惊讶。但这样的一个转折并非毫无征兆。在第一段结尾,作者写道:“他在家里老是惹是生非,如今似乎已摆脱了在这热带地区的一连串恶劣行径。”“似乎”一词便为后面真相的揭露埋下了伏笔。这样的情节处理和语词铺垫既令故事发展起伏跳跃又不显得太过突兀。之后,一系列的事件继续让读者的神经时而绷紧,时而放松。面对怒气冲冲的父母,默文宣布了他已与望族千金订婚,化解了一场争执。然而婚礼前的四个月,默文却突然宣布要与一位叫多丽丝的女子订婚。一场风暴后,默文又以加入轻步兵来暂时避开订婚风波。然而在得知多丽丝要取消婚约后,默文却立即驱车到科伦坡想弄清真相,甚至在醉酒后想要自杀。而最后,作者又以短平快的结尾迅速让悲剧化为了大团圆的喜剧,默文顺利与多丽丝结婚。作者以简洁明快的语言一口气串起了父亲的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轶事,吸引读者不由自主地随之进入变化多端的事件中,与人物共同感受着喜怒哀乐。
一切的事端,似乎正印证了作家笔下的父亲“试图以制造另一个麻烦来解决前一个麻烦”的惯用伎俩。父亲的性格特征由此鲜明地跃然纸上。他无心学习却懂得享受,用学费尽情地游玩、旅行,甚至借买鱼之机跑去海岛以北的地方玩;他喜欢呼朋唤友,从不让自己寂寞;他机灵聪明,知道如何用一个婚约而不是争辩化解一场家庭危机;他年少轻狂,对感情、工作缺乏责任,常常将“开枪自杀”挂在嘴边。这一系列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玩世不恭却也开朗率真的青年形象。此外,默文父亲对儿子虽然爱护却又恨铁不成钢,他的叔叔对侄子的溺爱与保护,多丽丝的活泼任性,都通过与默文相关的一些事件表现出来。
《求婚》作为一篇叙事性散文,结构紧凑,情节曲折,人物刻画生动。其中叙述的每一件事虽然琐细,却又相互关联,就像一粒粒珍珠,被“父亲的成长”这根绳子串起,构成了一幕幕家庭悲喜剧。
(张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