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宋公明私放晁天王》解读

第八章

宋公明私放晁天王

前面讲晁盖等人用计劫走了杨志护送的生辰纲,逼得杨志差点儿自杀,接下来杨志该如何收拾残局,向梁中书交待呢?晁盖等人劫走官府的生辰纲,必然会惹得官府震怒,他们又该怎样躲过官兵的追捕呢?

杨志心灰意冷,来到一家酒馆,吃完饭也不给钱,还打了酒馆的伙计。酒馆的老板娘大声叫喊,一个小伙子气势汹汹地拦住杨志的去路,二人打了几个回合之后,互报了姓名。原来拦住杨志去路的是林冲的徒弟,叫曹正,以前是个屠夫,所以也被人叫作“操刀鬼”。

得知自己拦下的正是“青面兽”杨志后,曹正热情地请杨志重回酒馆。两人一见如故,交谈甚欢。杨志本想去投靠梁山泊,但因之前拒绝过王伦,所以感到不好意思。又听曹正说林冲在梁山泊时常受气,他就决定去其他地方。

这时,曹正告诉杨志,附近有座二龙山,山上有个宝珠寺,寺里原来的住持邓龙还俗当了土匪,若杨志愿意,可以抢下山头,将它作为自己的地盘。

杨志觉得曹正的建议值得采纳,于是第二天他就向二龙山赶去。不想他在路上遇到了花和尚鲁智深,得知鲁智深因为救林冲,被高俅缉拿。而鲁智深一把火烧了大相国寺的菜园子,从此开始逃亡。

听说杨志要上二龙山,鲁智深忙制止说,他前阵子在孟州十字坡被“母夜叉”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差点儿送命。幸好孙二娘的丈夫——“菜园子”张青及时赶到,他才转危为安。他跟张青结拜为兄弟后,也想去投靠宝珠寺,却被那头领邓龙赶了出来。邓龙在山上设了三道关卡,想上去比登天还难。杨志听了鲁智深的话后,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就带着鲁智深回去找曹正。三人商议后,曹正和杨志假装绑了鲁智深,骗二龙山的土匪说,鲁智深喝酒不肯给钱,所以把他绑来献给大王。

邓龙得知后十分高兴,果然让三人上了山。结果鲁智深上山后马上就卸掉绳索,一下将邓龙劈成两半,和杨志共同做了山寨的头领。

现在回头再来看梁中书,他听信老管家的谗言,以为杨志真的伙同强盗劫走了生辰纲,气得吹胡子瞪眼,派人连夜报告自己的老丈人蔡太师。蔡太师听后勃然大怒,命令济州府尹用十天时间捉拿七个枣贩子和杨志,并派官员前去监督。

接到蔡太师的命令,济州府尹暗自叫苦,把气都撒在捕头何涛身上,还要在何涛脸上刺上“迭配……州”的字样威胁何涛,如果不速速把劫走生辰纲的强盗缉拿归案,就把他流放外地。何涛对生辰纲被劫一事毫无头绪,正在发愁之际,他的兄弟何清带来消息说已经查到那帮枣贩子的下落,并建议何涛先逮捕“白日鼠”白胜,就能找出晁盖等人。何清的消息不由得让何涛大喜过望,何涛便连夜带一行人将白胜抓捕归案。最后,白胜挨不住官府的刑讯逼供,把晁盖供了出来。

何涛根据白胜提供的线索,带着差役来到郓(yùn)城。在郓城县衙,何涛见到了当天的押司宋江。宋江外号“及时雨”,十分孝顺,由于面相黝黑,又为人仗义,所以江湖人称“孝义黑三郎”,他在山东、河北两地非常有名气。何涛与宋江碰面后,就把自己要缉拿晁盖的事情说了出来。

宋江听后很震惊。何涛不知,宋江平生最喜欢结交江湖义士,而晁盖则是他的心腹兄弟。如今何涛要抓捕他的兄弟,宋江是万万不会看着自己的兄弟被抓的。于是宋江找了个借口,骑快马赶往晁盖家中,嘱咐他与吴用等人火速离开。

在吴用的建议下,晁盖等人计划先到石碣村找阮氏三兄弟,随后一起去投奔梁山泊。

宋江通知晁盖之后,立即赶回县衙,碰巧看见知县正在下令逮捕晁盖。宋江担心晁盖没有做好准备,急忙上前建议知县在夜间行动,以免惊动晁盖。知县接受了宋江的提议,要差役朱仝和雷横晚上带人前去抓捕晁盖等人。

知县不知,在私底下,朱仝和雷横与晁盖相交甚密。他们本就不愿意逮捕晁盖,所以故意呼天喊地,弄出声响,让晁盖知道自己有危险。

朱仝和雷横到的时候,晁盖尚未出门,他赶紧放火烧了屋子,趁着烟雾弥漫,带着吴用和公孙胜从前门溜了出去。

朱仝正好在前门守着,他假意拦了一下,就放晁盖走了,还装作不小心摔了一跤,没有办法继续追赶。守在后门的雷横也不想为难晁盖,就和朱仝一起,只抓了一些晁盖家里的客人回去交差。

那些客人经不住严刑拷打,供出了晁盖等人的身份,白胜也供出了阮氏三兄弟的下落。于是济州府尹拨给何涛五百官兵,让他立即赶往石碣村追捕晁盖等人。

这时,晁盖等人正在石碣村的湖边商议如何去往梁山泊。忽然听到远处传来马蹄声,他们忙把财物装进船里,让吴用和刘唐先避开,其他人则留下来迎敌。

名师赏读

本章先写“青面兽”杨志如何在二龙山落草为寇的事情,承接上文;之后主要讲述了宋江救晁盖等人的经过。对衙门里的差役几次三番放走晁盖的描写,从侧面烘托出晁盖的人格魅力。而一些官员不惜违抗统治者的命令,同情底层人民,也暗示了朝廷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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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配之刑

发配即流配,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指先在死刑减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脸上刺字,再将其押解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水浒传》中便常出现这种刑罚,犯人脸上要刺一个“囚”字,脊杖,使铁叶枷,新充军者还有宋太祖的定例一百杀威棒,到营中便干差使。《明史·刑罚志》有记载,“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生,永久。”终生是指规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是指还要罪及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