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后身 协领衙门址
乌拉街人常说的“两个衙门口当差”是什么意思?一衙,指的是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二衙,指的是乌拉协领衙门。前者由都京总管内务府直管,后者由吉林将军直管。前者始设于清顺治十四年(1657),后者始设于清乾隆五年(1740),前后时差八十三年。
当年的乌拉协领衙门旧址,在今镇政府东院、镇派出所后身处。起初是平时打牲,战时出征。后来是戎马生涯,劲旅精兵。历史是,因设两衙而导致有些家族在旗属上发生了量变,继而形成了裂变;因设协领而造成由“牲丁”变为“兵丁”,由朝贡“大本营”变为“兵营”,在贡献方物特产的同时,进而奉献了性命,变成了统治者的御用工具。外御强敌,内求统一,功不可没。
一、始设初创 章法无常
打牲衙门原本无兵,尽管骁骑校是武职,但只是维护采捕作业秩序兼并地方社会治安秩序的武装人员而已,充其量是个武装安保者。
在“兵”的问题上,有些学者将“乌喇兵“与”打牲乌拉兵”之间的概念弄混了,往往将前者的账算在后者的头上。乌喇兵指的是“吉林兵”或“吉林乌喇兵”,打牲乌拉兵才是乌拉街的“兵”。
乌拉协领衙门的始设时间是清乾隆五年(1740),此前是筹建阶段。当年将牲丁武装成兵丁,是出于边界吃急所致,后来演变成镇压民族起义的御用工具了!
清康熙十四年(1675),根据国情的政治和军事需要,命时任乌拉总管希特库在打牲采捕牲丁中,不分满八旗人或汉八旗人,从中挑选出六百一十名,临时披甲从戎驻防盛京城,每人每月发放俸银二两,外加口粮。期满五年后,再返归乌拉城。
清雍正十年(1732),经时任乌拉总管穆朱祜与时任吉林将军常德(系萨布素次子)协商后,报请军机处批准,正式将一千名牲丁改编兵丁,由打牲衙门的翼领四人(每翼二人),佐领八人(每翼四人),骁骑校八人(每翼四人)负责军训,由吉林将军负责统管。有道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清雍正十三年(1735),正式定编:协领二人(每翼一人),佐领十人(每翼五人),防御八人(每翼一人),佐领十人(每翼五人),防御八人(每翼四人),骁骑校十人(每翼五人),弓匠二人(每翼一人),铁匠二人(每翼一人),兵丁一千人(每翼五百人),分成八旗。是年八月间,调往巴里坤(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城)驻防。四年零五个月后,返归家乡乌拉城。
自清乾隆元年(1736)始,作出如下规定:除上述官员外,所有返归兵丁一律交给吉林将军衙门统辖。至此,出现了“人在曹营心在汉”的问题,也由此问世了“乌拉兵吉林籍”一说。正因如此,在《清史稿》上将额勒登保说成“吉林人”。实际上是人在乌拉街,家在乌拉城,只是个人户口在吉林城罢了!
清乾隆五年(1740),经时任打牲总管穆朱祜与时任吉林将军古觉阿共同商定,正式在乌拉街镇内析建协领衙门。设府添官,由此开始。“安兵一千”之说由此而来。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定设协领二人(每翼一人),佐领八人(每翼四人),防御八人(每翼四人),骁骑校八人(每翼四人),弓匠和铁匠依旧,兵丁一千人。这一年,根据形势需要,将其中三百人拨往宁古塔、珲春两城驻防,不再返归。剩下的七百人,依旧分成左、右两个翼,不再帮采帮捕,而是披甲从征了!
每逢战事吃紧时,该衙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弓铁匠在编之外,还增加了关防处(随行)笔帖式、领催和满文满语教习(教官),总编达七百四十一人,年耗银一万九千二百五十一两。兵丁们每人每月依旧一两,外加口粮(米)。
截至清宣统三年(1911)止,该衙存世一百九十一年。
二、先二后一 二十六任
自清乾隆五年(1740)农历四月始,分设左、右两翼各协领一人。至乾隆二十八年(1763)时,不知缘何只设协领一人了。现将具体人名、旗别、更替时间、任期情况简介如下:
第一任:清乾隆五年(1740),二人。左翼:那什(镶黄旗人),任期二年。右翼:珠都那(整黄旗人),任期两个月。
第二任:清乾隆七年(1742),二人。左翼:那莫达(镶白旗人),因前任那什病故而接任,任期一年。右翼:珠都那继任,任期四年。
第三任:清乾隆八年(1743),二人。左翼:玛尔图(镶白旗人),因前任那莫达卸任而接替,任期五年。右翼:珠都那。
第四任:清乾隆十一年(1446),二人。左翼:玛尔图。右翼:萨哈廉(整黄旗人),因前任珠都那卸任而接替,任期十五年。
第五任:清乾隆十三年(1748),二人。左翼:七格(整白旗人),因前任玛尔图卸任而接替,任期十三年。右翼:萨哈廉。
第六任:清乾隆十五年(1750),二人。左翼:德克德恩(镶黄旗人),因前任七格卸任而接替,任期十二年。
第七任: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二人。左翼:德克德恩。右翼:叶善崇额(镶白旗人),因前任萨哈廉卸任而接替,任期一年。
第八任: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二人。左翼:尼金太(镶红旗人),因前任德克德恩卸任而接替,任期不详。右翼:叶善崇额卸任。
第九任: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始设一人,从此无两翼之分。这一年,由阿林保(镶黄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八年。
第十任:自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始,由来里科(整白旗人)独任协领,任期七年。
第十一任:自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始,由劄禄(整黄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十八年。
第十二任:自清嘉庆元年(1786)始,由凤海(镶蓝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十年。
第十三任:自清嘉庆十一年(1806)始,由舒勒哈山(镶白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十年。
第十四任:自清嘉庆二十年(1815)始,由额林保(整蓝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十八年。
第十五任:自清道光十二年(1832)始,由乌林太(整蓝旗人)独任协领,任期五年。
第十六任:自清道光十六年(1836)始,由郭兴阿(整白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六年。
第十七任:自清道光二十三年(1842)始,由台斐音阿(整白旗人)独任协领,任期半年,调任珲春副都统衙门协领(后旋任吉林参领),由依成额(整黄旗人)接替,任期十一年半。
第十八任:自清咸丰三年(1853)始,由舒和(镶蓝旗人,今富尔村赵氏祖先)因前任依成额升迁而接替,任期九年。
第十九任:自清咸丰十年(1862)始,由明禄(新汉军整白旗人)因前任舒和卸任而接替,任期三年。
第二十任:自清同治五年(1866)始,由全英(蒙古八旗整蓝旗人)因前任明禄卸任而接替。半年后,又因休职而卸任,任期仅半年。由贵升(整白旗人,今九台莽卡赵氏祖先)接替,任期约三年。
第二十一任:自清同治八年(1869)始,由常福(镶蓝旗人)因前任贵升率兵出征阵亡而接任,任期九年有余。
第二十二任:自清光绪二年(1876)始,由常林(整白旗人)因前任常福卸职而接任,任期四年。
第二十三任:自清光绪六年(1880)始,由穆隆阿(镶白旗人)因前任常林卸任而接替,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任:自清光绪七年(1881)始,由凌祥(整红旗人)因前任穆隆阿卸任而接替,任期三年。
第二十五任:自清光绪十年(1884)始,由金德(镶白旗人)因前任凌祥病故而接替,任期八年。
第二十六任:自清光绪十八年(1892)始,由恩龄(整蓝旗人,从阿城副都统调回)因前任金德卸任而接替,任期不详。
除以上协领官员之外,还有相应的佐领官员一百八十二人。如此之多的行武之人,均可在千家万户的家书上对号入座。这一点,对全东北地区所有、乡镇来讲,是无论如何媲美不了的事情。
三、殒身戎阵 壮烈他乡
有清一代,乌拉街人在顶戴花翎几多殊荣的背后,同时存在着因为殒身戎阵、血洒四方、壮烈他乡的事实。有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一据《打牲乌拉地方乡土志》(祀条)载,于清同治初年,仅在对内兵事问题上,就因战阵亡官兵三百九十三人。
二据《吉林通志》卷110,云骑尉条上记载,在清顺治、康熙、乾隆、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已知有名有旗属和品秩的阵亡者,计一百四十二人。未知者,还有几多?
两载合一,已知阵亡数多达五百三十二人。在如此惊人的数据中,有的是孤丁,有的是亲兄弟,也有的是亲叔侄,更多的则是同祖同宗和同族之人。他们当中,有的是副都统,有的是披甲兵丁,也有的是临阵披甲的采捕牲丁。据不完全统计,阵亡地多达今天的17个省份。
清顺治年间(1644—1661),已知阵亡十三人。其中:云骑尉四人,骑都尉三人,轻车都尉五人,甲兵一人。阵亡地点:今江苏(南京)、广东(新会)。
清康熙年间(1662—1722),已知阵亡九人。其中:副都统(依兰)一人,云骑尉一人,骑都尉二人,军校二人,甲兵三人。阵亡地点:今云南(大、小金川)、四川(茅麓山、彝陵)、福建(厦门)。
清乾隆年间(1736—1795),已知阵亡二人,其中前锋副参领一人,防御副参领一人。阵亡地点:今宁夏、新疆。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已知阵亡九人。其中:头等侍卫一人,副都统衔一人,协领二人,副参领一人,副营总二人(协领一人,防御一人),佐领一人,甲兵一人。阵亡地点:今江苏、湖北、甘肃、宁夏、新疆。
清同治年间(1962—1874),已知阵亡一人,官至佐领(副营总)。阵亡地点:今新疆。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已知阵亡一百零八人。其中:副参领十人,副防御十人,佐领一人,骁骑校三人,副骁骑校十人,委官十人,领催六人,副笔帖式二人,甲兵五十一人,牲丁四人。阵亡地点:今河北、河南(汝南、鄢陵、归德)、山东(济宁、菏泽、莘县、高唐、东平、冠县)、江苏(六合、扬州、浦口、徐州、丹阳)、陕西(定边)、甘肃(宁夏、古浪)、安徽(定远)、湖北(广济、应山、云梦、郗水)、新疆(伊犁)。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已知数百计的亡人之中,汉军八旗子弟只有三十二人,说明在殊誉问题上两者是平分秋色的,反之在参军参战问题上却是另当别论了。对于乌拉街的八旗满洲人来讲,可谓官多亡多,悲喜参半,无奈几何!
在封建礼制下,在外阵亡人是不能入祖坟的,不是野鬼却成了游魂!当年运回来的只是一条条泛黄的发辫,辫里缠裹着一块小木牌,牌上书有亡者名讳和旗别。问题是,不让入祖坟又能埋在哪里才算入土为安呢?答案是,集中埋在“昭忠祠”地下。
乌拉街的“昭忠祠”遗址,在今东窑村以西、镇街以东的交界处,俗称“东窑坑”的北侧,始建于清乾隆五年(1740)。为什么在始建时间上与协领衙门同年呢?因为有战就有亡,生怕到时候措手不及。同治九年(1870),在时任总管巴扬阿的监办下,扒倒扶起后重建。山门一间,正殿三间,东、西两侧各三间,土夯围墙。正殿内供奉的是“灵牌”,由协领衙门负责每年分春、秋两季派官员致祭,进香祭酒,以酬忠勇含笑于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