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荆楚吟·武汉之旅·张居正墓·“宰相之杰”
在湖北沙市西北张家台,有座颇具规模的坟墓,墓前有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所立石碑,高3.6米,宽1.24米,上刻“明相太师太傅张文忠公之墓”。这就是被著名思想家李贽誉为“宰相之杰”的明朝治国能臣张居正墓。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江陵)人。少年时聪慧过人,十二岁考中秀才,十六岁考中举人,被称为“神童”。二十三岁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开始了政治生涯。他于隆庆元年(1567)以吏部左侍郎入内阁。第二年奏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主张。隆庆六年(1572),张居正做了内阁首辅(宰相)。万历元年(1573),神宗朱翊钧即位,年幼,国事均由张居正主持。针对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张居正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全面改革。
政治上,他主张“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并制定了考成法。考成法规定,六部(即吏部、户部、兵部、刑部、礼部、工部)将一切收发文件都记载在案,并根据事情缓急、路程远近立定期限,办理完毕即时注销,定期逐条检查。依照底本再抄录两个别本,一送六科(即六部的监察机关),一送内阁。内阁据此检查六科,六科据此检查六部。发现有超过期限未办理注销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各衙门及巡督州县也都照此办理。考成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过去的不务实事、互相推诿的现象。
张居正强调“用人唯才”,官吏的“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裁减冗员,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他反对因循苟且,奖励官吏“急公进取”。
在处理与北方蒙古族关系的问题上,张居正一方面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同他们的政治经济联系;另一方面命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碉堡)三千余座,使北方“边备修饬,蓟门晏然”。在二三十年中,明朝与鞑靼之间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张居正执政期间,还任用杰出的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潘季驯筑堤塞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船也可直达北京。
张居正改革的重点,是整顿赋役制度,以扭转财政危机。万历六年(1578),他不顾官僚地主的反对,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凡勋戚庄田、民田、职田、军屯田等,一律丈量。万历九年又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把原来按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丁数、田粮派役。至于摊派比例,各地执行的情况不同,或丁六田四,或田六丁四,或丁田各半,然后再与夏秋两税及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不论税粮、差役一律改为征银,差役由官府雇人充当。这种税制的推行,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经过一系列改革,阶级矛盾暂时缓和,国家财政收支有所好转,政府太仓藏粟曾达一千三百余万石,国库积银也有六七百万两之多。
张居正却因为国事“昼作夜思”而心力交瘁,万历十年,五十八岁的张居正病逝。
张居正的改革,遭到大官僚地主的强烈反对。张居正一死,他们便无中生有,罗织诸多罪名,抄其家产,取消其封号、谥号。张居正的儿子,或被逼上吊,或被充军戍边。直到天启二年(1622),朝廷才为张居正恢复名誉。崇祯年间,又不断有人为张居正鸣冤,才使其彻底平反。
明代末年,人们在荆州城东门内张居正旧宅,建祠以祀。时人王启茂有感慨颇深的《拜江陵张文忠公祠》诗:“袍像俨然故笏残,入门人自肃衣冠。半生忧国眉犹锁,一诏旌忠骨已寒。恩怨尽时方定论,边疆危日见才难。眼前国事君知否,拜起犹疑拭目看。”
今荆州、沙市两地博物馆均藏有张居正丝绸画像,大小如真人,颀身秀目,眉宇间俊气轩昂;还藏有张居正书法手迹、清代钦版《张文忠公文集》、御赐“张文忠公之砚”等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