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采》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荀采》人物故事小传
字女荀。东汉颍川郡(今河南禹县)人。聪敏有才艺。17岁嫁给了南阳郡(今河南南阳市)人阴瑜,两年之后,生了一个女儿,但丈夫却死了。荀采为防止家人让她改嫁,很是小心翼翼。后来她的父亲假称有病,把她骗回家后让她另嫁。荀采先是装出欢悦之色,之后趁隙自缢而死,并留下遗言要求把尸体和阴瑜共葬。又是一出封建礼教的悲剧。
〔正 史〕
南阳阴瑜妻者,颍川①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聪敏有才艺。年十七,适阴氏。十九产一女,而瑜卒。采时尚丰②少,常虑为家所逼,自防御甚固。后同郡郭奕丧妻,爽以采许之,因诈称病笃,召采。既不得已而归,怀刃自誓。爽令傅婢③执夺其刃,扶抱载之,犹忧致愤激,敕④卫甚严。女既到郭氏,乃伪为欢悦之色,谓左右曰:“我本立志与阴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于此,素情不遂⑤,奈何?”乃命使建⑥四灯,盛装饰,请奕入相见,共谈,言辞不辍⑦。奕敬惮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敕令左右辨⑧浴。既入室而掩户,权⑨令侍人避之,以粉书扉上曰:“尸还阴。”“阴”字未及成,惧有来者,遂以衣带自缢。左右玩之不为意,比⑩视,已绝,时人伤焉。
《后汉书·列女传》卷八四
[注 释]
①颖川:颍川郡,秦置,汉时治所在阳翟县(今河南禹县)。②丰:容貌丰满、美好。③傅婢:亲信的婢女。④敕:告诫、嘱咐。⑤不遂:不能达到目的。⑥使建:使:奴仆。建:执持,拿起。⑦辍:停止。⑧辨:通“办”。⑨权:暂且。⑩比:等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