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相爱,交相利,实现社会和谐
1.乱自何起,起不相爱
“兼爱”是墨子的重要思想,他说:“顺天之意者,兼也。”兼之为道也,就是“大不攻小,强不侮弱,众不贼寡,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壮不夺老也”(《天志下》,第256页), “兼者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天志中》,第242~243页)。兼相爱,就是平等广泛地爱他人,相互尊爱,大助小,强扶弱,富济贫,智教愚。世间的一切祸乱,都起于互不相爱。“乱自何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兼爱上》,第122页)
“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不劝爱人者。”(《兼爱上》,第124页)
反之,“天下之人若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兼爱中》,第127页)。“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兼爱中》,第128页)
爱人助人是相互的,“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兼爱中》,第129页)。墨子故而得出结论:“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也。”(《兼爱中》,第136页)
2.仁人之所为事者(从政),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大力主张兴利除弊,交往要互利,不仅利己,更要利人,他说:“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表率)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仁者之为天下度(着想)也,非其所目之所美,耳之所乐,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不)为也。”(《非乐》,第291~292页)
为民兴利除弊是多方面的,大的方面是做好社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思想道德建设,解决百姓的生产生活,就学就业就医济困等各方面的具体利民富民问题,墨子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天下最大的弊端就是“国与国之相攻,家与家之相篡,人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天下之害也”(《兼爱中》,第126页)。解决此天下之弊端,在于推行“兼相爱,交相利”的总政策。这必须从自身做起,“为人君必惠(给臣民恩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兼爱下》,第156页)。
墨子主张废除儒家繁琐奢侈的礼乐制度,减轻人民负担,反对用人民的血汗建造大钟大鼓等礼乐用器之类。“姑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呜鼓、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非乐上》,第294页)他反对鼓乐喧天、繁琐礼仪、大讲排场,主张兴利除弊,解决民之“三患”,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同上)。提倡“举孝子劝之以事亲,尊贤良劝之以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劝善止恶)。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非命中》,第316页)。
3.饥者食之,寒者衣之,病者养之,死者葬之
墨子主张建立的社会,政治上天子以及各级行政者,皆由民众选举产生,在全社会推行“兼相爱,交相利”,废除苛政酷刑繁礼,比如儒家的繁琐礼乐,等等。人人互利互助,相爱尊重,使“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者,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尚贤》,第80页)。
墨子要求一切君子仁人,要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要人人各尽其能,有经济物质能力的人,尽其力以助人,强者帮助弱者,智者引导愚者。这些主张,在私有制社会里,只能是一种理想愿望,即使在现代文明社会,也很难做到,但是,在当时,无疑是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先进思想。
“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待养之,死丧葬埋之。”(《兼爱中》,第145页)墨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兼相爱,交相利”,建立社会救助福利制度,使人人不受饥饿寒冻,幼有所教,壮有所用,弱有所助,病有所医,老有所终,这些代表劳动阶层的愿望和要求,是值得肯定的。
4.提出非攻,反对侵略战争
非攻也是墨子的重要思想之一,“非”就是非议、谴责、反对,也就是批评批驳和反对国与国之间的侵略兼并战争。“攻”是指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墨子把战争分为两类,一类是“攻”,另一类是“诛”。大国强国为掠夺兼并小国弱国的战争谓之攻,这类战争,“当若繁(频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非攻下》,第187页)。墨子反对并谴责这种侵略战争。但是,对夏禹伐有苗、汤伐粲、武王伐纣等讨伐暴君的战争,彼非所谓攻,谓之“诛”也。这是为民除害兴利的正义战争。墨子不反对一切战争,只反对侵略战争,支持正义战争。
墨子认为无端攻打他国,是侵略掠夺的强盗行为,是最大的“亏人利己”,他说:“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罚之。此何故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盗)人犬豖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原(重)……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知义之别乎?”(《非攻上》,第158~159页)现在,无端攻打别人的国家,却不知是错,还跟着去赞誉,认为是义,这样可以说他们懂得义与不义的区别吗?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往下推),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所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非攻上》,第160页)
墨子的非攻思想与兼相爱,交相利,是从正反两方面说明一个问题,只有非攻,才能实现国与国之间的兼相爱,交相利,要爱人之国,若己之国。墨子反对侵略战争,不仅从理论上批判,而且奔走各国,采取积极的防御战争,制止侵略战争,并在实践中帮助一些国家反对侵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