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与“夷夏一体”的观念
中国与欧洲在国家与民族关系上的不同政策,既是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使然,也是不同思想传统的产物,即与自古以来双方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有关。中国与欧洲早期的宗教和哲学都是二元论的,基督教和儒家思想都主张世界是二元的。但西方的二元是绝对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是有起点有终点的线性思维。中国哲学则认为二元是相对的,相生相克的,互相依存的。早在三千年前以阴阳说为核心的《易经》就是这样解释世界的。在春秋时,中国的哲学就有“和、同”之辩。否认矛盾,不承认差异的同一,古人称为“同”;承认有矛盾,有差异的统一性,古人称为“和”。孔子将这种对世界普遍性的认识应用于伦理学,就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也就是说追求彻底的同一,在伦理上是小人所为,在政治上也不会有好的结果。也就是承认差异,承认差异的正当性与和谐相处的世界,才应是人们所追求的和谐局面。这样的哲学思想,是几千年来“夷夏一体”和多元一体政策的重要思想根源。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很多民族的成员都做过皇帝(汉族以外,还有鲜卑、契丹、蒙古、满族等),所以,中国的传统强调“夷夏一体”,统一并不是消灭不同的文化与民族,而是主张“夏中有夷,夷中有夏”。
孟子说:“三代之得天下者,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孟子·尽心》)。对于多民族的国家而言,什么是维护统一的仁政呢?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和而不同”的天下观和政策。
在这种天下观指引下,唐太宗说:“王者之于万物,王天覆地载,靡有所遗。”“我在,天下四夷有不安安之,不乐乐之。”他还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四海可使如一家。”“自古皆贵中华,而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虽一直有民族歧视和压迫的存在,但同时,如果没有“和而不同”“夷夏一体”的思想和相应的施政措施,中国就不可能几千年维持如此大的疆域和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来说,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