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钱庄
中国明代中期以后出现的一种金融业组织。起源于银钱兑换,称钱店。其后逐渐发展为代理存放款项和汇兑。至清代乾隆年间,上海钱庄已具有相当规模,北京、天津、沈阳、济南、郑州等地也有较大发展,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同,徐州、汉口、重庆、成都等地则是银号与钱庄并称,长江流域及东南各大城市则称钱庄,发展很快。鸦片战争以后,上海成为中国内外贸易中心,钱庄发展更为迅速,但由于资本力量不同,有汇划庄(或称大同行)和非汇划庄(或称小同行)的区别。汇划庄资本雄厚,加入钱业总公所,享有发行银票、钱票和代收票据的权利,办理存放款、贴现以及签发庄票汇票等业务。非汇划庄又分为元、亨、利、贞四种号庄,资本薄弱,不能参加钱业总公所,只做金融往来收解,并转托汇划庄代为办理。一般所称钱庄多指汇划庄,它在钱业中居主导地位。早期钱庄一般都是独资或合伙经营,不设分支机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商人在为洋行推销洋货、收购土特产品时,经常使用钱庄签发的庄票,外国银行则通过买办媒介,收取庄票作为抵押,这样,银庄便具有了买办特征。钱庄的放款对象主要是商业行号。每年丝、茶、糖、棉、麻、烟上市季节,银庄都要为这些经营行业贷放大量资金。19世纪90年代后,随着工业的发展,钱庄也逐渐放贷款给工业企业。至民国以后,银行业兴起,钱庄的地位为银行取代,日趋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