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哲学文化·体用
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体,指本体或实体;用,指作用、功用或用处。体用二字并举始于战国时期的荀子。后世各学派由于思想观点不同,对体用的解释也不尽相同,甚至完全相反。唯心主义哲学定把体解释为精神性的。三国时期王弼发挥老子思想,把世界的本体规定为无,“不能舍无以为体也”。宋程朱理学以“理”为体,以“象”为用,“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程颐《易传序》)。唯物主义哲学家则把体规定为物质性的。唐代崔憬认为:体用就是形质与形质的功用。”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才,即形质之妙用也”(《周易探源》)。北宋王安石在《老子注》中说:“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近代孙中山在《军人精神教育》中说:“何谓体?即物质。何为用?即精神。”体用范畴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了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剔除其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糟粕,其中也包含着趔性和科学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