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学·古代礼法学研究及其主要著作·古代礼法学主要著作

礼法学·古代礼法学研究及其主要著作·古代礼法学主要著作

古代礼法研究著作主要为几部礼经和对这些礼经的注释。

① 《仪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五十卷,为《十三经注疏》本。清胡培翚《仪礼正义》四十卷是清人中研究《仪礼》享誉最好的本子。

《仪礼》又称《士礼》,包括“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仪)”、“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丧服”、“士丧礼”、“既夕 (礼)”、“士虞礼”、“特性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 (彻)”共十七篇,相传为孔子所删定,是孔子用来教授学生的教科书之一,为儒家“五经”之一。汉代以《仪礼》为礼经,简称《礼》,极受重视。解释礼经的称《礼记》,《礼记》有大戴礼与小戴礼之分(详下)。《仪礼》分今古文。十七篇的《礼》为今文经,鲁宅出土的为古文经,有五十六篇,多出今文礼经三十九篇,因早亡,故又称 《逸礼》。

三代礼法不分,礼外无法。《仪礼》是反映周代国家典章制度、典礼活动、宗族伦理、吉凶婚丧等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八大类:冠、婚、丧、祭、射、乡、朝、聘,通称“八纲”。近代考古学者证明,十七篇士礼所反映的制度大体行于春秋末年和战国初期。

②《周礼》。原名《周官》,汉刘歆改名《周礼》,后世沿用。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四十二卷,为《十三经注疏》本。清人中以孙诒让《周礼正义》八十六卷最为翔实精审。

《周礼》出于汉武帝时,为晚出的古文经典。初出时仅五篇,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缺《冬官》一篇。后补以《考工记》,成六篇。前五篇主要是记叙各种职官的名称及其职掌,内容涉及国家典章制度、立法、司法,以及现行法律分类中有关刑、民、诉、行政、经济各法,和法官责任、法制政策、审判心理等等方面。《考工记》主要记叙百工的名称、工作以及工作规则、责任制度等。

《周礼》曾被说成是“周公致太平”之书,也曾被认为全系刘歆伪作。清汪中作《周官征文》,举出六证说明先秦有此书,王国维亦补充资料以附汪说。今学者考此书官名,至迟不出春秋之世周王室及鲁、郑、卫三国的官制,没有受战国官制的影响;惟各官的职掌有同于战国者,如小宗伯祭五帝之祀典,大司徒及遂人与《考工记》匠人所掌田制,大宰、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等正月公布法律,等等,皆取战国现实。可见,《周礼》所载官制原则本是春秋以前的,后来杂采了一些战国制度。

《周礼》充分体现了先秦时代礼法一体,法在礼中,刑涵于礼,德礼与政刑并用,教化与刑赏互济的礼法制度。其中关于正月公布法律,大司寇的 “三典”、“五刑”制度,小司寇的“五声听狱讼”,以及“八辟”、“三刺”制度,大司徒的“乡三物教万民”、“乡八刑纠万民”制度,小司徒的“卒伍”制度、“贡赋”制度,以及以 “地比”、“图”决 “民讼”、“地讼”的制度等等,对后世中国礼法制度,乃至整个中华法系都有明显的影响。《周礼》的以六官编纂礼法的形式,亦一再为后人所仿效,北周的《大律》、唐代的《唐六典》、明清的会典,甚至明、清律按中央六部编纂的体例,都源自 《周礼》。

③《礼记》,即《小戴礼记》,相传为汉戴圣编。是一部解释礼的原则、仪节的论著。传说系孔子后学,七十二子之徒研究礼的论文总汇,是《仪礼》的传记。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六十二卷,为《十三经注疏》本。历代注解研究《礼记》者颇多。宋卫湜的《礼记集说》一百卷,清杭世骏的《续卫氏礼记集说》一百卷,元陈澔的《礼记集说》十卷均为一时之名作,清孙希旦的《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尤为著称。此外,清人的礼学成果尚有朱轼的《礼记纂言》、朱彬的《礼记训纂》、郭嵩焘的《礼记质疑》等。

《汉书·艺文志》礼类云:“《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后氏、戴氏。《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 《记》,即 《礼记》。《礼古经》、《经》,即前条《仪记》条目下提到的《仪礼》逸古文经和今本《仪礼》。《隋书·经籍志》说:“汉初,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文,时亦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而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繁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定 《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

《隋书·经籍志》最先以《大戴礼》、《小戴礼》命名两部《礼记》,并第一次提出《小戴礼》系删《大戴礼》而成。但对此说法,后人有赞同,也有反对。如晋陈邵在《周礼论序》中说:“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清儒亦多有附论者。论者以为,从两部《礼记》看,所辑文章不都是出于一个时期,作者不是一人,甚至学派也非一家。两汉之际,礼学家们附《仪礼》而传习的有关论文的汇辑本,当不至一、二本,而是有很多种。这些书的汇辑者即便开始是出于一时一人之手,但当时并非定型,师徒转相传抄,自不免随时移世迁、风气变化和个人好恶而有所增删。最后,大多汇辑本被淘汰,形成和保留了八十五篇本和四十九篇本,前者篇数较多,遂称之为《大戴礼记》,后者篇数较少,遂称之为《小戴礼记》。至于《大戴》删古《记》为八十五篇,《小戴》删《大戴》为四十九篇,纯系后人附会之说。他们断言,两部《礼记》只是挂着西汉礼学大师戴德、戴圣牌子的两部儒学资料杂编,它们既不是大戴、小戴所分别传习的《士礼》,也不是二戴各自附《士礼》而传习的 《记》的汇辑本的原貌。

《小戴礼记》由于有东汉经学大师郑玄的出色注释,从而摆脱了对《士礼》的附属地位而独立成书。到了唐朝,被升为“经书”,成为一般士人必读的书而得到了广泛的传习。

④《大戴礼记》,据传为戴德编纂。原书八十五篇,唐时已亡四十六篇,存三十五篇。今本四十篇,系从《盛德》析出《明堂》之故。《大戴礼》所汇辑的资料,都产生于公元之前,其中不少为战国时期的作品。《夏小正》据传为夏代遗书,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月令。《帝系》、《五帝德》二篇为周代所传古史系统。 《诸侯迁庙》、 《诸侯釁庙》、 《投壶》、《公冠》是对古代礼制的研究。这些史料的价值毫不减于其他礼书。由于其未升入“经书”,故影响远不及《小戴礼记》。幸有北周学者卢辩给它作了注解,否则,这部古《礼》辑本怕是早已亡佚了。清人在研究这部书上多有造诣。以孔广森的《大戴礼记补注》和王聘珍的《大戴礼记解诂》为最有名,王著更佳。

两部《礼记》既是先秦、两汉儒者研究古礼的主要成果汇编,又是现今研究中国古代礼法制度的主要文献。其中,关于礼法的起源、礼法的性质和作用,礼的文与质的关系,礼与法(刑)的关系等等都有较为详尽的理论探讨。

⑤二十五史 《礼志》

二十五史《礼志》(或《礼乐志》、《礼仪志》)是历朝历代正史中关于礼学和礼法学的专论,同《刑法志》是关于法的专论一样。不过,《刑法志》着重是从刑的角度论述中国古代的礼法,而 《礼志》 (或《礼乐志》、《礼仪志》)则是着重从礼的角度来论述礼法。《刑法志》将主要在以下的“律学”等篇中介绍,这里主要介绍 《礼志》。

二十五史中撰有 《礼志》的有: 《汉书·礼乐志》一卷,《后汉书·礼仪志》三卷,《晋书·礼志》三卷,《宋书·礼志》五卷,《南齐书·礼志》二卷,《魏书·礼志》四卷,《隋书·礼仪志》七卷,《旧唐书·礼仪志》七卷,《新唐书·礼乐志》十二卷、《仪卫志》二卷,《旧五代史》《礼志》二卷,《宋史·礼志》二十八卷、《仪卫志》六卷,《辽史·礼志》六卷、《仪卫志》四卷,《金史·礼志》十一卷、《仪卫志》二卷,《元史·礼乐志》五卷,《明史·礼志》十四卷、《仪卫志》一卷,《清史稿·礼志》十二卷。以上十六史共有《礼志》和《仪卫志》一百三十八卷,其数量大大超过《刑法志》,足见古代中国政治社会对礼和礼法的重视。《汉书·礼乐志》云:“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礼乐政刑结合的礼法思想。十六史各篇 《礼志》,其要旨大体与 《汉志》相同,并根据时代需要各有发挥。

⑥《春秋》。《春秋》是鲁国的一部史书,经孔子删定,融入孔子的政治法律观和道德人格评价,隐寓褒贬于其中。于是,《春秋》成为孔子为礼法制度正名之书,实际上变成一部礼书,一部礼的政治教科书,其“微言大义”无不与礼制有关。所以孔子说:“吾志在《春秋》。”孟子也曾转述孔子的话:“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历来学者公认孔子修《春秋》的目的在于正名分、立名教,有褒有贬,使乱臣贼子惧。所谓“正名分”,就是要求君臣、父子、夫妇、贵贱尊卑、长幼男女等各依其名,安分守己。儒家的政治、法律、伦理思想以《春秋》为起点和归宿,为最高标准。所以,汉儒董仲舒等均以《春秋》经义来折狱,起了法典的作用。经学家们一般将《春秋》与《左传》合编。《春秋左传正义》,(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收入《十三经注疏》,是较好的本子。今人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堪称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