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学·马端临与《文献通考》
《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是《通志》之后出现的一部具有重大影响的史书。全书分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舆地、四裔,共二十四考,纵贯历代典章制度,从上古至唐宋,分门别类,考其源流沿革,使之判然分明。
作者马端临,《宋史》、《元史》,都没有给他立传。他的家乡饶州乐平县的《县志》卷八《儒林传》,有马端临一个小传,今迻录如下:
马端临字贵与,廷鸾仲子。年十九,以郊恩补承事郎,明年,漕试第一。而廷鸾与贾似道不合,去国,遂侍疾,不复与计谐。宋亡,元以留梦炎为吏部尚书,梦炎求端临出身文书,以亲疾力辞。廷鸾薨,稍起为学官,历慈湖书院、柯山书院山长,教授台州路学。三月,引年归老。初家居,门弟子甚众,有所论辨,吐言如涌泉,闻者必有得而返。虑记载缺逸,因唐杜佑《通典》增续之,名曰《文献通考》,考古君子及治世者赖之。又著有《大学集传》、《多识录》等书。祀乡贤。
恰在同书卷七《选举志》,在咸淳九年(1273)的释文中,列有马端临的名字,这样由此上推20年,我们便知道马端临生于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乐平县志》卷十三收有李谨恩写的一篇 《通考序》,说《文献通考》一书完成于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该书在饶州路刊行。《文献通考》卷首所载饶州路的《抄白》说:“其书本儒,用心二十余年。”这样,我们从大德十一年上推20余年,便知道马端临在30岁左右就开始撰著《文献通考》了。
马端临是在研究了《通典》和《通志》之后,开始撰著《文献通考》的。马端临对《通志》提出了中肯而尖锐的批评,他在《通考·经籍考》著录郑夹漈《通志略》时,特加按语说:
按郑氏此书,名之曰《通志》,其该括甚大。卷首序论讥诋前人,高自称许,盖自以为无复遗憾矣。然夷考其书,则 《氏族》、《六书》、《七音》等略,考订详明,议论精到,所谓“出臣胸臆,非诸儒所得闻”者,诚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则失之太简……若 《礼》及《职官》、《选举》、《刑罚》、《食货》五者,则古今经制甚繁,沿革不一,故杜岐公《通典》之书五者居十之八。然杜公生贞元间,故其所述止于唐天宝。今《通志》既自为一书,则天宝而后,宋中兴以前,皆合陆续铨次,如班固《汉书》续《史记》武帝以后可也。今《通志》此五略,天宝以前则尽写《通典》全文,略无增损,天宝以后则竟不复陆续,又以《通典》细注称为己意,附其旁而亦无所发明。疎略如此,乃自谓“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不亦诬乎!
对《通志》的这些批评,不言而喻,正是马端临撰《文献通考》所要极力避免的。马端临的 《文献通考》也是在杜佑《通典》的基础上增广而成。马端临对杜书认识极为清醒而深刻,他说:“有如杜书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固无以议为也。”(《通考·自序》)然而,他又认为: “时有古今,述有详略,则夫节目之间未为明备,而去取之际颇欠精审,不无遗憾焉。”(同上)马端临仔细分析了《通典》这些缺憾,并针对这些缺憾,制订了撰著《文献通考》的大体作法。在全书二十四考中,除《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考外,其它十九考 “俱傚 《通典》之成规。自天宝以前,则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备,离析其门类之所未详;自天宝以后,至宋嘉定之末,则续而成之”。(同上)上列五考,是《通典》所没有的,属马端临独创,“采摭诸书以成之者也”。(同上)在取材方面,马端临亦规定得十分严格。他说:
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
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纪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通考·自序》)
在体例方面,全书二十四考,亦称二十四门,每门都有小序,述“著述之成规”和“考订之新意”(《文献通考·自序》)。而对于其所征引的文和献两方面的材料,“其载诸史传之纪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辨而未当者”,则“研精覃思”,凡有所得,皆以按语的形式附于有关问题之后。
马端临继承了杜佑重视物质的优良传统,仍将属于“食货”类的项目放在全书之首。在《文献通考》 中,属于 “食货”类的项目共有八考,这就是《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它们在 《通典》 中大都是《食货典》下的子目。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将这些子目升了级,都作为门,而单独列为一考,同时还补充了不少《通典》所未备的资料,大大丰富了其所包含的内容。例如《文献通考》卷一即《田赋考》一,为《历代田赋之制》。两书对比就会清楚地看出,马端临在唐虞田制之后,补充了“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的记载。这是根据《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问为国”条补充的。按照朱熹的解释,夏代一个丁夫受田50亩,而每一个丁夫按照5亩的收入纳贡,即所谓“五十而贡”。而殷人则开始为井田的制度,即将630亩的土地画为九区,每区70亩,中间为公田,其外八家每家各受一区,借诸家之力以耕公田,因此就不再向私田征税。马端临还根据这一条,补充了“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的记载,并引述了朱熹对这两句的解释。这一补充,特别是对夏殷两代有关田赋的补充,虽然由于资料缺乏,所补有限,但却十分重要。因为正如马端临所说:
典章经制实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继周者之损益,百世可知……爰自秦汉以至唐宋,礼乐兵刑之制,赋敛选举之规,以至官名之更张,地理之沿革,虽其终不能以尽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异。(《通考·自序》)
这就是说,历代的典制不论怎样变化,只要我们细加考察,其变化弛张的情况还是可以理清楚的。由于典制的代代相因,即所谓“殷因夏,周因殷”等等,故《通典》在唐虞之后不叙夏殷,在相因这个链环上就有所割裂,而马端临恰恰弥补了这割裂之处,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杜佑原书某些易生误解之处,马端临亦加了按语予以说明。如叙周的田赋之制,首云:“周文王在岐,用平土之法,以为治人之道”等等。马端临在这条材料之末加按语说:
按孟子言,文王之治岐,耕者九一,即司马法也。然自卿大夫采地,推而至于诸侯天子者,恐是商之末造,法制隳弛,故文王因而修明之,非谓在岐之时自立千里之畿,提封百万之井,奄有万乘之兵车也。(《通考》卷一)
这条按语显然有助于正确地理解原文,不致造成认识上的混乱。仅从上列材料看,关于《孟子》一书,杜佑是应该看到并且应该是熟悉的,杜氏不加采录,或是嫌其所记较简略,或是偶或遗漏,属于马端临所说“未备”之列;而对于其书朱熹的注,则杜氏是绝然看不到的,马端临引征《孟子》一书的有关记载时,皆引录了朱熹的“集注”,可以看出,马端临的补充着眼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这些材料的确是杜氏所遗漏,另方面又十分注意前人对这些材料的研究成果,并及时把这些成果吸收和反映出来。
在《文献通考》中,马端临较大幅度地压缩和简化了《通典》的《礼典》部分。《通典》的《礼典》分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和《开元礼纂类》等,共一百卷,从卷数上说,占《通典》全书的一半。而马端临只在《文献通考》中保留了《郊社考》、《宗庙考》和 《王礼考》,共六十卷,从卷数上说,只占《通考》全书的1/5.8。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凡被《通考》保留下来的诸礼,仍贯彻了补其未备的原则,因此,在很多记载方面,都比《通典》更为详审。如《通典》卷四二为吉礼的《郊天》上,其中有云:“文帝即位,诏有司增雍五畤路车各一乘,驾被具(驾车被马之饰皆具)。”而《通考》卷六九《郊社》二则征引了文帝十三年的制书:
制曰,朕赖宗庙之灵、社稷之福,方内艾安,民人靡疾,间者比年登。朕之不德何以飨,此皆上帝诸神之赐也。盖闻古者飨其德必报其功,其增诸神祠。有司议,增雍五畤路车各一乘,驾被具……
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交待的十分清楚,它比《通典》显然加详了很多。
在《文献通考》中,《经籍考》、《帝系考》、《封建考》、《象纬考》、《物异考》是马端临独创新增的,这五考的增设,突破了《通典》经济、政治的固有范围,而拓展到了文化、国家组织形式以及有关自然变化的各个方面,认为它们的“变通张弛之故”都有关于治乱兴衰。在这里,不管理论上如何,但至少在实际上,马端临已看到了封建社会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
从表面上看,《经籍考》仅仅是著录了经史子集四部图书,但实际上,马端临是要以此证实“圣经贤传终古不朽”的事实(《文献通考·自序》)。他说:
昔秦燔经籍,而独存医药、卜筮、种树之书……然则秦所燔,除《书》之外,俱未尝亡也。若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当时虽未尝废锢,而并无一卷流传至今者,以此见圣经贤传终古不朽,而小道异端虽存必亡,初不以世主之好恶为之兴废也。(同上)
这一段话清清楚楚地说明了马端临创立《经籍考》的深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马端临撰《经籍考》,是“先以四代史志列其目”的。而所谓四代史志,除汉、隋、唐的正史艺文志外,宋代的就是指:
①《三朝国史》艺文志。按所谓三朝,即指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由吕夷简等撰修,共一百五十卷。
②《两朝国史》艺文志。按所谓两朝,即指宋仁宗、英宗两朝,由王珪等撰修,共一百二十卷。其中的艺文志由宋敏求等人撰。
③《四朝国史》艺文志。按所谓四朝,即指宋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由李焘等人撰修,共三百五十卷。
④《中兴四朝国史》艺文志。按所谓中兴四朝,即指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此书卷数不详,亦未详撰者。考 《宋史》卷四四《理宗纪》,宝祐二年八月 “癸巳,谢方叔等上《玉牒》、《日历》、《会要》及《七朝经武要略》、《中兴四朝志传》,诏方叔、徐清叟、董槐等各进秩”。或谢、徐、董即其撰者。
《经籍考》所著录的大量图书,多是宋朝的图书,即所谓“其存于近世而可考者”(自序)。宋在军事上是灭亡了,但作为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在精神上并没有灭亡,而“小道异端”,则是“虽存必亡”的。这虽讲的是书的存亡,但是马端临作为宋的遗民,尤其是宋前宰相之子,其用意还是不言而喻的。
在《封建考》中,马端临以泰伯之为吴、鬻绎之为楚、箕子之为朝鲜为例,说当初封他们的用意,不过是将他们 “自屏于荒裔之地”,但他们后来却都“有国传世”。马端临深刻地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说:
窃意古之诸侯者,虽曰受封于天子,然亦由其行义德化足以孚信于一方,人心翕然归之,故其子孙因之遂君其地。或有灾否,则转徙他之,而人心归之不能释去,故随其所居皆成都邑。(《文献通考·自序》)
这里强调了诸侯立国与“行义德化”和人心所向的辩证关系。很清楚,如没有“行义德化”,也就不可能出现“人心翕然归之”的局面,而没有人心归向,诸侯就不可能长久立国。
马端临分析了秦汉之后诸侯的起灭,指出:
愚尝谓必有公天下之心,而后可以行封建。自其出于公心,则选贤与能,而大小相维之势足以绵千载。自其出于私心,则忌疏畏偪,而上下相猜之形不能以一朝居矣。(《文献通考·自序》)
这里提到了只有出于“公心”,才能够行封建的问题。因为只有出于公心,才能选贤任能,才能“行义德化”,才能“人心翕然归之”,这样,诸侯才能够长久立国。否则,封建就行不通。如果我们要在这个问题上找出“其变通张弛之故”的话,最高当权者的公、私心就是问题的关键,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物异考》。什么是“物异”呢?马端临说:“物之反常者异也,其祥则为凤凰、麒麟、甘露、醴泉、庆云、芝草;其妖则山崩川竭、水涌地震、豕祸鱼孽。妖祥不同,然皆反常而罕见者,均谓之异可也。”(《自序》)但马端临既不相信妖,也不相信祥,但却承认物有反常的现象。他举例说:
治世则凤凰见,故有虞之时有来仪之祥;然汉桓帝元嘉之初,灵帝光和之际,凤凰亦屡见矣,而桓、灵非治安之时也。
诛杀过当,其应为恒寒,故秦始皇时有四月雨雪之异;然汉文帝之四年,亦以六月雨雪矣,而汉文帝非淫刑之主也。
斩蛇夜哭,在秦则为妖,在汉则为祥。而概谓之龙蛇之孽可乎!
僵树虫文,在汉昭帝则为妖,在宣帝则为祥,而概谓之木不曲直可乎? (同上)
同样的物象,却有这样截然不同的结论,无论如何也是难以令人相信的。因此,马端临说妖祥不可信,是完全有道理的。但马端临又认为,某些自然物的反常现象显然也是存在的,他在《物异考》中列有水灾、水异、火灾、火异、岁凶、地震、山崩、地陷、恒雨、恒寒、木冰、冰花、雷震、蝗虫等等,都是不难见到的,因此否定这些物异的存在是不妥的。可以看出,马端临的看法极为客观,他既不否定天下万物有反常的罕见现象存在,又不赞成将这些现象附会为吉凶妖祥。质言之,马端临的《物异考》,只是客观记载了历史上自然万物出现的反常现象,它虽然“取历代史五行志所书,并旁搜诸史本纪及传记中所载祥瑞”(《文献通考·自序》),但却赋予了这些记载以全新的意义,它们不再是牵强附会的吉凶妖祥,而是对大自然界千变万化的写照,它们已和记日月星辰运行的 《天文志》,有了不言而喻的异曲同工之妙。
《通典》中没记灾异或五行方面的内容,说明杜佑不太重视,或者根本就不相信这类内容,故全书摒而不取。而《通志·二十略》中,却有《灾祥略》。虽然郑樵慷慨激昂,奋笔陈辞,以为“人间祸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虫之妖、一气之戾,而一一质之祸福之应? 其愚甚矣”! 然而他毕竟仍承认人间有 “灾祥”,这与马端临比起来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马端临有着深厚的史学根底,他的父亲马廷鸾很重视对子女有关历史方面的教育,曾亲自编写《读史旬编》以教育儿辈。所谓《读史旬编》,即是一部从上古到五代的一部编年史。这说明,马廷鸾亦主张编撰古今贯通的通史,马端临继承了他父亲的这一观点,对通史大加赞扬。他说:
《诗》、《书》、《春秋》之后,惟太史公号称良史,作为纪传、书、表。纪传以述理乱兴衰,八书以述典章经制。后之执笔操简牍者,卒不易其体。然自班孟坚而后,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读者病之。(《文献通考·自序》,重点号为引者所加)
而《文献通考》,恰恰在“会通因仍之道”上下了功夫,我们在前面已经列举,有关田赋,马端临在唐虞之后,补充了夏殷的有关记载,这样,再讲周的田赋制度,其因循之迹就较为明显。《通考》卷六中类似这样的实例还可举出很多,如关于水利田,《文献通考》卷六在“秦李冰开蜀渠”之后,引“公非刘氏”(按即刘攽) 《七门庙记》,补充了汉羹颉侯刘信修“七门三堰”事。这一水利工程,据当地人讲,可溉田二万顷。马端临特别加按语说:
按,此汉初之事,史所不载,然溉田二万顷,则其功岂下于李冰、文翁邪?愚读公非集表而出之,以补遗轶。(《通考》卷六《水利田》)
按,此项水利工程,魏扬州刺史刘馥又予以重修,如刘信修堰事漏载,刘馥事亦便难得其实了。
再如《钱币考》,汉文帝五年更铸四铢钱,其文曰“半两”。其后,《通考》顺次记: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行三铢钱,五年(公元前136)罢三铢钱,行半两钱,元狩四年(公元前119)造白金及皮币,元鼎二年(公元前115)令京师铸官赤仄钱(即用赤铜为钱郭)。(见《通考》卷八《钱币考》一)虽然,有些内容《通典》也略有涉及,但其它勿论,只讲《通考》对钱币使用和废罢时间的补充,使钱币流行的时序井然,已是《通典》所无法比拟的了。时间是各项制度因循之迹的关键,所以马端临对其特别重视,一丝不苟。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引述了不少宋代名臣的言论,还特别引述了不少其父亲的言论,其中有的解释典故,有的评论时政,有的则是文人轶事,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如卷二五《国用考》,其中讲到了“汉丞相诸葛亮劝农讲武,作木牛流马运米,集斜谷口,治斜谷邸阁”事,即引用他父亲的话解释邸阁一词说:
先公曰:邸阁者,仓禀之异名欤,魏晋以来多称之。《晋史·景纪》言,蜀将姜维寇狄道,帝曰,姜维攻羌,收其质任,聚谷作邸阁讫,而复转行至此云云,是邸阁者仓禀之名耳。
这一解释娓娓道来,很像是平时对马端临的耳提面命。
再如卷三七《选举考》,记唐代宗大历六年,宰相元载上奏:“凡别敕除文武六品以下官,乞令吏部、兵部无得检勘。”据史书记载,当时元载所奏,拟多不遵法度,恐为有司驳,故上了这一奏折。接着,马端临征引他父亲的话说:
先公曰: 史称载纳贿除吏,恐有司之驳正也。然近世庙堂除官,超资越格,惟意所为,有司亦曷尝敢问! 是唐之法令犹存耳。
这是由元载事所激发的感慨,对南宋时政提出的尖锐批评,也是马端临从亡国之痛中总结出来的教训,藉他父亲的言论加以发挥罢了。
马廷鸾熟悉两宋文人掌故,马端临引来,亦颇令人耳目一新。在《经籍考》所著录《资治通鉴》之后,马端临引用其父亲的话说:
先公曰:张新叟言,洛阳有《资治通鉴》草稿盈两屋,黄鲁直阅数百卷,讫无一字草书(见《李巽岩集》),此温公所谓平生精力尽于此书也,如人之不能读何!公尝谓吾此书惟王胜之尝读一遍,余人不能数卷已倦睡矣。公此书历英宗、神宗二世,凡十九年而书成。
两屋子《资治通鉴》草稿,经黄庭坚读阅好几百卷,竟连一个草写的字都找不出来。司马光撰著《通鉴》那种认真精神跃然纸上,这为了解司马光的治学精神提供了绝好的材料。
由于马端临撰著《文献通考》,主要是摘引前人有关文献组织成文,因而他常常用按语的形式直接抒发自己的见解。例如关于古代的五行说,马端临征引了两个人的言论,一是苏老泉苏洵说,一是郑夹漈郑樵说。在这两说之后,马端临加按语说:
按古今言灾异者,始于五行传,而历代史氏所述灾异因之。然必曰某事召某灾,证合某应,如医师之脉诀、占书之繇辞,则其说大牵强而拘泥。老泉之论足以证其牵强之失,夹漈之论足以破其拘泥之见。然郑论一归之妖妄,而以为本无其事应,则矫枉而至于过正矣。是谓天变不足畏了,不如苏论之正大云。(《通考》卷二九五《物异考》)
这段按语中肯地评论了苏、郑二论的得失优劣,既表达了自己对五行说的看法,又对读者有指导意义。
马端临撰述《物异考》,主要是客观地整理旧文,有时是明知其非,也不得不姑存其旧。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前后多符瑞,本不可靠,但因编撰体例所限,仍予载录。马端临对这种情况加按语说:
按《三朝符瑞志》载天禧以前草木之瑞,史不绝书,而芝草尤多。然多出于大中祥符以后东封西祀之时,王钦若、丁谓之徒以此导谀,且动以万本计,则何足瑞哉! 姑存其略云。
所谓《三朝符瑞志》,即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的《符瑞志》。马端临对真宗时的“物异”,表示了极大的怀疑,并认为这是时相王钦若、丁谓等人所为。
马端临的按语皆要言不烦,直舒胸襟;并且一箭中的,直指问题所在,对读者实在大有裨益。
《文献通考》博大精深,从经济、政治到文化的各种典章制度都有所涉及,它实际上已把我国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结构,展示在了世人面前,并井井有条地考溯了这一结构的源流、发展和形成。由于马端临采用了辑录前人文献的办法组织成文,故《通考》和《通典》一样,保存了大量的古籍佚文。如宋代著名私家藏书目《郡斋读书志》,向有袁本、衢本之分,而衢本却罕见流传。可喜的是,马端临的《经籍考》所引《郡斋读书志》,却正是二十卷的衢本,它不仅为衢本《郡斋读书志》的存在提供了佐证,而且为其校勘也提供了难得的依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端临引用前人文字,较少省改,其辑佚和校勘价值就更加明显。
《文献通考》的出现,使典制史这一专题史书的体例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唐杜佑《通典》的撰修目的是“将施有政”,即供时政参考利用。而马端临撰修《文献通考》的目的,则是采寻各种典制的“变通张弛之故”,即既要明了各种典制的变化,又要明了它为什么要发生这样的变化,这比“将施有政”的目的更加深刻而远大。在引述前人文字方面,马端临丁卯分明,绝无掠美之嫌,这又是《通志》不可与之同日而语的。可以说,无论从内容到形式,《文献通考》都在不同程度上超越了它以前的同类性质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