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魏晋南北朝的音乐活动·《声无哀乐论》 的音乐美学研究成果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作为中国古代音乐史上一部极有代表性的音乐美学论著,被称誉为 “师心独见,锋颖精密”(刘勰《文心雕龙》)。这本著作在当时,便因其见解的独到而在思想界产生很大影响,成为“言家口实”之作。这部音乐美学著作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其学术思想的独到与论证精密。因其思想的深刻,使得该书的见解不仅具音乐美学的意义,并且还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学意义。
嵇康提出“声无哀乐”的论点,从其音乐学术思想的形成讲,自有其哲学基础。例如魏晋时哲学上的“名教”与“自然”之辨、“言意之辨”、求自然之理以正名实的思辨方法和他的自然哲学观。但是在论证具体的音乐问题时,嵇康则在全文设立的主客论辩中,将视线集中在音声与人的情感的关系这一主要问题上。并且于内在逻辑与辩难的机智上,主要是通过思维逻辑的力量与学术见解的独到,完成其“声无哀乐”观念的论证。
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围绕着哀乐情感的“名”“实”问题、音乐审美中音声与情感的“无常”关系、音声的“自然之和”属性、“心”“声”关系这些要点展开论述。其论述对一般人不易注意和理解的音乐审美特殊性问题,给予充分的注意。他对音乐审美中心声关系的看法,在文中体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音声及其运动具有“自然之和”的本质属性;
2.音声与情感之间具有 “无常”的关系;
3.音声对人的哀乐情感只起到“发滞导情”的作用;
4.人在音乐审美中体验到的哀乐情感是由社会生活中所获,“自以事会先遘于心”;
5.音声对人心的影响在心理上只限于 “躁静”的情绪体验。
从其思维的严谨性讲,嵇康已经在认识上区分了哀乐情感与“躁静”情绪在概念上的不同,他肯定了音声对人心可以产生“躁静”情绪的影响,但认为音声并不能表现有具体社会性内容的情感 (他只是认为在音乐活动中可以借助言词、舞蹈来把握这种具体的情感内容),显然,其思想也并非是什么“心声二元论”。“导情说”与“躁静说”构成其音乐美学思想的重要论点。嵇康在阐明音乐审美中听“音”的特殊现象和规律时,并没有否认“乐”的整体存在方式,使其理论并没有像西方的音乐自律论学说那样导致一种偏颇。有必要提到,嵇康在音乐美学研究中提出的“声无哀乐”论点,在当时,也是针对两汉儒家经学中的音乐观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现实批判性。在这点上,尽管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与其“越名教而任自然”社会政治思想相一致,然而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之所以能够超越时代,直到今天依然光彩夺人,并对今人的音乐美学研究有着深刻的启示作用,正来自于其内在的学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