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学

尚书学

金代经学承用汉唐经解,丝毫不沾宋学。《尚书》著作有王若虚、吕造、赵秉文三家。元明两代则恪遵程朱宋学,功令规定《蔡传》为科举法定本。虽亦规定可并用注疏,但都避繁就简,只用《蔡传》。至明成祖敕编《书传大全》,就明定只用《蔡传》。李维桢撰王樵《尚书日记·序》云: “《书》有古文、今文,而今(指明代,元亦同)之解《书》者又有古义、时义。”并举《书传会选》以下数十家为“古义”之作,专供科举之用并为坊肆盛行之《书传大全》以下数十家为“时义”之作。此两种实际都是《蔡传》衍生物,“古义”类之作为订《蔡传》而援用旧说,“时义”之作为墨守《蔡传》专供举子揣摩八股制艺之讲章。这两者占了元明两代《尚书》著作的绝大多数。但使元明 《尚书》学最具价值的则是疑辨伪古文之作,对《禹贡》《洪范》的研究亦有可取。现简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