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儒学政治的基本理念·天视自我民视
君民关系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政治关系之一。儒家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是很具特色的。
《荀子·哀公》篇记载孔子这样一段话:“丘闻之,君者,刑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这是一段很有特色的话。孔子把君与民的关系比作刑与水的关系是很深刻的。在孔子看来,君是为民而设立的,无民则无君;君的作为依赖于民,同时它的危险也来自于民。民既可以拥戴你使你统治天下,也可以消灭你,使你的统治不复存在。所以,民既是统治的对象,又是统治的基础。因而君对民要格外慎重待之。孔子说:“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日》)统治者应把民放在第一位,给以高度重视。“使民如承大祭”(《论语·颜渊》),在统治民时应特别地严肃谨慎,就象对待大规模的祭祀活动一样,不应有丝毫的轻慢和懈怠。
孟子把孔子的重民思想又向前大大地发展了。在天、君、民三者的关系上,民充当一个中介者的角色。孟子引《太誓》言:“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民代表上天的意志,天的意志是通过民来传达的。在孟子看来,谁得天下并统治天下是由“天”决定的,“神享之”、“民受之”是天命表达的两种形式。但神享是虚,民受是实,所以孟子说“祭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孟子·离娄上》)。孟子把民抬高到决定天下归属的至高地位。
按照孟子的民本逻辑,民客观上或事实上能够决定一国成天下政权的归属。一国成天下的统治者之所以能够统治天下,是因为有民的支持和拥戴,如果没有民的支持和拥戴,那么客观上也就会失去天下、失去统治。天下统治权存在的合法性在民。这是孟子在总结尧舜禹三代禅让制的历史经验中获得的结论。既然客观上民可以决定天下的归属,那很容易引出这样的推论,民事实上有权决定自己的君主。君主对天下的统治不应是世袭的,天下不是家天下,应是民众的天下,天下应归民心拥戴者居之。这种思想倾向为后来的先进中国人所继承。
正是从民本的意识出发,孟子在民、君、神三者的关系上得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结论。孟子说:“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法,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天下》)诸侯可以变置,社稷神也可以变置,唯有民不可变。民也无法变。得丘民者得天下。天子不得丘民也可以变。孟子的思想已开明到这样的地步,国君只有行仁政、使民受其益,并获得民的拥戴才为君,如果君不为民谋仁政,而施暴于民,那么君事实上已不再是君而等同于一夫。这是孟子在为君正名。当齐室王问孟子:汤放桀,武王伐纣,能否说是“臣弑君”时,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