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的儒学·王夫之·保留理学一些基本观念

乱世图存—明清之际的儒学·王夫之·保留理学一些基本观念

王夫之对理学基本观念的保留,主要表现在伦理思想方面。王夫之学自程、朱入,也受心学影响,因而在其思想中仍然保留着理学唯心主义的残余。这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对“心具理”观念的保留。王夫之的“心具理”观念有如下一些论述。他说:“盖吾之性,本天之理也,而天下之物理,亦同此理也。天下之理无穷,则吾心之理无不现矣。”(《读四书大全说》卷一○)这就是所谓“心以具理”。又说:“万事万物之理无非吾心之所固有。”(《四书训义》卷八)又说:“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张子正蒙注》卷一)又说:“物之有象,理即在焉,心有其理,取象而证之,无不通矣。”(同上,卷四)王夫之的这些论述,表明他的思想的主观唯心主义本质。心具理,此理也即物理。而此理“无非吾心之所固有”。即使不与物交,而心也具此理。这与陆九渊的思想没有不同。

是对“道心”、“仁义之心”、“德性之知”等观念的保留。王夫之根据十六字心传,将“心”分为“道心”、“人心”。“仁义之心”、“德性之知”之类的道德意识为“道心”;“知觉运动”、“闻见之知”等一般认识活动为“人心”。他以为,人之所以能认识“天理”,是由于“道心”,而不是由于“人心”。“道心”即是“性”,它是“天理”在“人心”上的投影。惟其有“道心”,人们才能在思想上相互理解和交流。而“人心”包括意欲和感情,意欲和感情蒙蔽心灵,就会见理不明。他说:“天下之物相感而可通者,吾心皆有其理,唯意欲蔽之则小尔。”(同上)理只是一个理,人人各逞臆见,各行其是,思想就不会得到交流和沟通。由此他证明“道心”比“人心”更根本。人和动物都有知觉,能运动,但动物只是凭其自然本能行动,而人却要靠理性思考来指导行动,遇事就要考虑合理不合理、适宜不适宜,这就是“仁义之心”。因而王夫之说:“天与人以‘仁义之心’,只在心里面。惟其有仁义之心,是以有其思之能。不然,则但解知觉运动而已(自注:犬牛有此四心,但不能思)。此仁义为本而生乎思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一○)由此他证明“仁义之心”比“知觉运动”更为根本。要认识事物,意有所属,否则见如不见,闻如不闻。他说:“舆薪过前,群言杂至,而非意所属,则见如不见,闻如不闻,其非耳目之受而即合,明矣。”(《张子正蒙注》卷四)光是耳目感受,还不就是真的闻见。

王夫之所谓的“道心”、“仁义之心”、“德性之知”,与“心具理”相通,是其道德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人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文化条件下,生下来就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王夫之所谓的“心具理”与“道心”,当即指这种文化的熏陶,而他却错误地认为“吾心固有”,这就陷入道德是先天禀赋的传统见解之中。

当然,我们评价王夫之的思想,不应停留在它的理论形式上,而应透过它的理论形式看到它所反映的时代精神。随着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人性的觉醒,理学的禁欲主义受到了冲击。而明清之际的“天崩地解”形势又涤荡着理学家静敬修养的积习。更有“质测之学”的出现,则兆示着理学的思辨体系将被科学的思想体系所代替。王夫之对文化遗产的批判总结,正是为了送旧迎新。噩梦将醒,天尚未明。但王夫之相信,夜色欲尽,晨曦在望,必将出现这样的前景:“破块启蒙,灿然皆有”,“有而日新”,“机不容止”(《周易外传》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