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礼乐之邦·崇德重民

齐鲁文化·礼乐之邦·崇德重民

“德”是一定时代衡量人们行为规范的标准。然而,在夏、商时代,德并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由于夏人“尊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就有人称夏文化为“尊命文化”,商文化为“尊神文化”。在夏、商的尊命与尊神文化中,人们只相信神的意志,认为国家的兴亡,人世的祸福,都是神意的表现。但夏、商的相继灭亡以及周人的勃兴,人们对于天意的虔信发生了动摇,他们感到“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不能单独去依靠鬼神与上帝,还须在人世间倾注一部分精力。

在这次思想大解放的过程中,周公走在了人们的前头。他清醒地认识到夏、商的灭亡根本不是什么天意,而是因为桀、纣等统治者“不敬厥德”(《尚书·召诰》),他认为周人必须“克明德”(《尚书·康诰》),发扬“德”的教化力量,使之成为治国的根本。

从周公执政时期始,“德”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周公把提倡“德”作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周朝政权的当务之急。今《尚书》中的《大诰》《洛浩》以及《多方》《多士》等篇,都是史官记录的周公对殷遗民和周臣民的训话,从中可充分看出周公的政治思想及其由此而制定的制度和政策。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康诰》以下九篇,周之经纶天下之道胥在焉。其中皆以民为言,《召诰》一篇言之尤为反覆详尽,曰命,曰天,曰民,曰德,四者一以贯之。”而这四者之中,又应该以“德”为其理论核心,如谨遵天命,勤政慎罚,重视下民等都是由此而派生的。

周公是周礼的制定者,杨向奎说:“自周公制礼作乐开始,才是我国第一次对于‘礼’的加工和改造,他开始用‘德’字来概括原始礼的全过程。以‘德’来代替礼。‘德’不仅包含着人们主观方面的修养,也包含有客观方面的行为规范。这就丰富了礼的内容,减轻了对等交换的性质,而使礼纳入道德范畴。”又说:“周公对礼的加工,主要在于减轻了它原有的交易内容,加重了它的道德含义”(《关于周公“制礼作乐”》,《文史知识》1986年第6期)。《左传》文公十八年记鲁国季文子所说的话道:“先君周公制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这是说礼仪用来观察德行,德行是用来处置事情,而事情则是用来衡量功劳,功劳是用来取食于民。由此亦可见德在周礼中的重要位置。

西周以至春秋时期,崇德成为社会上人们的共识。一般人要名留青史,则须“大上有立德”(《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而统治者为政以德更为重要,“大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鲁国是执行周公礼制的典型,在鲁国人中,德便被更多地提起。如历仕于庄、闵、僖、文四世的重臣臧文仲就主张统治者应以德治民,认为“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左传》文公五年)。鲁文公五年冬楚公子燮灭蓼时,臧文仲听说六国和蓼国都灭亡了,其先祖皋陶、庭坚一下子就没有人祭祀了,感到很伤心。这是因为他们的国君不建立德行,百姓也不会为其尽忠效力,而要做到民心无违,就必须实行德治。又如僖公二十一年(前639),宋襄公欲合诸侯。臧文仲评论说:“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左传》僖公二十年)。就是说推己之所欲以从人,使人同得所欲是可以的,但强迫他人以逞一己之欲是很难成功的。所以,推己及人,以德为标准支配自己的政治行为十分重要。鲁国大思想家孔子也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这种推己及人的行为方式体现在统治者身上便是“为政以德”(《论语·为政》)。

也是由于崇德,鲁国出现了不少的道德典范,而他们的道德行为与道德思想乃是以坚持周礼为前提的,即所谓“君子礼以坊德”。如善于讲究贵族礼节,且颇具儒家道德理想形象的柳下惠便是以周礼作为自己道德堤防的。为了遵循周礼,他“言不废大伦”,行不犯色而思虑;因为坚持周礼,他事人以直道,不易其操守。

从实质上说,重德的目的在于使国治邦安,而邦国的安定又仰赖于人民的稳定,因而“保民”、“宁民”便被常常提起。童书业在所著《春秋史》中认为,周人传统的政治和道德观念是“敬事上天,遵法先祖,尊重君上,慈爱臣民,修明道德,慎用刑罚,勤修政事,屏除奢侈,以礼教治国,兵威镇众,而励用中道。”除了敬天、法祖、尊君之外,其他内容都与爱民相联系,慎罚、勤政、不过度奢侈,都是讲统治者不可过度压迫和剥夺民众。鲁人的观念即是如此。他们有时也讲以刑“威民”,如《国语·鲁语上》就记臧文仲之语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所以威民也。”但与“威民”相比,他们更看重以德“训民”和在位“恤民”。国无患,民无难,人民安居乐业,是以国家太平。即使国家遇有凶险,只要在上者建立德行,以德待民,就能得到人民的救援,凶险亦可安全度过。否则,“德之不建”,则“民之无援”。为此,国家应重视人民,急民之所急,即使“铸名器,藏宝财”,也应以“民之殄病是待“(《国语·鲁语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稷江山的稳固。

鲁国不少人大倡“重民”之论,这与西周特别是春秋以来“重民轻神”、“重民轻天”的思想是一致的。他们已初步了解到迷信鬼神无用,唯有得到“民”(即“国人”)这个贵族统治实力支柱的支持,才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如鲁僖公二十一年(前639)夏,鲁大旱,僖公要烧死巫人和尪者,认为大旱与他们有关。臧文仲认为烧死他们并不是防备旱灾的办法,应该在民艰于食的情况下修理城郭,稍给民食,这才不失为救荒之策。与之同时,贬损饮食,节省开支,劝人施舍,并致力农事,使旱不舍农,以补救灾荒。而巫人、尪者能做什么呢?“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僖公听从了臧文仲的话,故这一年虽有饥荒,却没有伤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