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台湾的文化教育和科技·当代台湾教育体制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台湾回归中国后,台湾的文化教育出现了新变化,一方面以传统文化教育青少年,同时为适应世界新潮流,吸收外来新做法,建立了一套新的教育体制。
从50年代开始,台湾实施六年义务教育,从法律上保证6至12岁儿童免费受教育,以此来普及文化和科学知识,提高民众文化素质。为进一步发展教育事业,1968年起,台湾又将六年义务教育延长为九年,同时还提出加强和改进科技教育。在做法上,采用官民合办教育的方针,集中力量办好公立学校的同时,利用民间财力和人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为促进科技发展,九十年代初,台湾又提出准备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既可提高文化水平,亦可解决未满十八岁未能升学或就业的初中生的升学问题。
如今台湾参考欧美教育模式,结合台湾实际,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健全的教育体制,大致包括五个系统:其一,普通教育包括学龄前教育,十二年义务教育,大学(或学院)、研究所教育,其目标在于培养具有高深学术的专门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其二,工业技术教育,分为工业职业学校、工业专科学校、工业技术学院,教授应用科学,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其三,师范教育,包括高等和中等师范两部分,主要培养各级学校的师资。其四,特殊教育,对象为伤残和弱智儿童,使之成为有用的人才。其五,补习教育,包括国民补习教育、进修补习教育和短期补习教育。国民补习教育是为已逾学龄未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提供相应的教育机会;进修补习教育是为已受教育者提供再教育机会,也为各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提供方便。
有数字表明,目前台湾在各级学校接受教育的人数达五百多万人,平均每四人中便有一个在学校受教育。教育的内容,既有传统文化,也有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