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不足的国营企业

活力不足的国营企业

在60和7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国有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到80年代初,拉美的国有资本约占该地区资本总额的1/3。非洲是最广泛实行国有化的大陆,全地区(不包括南非)约有3000家国营企业。有些国家国营经济占统治地位,如埃塞俄比亚国有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90%,索马里80%,喀麦隆40%。印度国营经济垄断了国内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东盟各国国有企业也在几十家到数百家之多。这些国有企业在改造殖民经济,发展民族经济以及实现计划目标,稳定物价,增加就业等方面起过重要作用。

但是国有企业往往规模较大,又有政府的扶助支持,容易形成对某些部门或整个经济的垄断局面,限制了市场竞争,不能调动和发挥私人经济的积极作用。国有企业由于自主权不充分,对市场变化反映迟钝,活力不足。其中相当部分管理混乱,缺乏盈利观念,不思进取开拓,甚至贪污腐化,严重亏损,造成财政支出的深重包袱。

在80年代严峻的经济形势中,为了改善财政状况,为了增强经济活力,为了提高出口竞争能力,不少发展中国家着手整顿国营企业。其中最突出的一项措施是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和私营化。到1988年底,大约有1/3的发展中国家宣布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据各国政府公布的情况看,已宣布的被列为私有化对象的企业已不下1800家。智利私有化政策实施较早,1973年皮诺切特推翻阿连德政府上台后,便提出国家在经济中“应起辅助作用”的思想。开始实行国营企业私有化政策。1974年开始将阿连德时期没收的或国家参预的360家企业(包括所有被国有化的美资铜矿)还给了原私人企业主。1975—1982年间进一步将102家国营生产企业和服务业转给私人(其中包括11家商业银行)。1988年智利进一步宣布将仍由国家掌管的15家企业转给私人,其中包括了航空、电力、保险等重要的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墨西哥拟将459家国营企业私有化,到1987年底已完成178家,占原计划的38%。巴西宣布拟将现有的400多家国有企业私有化,包括巴西最大的国有企业——垄断巴西石油部门的巴西石油公司在内。巴西已成立了非国有化全国委员会推动此项工作。阿根廷已通过一项决议,取消国营企业对公共服务部门的垄断。哥伦比亚和牙买加也准备对银行实行私有化。在非洲,私有化浪潮已席卷这个大陆。其中决心较大者有科特迪瓦(拟将103家企业私有化)、尼日利亚(65家)、加纳(30家),塞内加尔(26家)。扎伊尔已经撤销了银行、农业和运输部门的9家大国营企业。马里清理了15家国营企业,将其中14家改为私营。其他如贝宁、刚果、安哥拉和埃及也在积极准备中,就连“乌贾马运动”的中心—坦桑尼亚也将该国最大的国营剑麻公司改为私营。私有化在亚洲也有一定的进展。如东盟五国宣布为私有化对象的企业已400多家,并将私有化纳入国家长期经济计划的重要内容。伊拉克从1987年起大力推行私有化,到1988年底已有37家国营企业和部分国有土地转到私人手中。私有化运动开始对一些国家僵化死板的经济体制注入新的活力。

在私有化过程中,多数国家注意了将要害部门和支柱部门继续由国家控制。如墨西哥一方面宣布私有化企业459家之多,同时却重申宪法规定,即私有化不得在战略部门(如石油、石化、放射性矿物、核能发电、电力、铁路、卫星通讯、广播、发行货币的银行)推行。又如尼日利亚规定航空银行、报业、汽车装备、钢铁要留给政府控制;石油、保险、电力、铁路等部门国家所有,交给私有经营;其他部门允许私有化。也有一些国家倾向于比较彻底的私有化。如新加坡私有化计划最为彻底,不仅拟将国际贸易公司、远东化学公司、兴马电机公司、大众钢铁厂、联合工业公司等大型公司企业转为私营,而且拟将民航局、港务局、公用事业局和电讯局也交给私人经营。智利和菲律宾的私有化也涉及到要害部门(航空、电力、保险等)和支柱部门(智利的铜矿和菲律宾的制糖企业)。马来西亚准备将广播电视台交私人经营。

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进展不平衡。不少国家还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如非洲虽然宣布了各种私有化计划,但到1987年底,已经私有化的企业只占国营企业的5%。巴西私有化进展也较迟缓。其原因:国有企业多系投资大,营利少的部门,如铁路、航空、钢铁、电力等部门;原国营企业多数设备陈旧、负债累累,使私人资本望而却步;资产估价工作量大,这方面专门人材不足;私人资本对私有化政策尚有疑虑;市场机制不发达,缺少股票交易渠道;私有化带来裁员,增加失业等社会问题不易解决。因此,有些国家私有化计划本来就不打算很快实现。如尼日利亚的私有化计划拟在5—10年内完成。有些国家想加速这一进程,但障碍很多。

国营企业作为一种管理体制,在发展国家中已经成了财政补助支出的沉重包袱,这种普遍现象告诫人们,不改革旧的僵化的管理体制,就不能改善财政状况。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是私有化还是转换经营机制,只能依靠本国人民的智慧和创新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