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中国航运的洋商倾轧
1872年,李鸿章创办轮船招商局,这是我国最早设立的轮船航运企业。在招商局产生以前,中国领水航运权益,分别为英、美侵略者所攫夺。19世纪70年代之前,以美国势力为后盾的旗昌轮船公司,用各种办法挤垮它的竞争者,垄断了长江航运的利益,并以一部分力量投入北洋航线上的竞争。除旗昌之外,长江线上当时还有英国资本的公正轮船公司的两条船在行驶。但是它无力于旗昌竞争,只能接受旗昌的约束,每星期只能在长江线上往来一次。进入70年代,优厚的航运利润促使英商太古银行在1872年组织了太古轮船公司,从英国募集资本,购备机器新颖的铁轮船,同时购买公正轮船公司在长江行驶的两条轮船,与旗昌展开争夺长江线上优厚的航业利润。而在北洋线上,则有与怡和洋行有关系的北清和华海两轮船公司与旗昌相争夺,但其情况远不如长江线上激烈。
中国轮船招商局的出现,立即使航运线上的竞争阵势起了根本的变化。曾经是西方侵略者内部互相争夺的旗昌和太古两公司以及怡和洋行等,随即在新的条件下,由对立转化为共同勾结,尽力排挤轮船招商局。它们之间不再互相倾覆,而共同以招商局为打击对象,协订运输水脚价目。每当招商局有轮船行驶时,旗昌、太古等公司便将水脚运费减去一半,企图在竞争中挤垮招商局。这种激烈的倾轧,外国侵略者甚至不择手段。于是从1872年到1877年的五年中,招商局毫无盈余,连固定资产的折旧也始终无力提成,因此,对洋商的倾轧产生畏惧的心理。
1876年初,以旧式木轮船为主体的旗昌轮船公司意识到,它的设备已经远在以新式铁轮船组成的太古轮船公司之下,即使在挤垮轮船招商局之后,它也无法维持70年代以前独霸长江航运的局面。于是,1876年8月,旗昌轮船公司有意散布收缩、出让的空气;愿意出售它所拥有的轮船、码头、栈房等全部财产,并且以经理即将再调,时间匆促为借口,希望早日成交。而招商局畏惧倾轧的弱点又是旗昌所深知,少一旗昌即少一倾轧对手。旗昌正是充分利用招商局这一弱点,终于在1877年3月1日,诱使招商局以规银220万两的高价收买了旗昌的全部财产。可见旗昌公司处心积虑,盘算是很深的。此项交易一经成交,市场上已经跌到只值六十到六十六两的旗昌轮船公司面值一百两的股票价格立即回升,持票人竟然可以分得一百零三两的利益。一个外国堀本公司的股东不仅不遭损失,反而有余利可得,这只有在半殖民地社会才会出现的奇特的现象。无怪当时的美国公使西华喜不自禁地说:“现在我们这个公司的股东已经安全了”。根据熟悉务情况的外国商人的估算,招商局在这一次成交中至少多付了五十万两的冤枉钱。当时的舆论都认为这笔交易的后果对旗昌极为有利,因为它的木轮船已无法在这条航线上与英国铁轮船相竞争;而招商局则在成交后,“处境十分不祥”。
现在,轮船招商局虽然拥有大小不同的轮船二十七号,然而它的业务却不曾相应地扩充。船多货少,不少船只不能不闲置。1877年,即购买旗昌公司后的第二年,招商局为节省开支,只得“将旗昌轮船年久朽敝者,或折料存储,以备修配他船;或量为变价归局本,借省停船看守之费’。
另一方面,外国势力的倾轧并未因旗昌公司的消失而有所减轻。太古轮船公司非常了解招商局船多而旧,速度迟缓,官商债款高达三百万两以上(官款一百九十万两,旗昌欠款122万两),即使不付股息,每年利息负担也在二十万两以上。针对这些弱点,太古公司一方面添造两只专走长江的轮船,另方面再度减低运费,把上海到汉口的货运每百年减低到只收一钱,上海到汕头每百年仅收六分。在太古公司发动新的攻势面前,招商局明显地陷于十分恶劣的地位。购并旗昌而来的船只“船大费巨”,竟成为“多行一船则多赔巨款”,惟有拣选“新船、小船、费省者装货开行”,而将“大者、旧者暂搁勿用”。即使如此,每月仍然要堀蚀五、六万两,以致“存款者闻风催索,入股者裹足不前”,这时招商局的处境“颇有岌岌难支之势”。
中国航运的洋商倾轧,导臻本国轮船招商局的败落,这个典型事例说明,我国内河航行主权的丧失,外商在内河取得自由航行的特权,对我国民族航运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此事告诫人们:维护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主权完整,是保障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必要条件,决不能拿原则作交易。同时,对于外商唯利是图、暗施诡计、转嫁危机的阶级本能,必然有高度的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