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帛烟消帝业虚

竹帛烟消帝业虚

秦自商鞅开始实行法家政治,李斯又进一步加强法治,不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都以法治为指导原则,把法治精神贯彻到各种制度和社会关系之中,严厉压制其他思想,而持不同政见的儒生往往非议政事,因而引起中国历史上一场空前的“焚书坑儒”事件。

《史记》载,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为始皇祝寿。仆射(秦官名)周青臣颂扬始皇废分封行郡县制使百姓安乐,博得秦始皇欢心。儒学博士淳于越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不沿袭古制是不能长久统治的。丞相李斯反对淳于越主张,指出:历史在发展,不同时代有各自不同的治理方法。并且说,儒生们私下讲学,反对法令以教唆人民,纷纷以其所学批评朝政,假如不加以禁止,对于国家的统一,政令的推行十分有害,他请求始皇下令将除《秦纪》之外的所有史书、及除博士官所职的官府藏书之外的所有《诗》、《书》、百家言论,全部烧毁、有敢私自谈论《诗》、《书》的杀头,命令下达三十天之内不烧的,要处以黥刑,充军边疆罚筑长城。但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禁止之列。秦始皇接受李斯建议,于是颁布“挟书令”,演出中国历史上破坏文化的焚书悲剧。

始皇三十五年,儒士侯生、卢生指责秦始皇为人刚愎暴戾,狂妄自用,专意任用刑狱大臣施行重刑杀戮政策,使满朝文武畏威而不敢直接进谏。秦始皇闻之大怒,下令御史审问诸生,诸生受不住刑讯,彼此告引,你诬我攀,因此罗致罪名者四百六十多人,始皇下令将他们全部活埋于咸阳,以警告后人,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坑儒”事件,与“焚书”合称“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的目的在于以法为治,禁止异端学说,加强中央集权,但这种手段是十分残暴而愚蠢的,也是达不到目的的,对中国古代文化是一次极大的破坏。正是因为秦始皇的独断专行,造成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重重而趋于涣散,焚书坑儒的文化专制主义,不仅给中国封建文化带来十分严重的恶果,而且也加速了秦朝本身的灭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免遭秦始皇文教政策之恶果,是今天的我们所必须记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