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端《鸣筝》抒情赠友离别诗赏析

鸣 筝

李 端①

鸣筝金粟柱②,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③,时时误拂弦。

【注释】

①李端:字正己,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大历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官终杭州司马。为“大历十才子”之一。喜作律体。有《李端集》。《全唐诗》存诗三卷。

②金粟柱:形容筝的华美。柱:系弦的部件。

③周郎:指三国时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将,时称“周郎”。他精通音乐,听到乐曲有误,即使喝醉了也会转头看看演奏者。因此时谣说:“曲有误,周郎顾。”

【诗本事】

鸣筝即弹奏筝。筝是一种弹拨乐器,即今天所称的“古筝”。

【赏评】

古筝有丝弦二十一,木料好做工细的筝音声叮咚如春泉,适合在敞阔的房屋内演奏,闻者如坐泉边,听水声清亮。这场颇有趣的恋爱小景就发生在弹筝时。前两句写美乐、美人、美景:筝声清亮因而曰“鸣”,其轴柱(位于筝右侧下端,用以系丝弦,扭转它即可紧弦或松弦,弦越紧则调越高)呈长圆柱形,因而用“金粟”形容,表现筝的华美,也暗托音乐的美妙;“素手”是洁白纤细的手,是其主人天生丽质、兰心蕙质的代表;“玉房”言弹筝环境之精美。

就是在这样一个精美的所在,有位指如春笋的美人在弹筝。她妙于音律,却故意弹错以引起她心仪男子的注意。这里用美丰仪的周瑜来指代这个男子,令我们想到此男子也是位风流俊赏的人物了。诗中女子以筝音暗通情意,而“周郎”若真的听声回顾,就刚好是她的“知音”了,爱情最初羞涩的暗示因音乐的参与而变得如此美妙。假如他们后来有情人终成眷属,当时的花香日影、当时错弹的音符都会化作一坛愈陈愈香的酒,供两人月下灯前做永久的回味。

【诗评选辑】

清·徐增《而庵说唐诗》: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