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四皓庙(本为留侯慕赤松)》

本为留侯慕赤松,汉庭方识紫芝翁。

萧何只解追韩信,岂得虚当第一功?

以汉事影射当朝,是唐代诗人惯用的手法,遂使“以汉代唐” 成为唐诗的一大特色,本篇正是借咏写汉代宫廷史事比附当时政治现实的佳作。

“四皓”,指秦时避乱隐居商洛山的四个老人,一曰东园公,二曰甪(lu)里先生,三曰绮里季,四曰夏黄公。汉朝建立后,汉高祖刘邦曾予征召,四人不肯出山。后来,汉高祖打算另立太子,张良为吕后谋划,由太子派人卑辞厚礼,请出四人作为辅佐,高祖竟因此不易太子。后世将“四皓”(又称“商山四皓”)当作安定太子地位的功臣,为其修庙祭祀。四皓庙有两处,一处在商洛山,一处在终南山。在商洛山者比较出名,唐人所咏者多为此庙。

封建时代,皇帝的废立是头等重要的政治大事。东汉末年,汉质帝被害,朝廷一时没有皇帝,太尉李固等上书大将军梁冀,要求“今当立帝”,认为“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国之兴衰,在此一举”。即此可见皇位继承问题,在古人心目中有多重的份量。唐朝末年,宦官当政,皇帝的废立,往往由宦官操纵。这种做法,实在有违封建礼教的正统,引起时人的深重忧虑。“四皓”安定太子的功绩,格外易于触发时人的感触,吟咏四皓成为一时风尚,李商隐便写有两首《四皓庙》 。本篇为第一首,作于大中元年(847) 唐武宗去世不久;另一首 (羽翼殊勋) 作于第二年,即唐宣宗即位之初。从内容上看,本诗只咏及四皓,未及其庙,第二首则明显为咏庙之作,所以有人认为本诗应只题“四皓”二字(“戊签”本即无庙字,详见《李商隐诗歌集解》,以下引文出《集解》者不另加注)。两首《四皓庙》 诗,旨趣虽有区别,却又相互应和。第一首是肯定张良荐举四皓的功绩,后一首则慨叹四皓那样的人才在当今未得其用。诗人咏写四皓,实是影射当时的朝政未能正常拥立新君,“唯此为大”的邦国之本,竟上演了一出出乱哄哄的闹剧。深怀政治抱负的诗人,怎能不在历史的缅怀中,寄托几分现实的感喟?

“本为留侯慕赤松,汉庭方识紫芝翁。”前二句,述写张良荐举四皓的史事: 张良自己虽抽身隐居,却将商山四皓引入了汉室宫廷。“留侯”,汉朝的爵位,指张良;“慕赤松”,想隐居;“赤松”指赤松子,仙人名。汉朝建立后,张良决意引退,自言:“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 (见 《史记·留侯世家》) “紫芝翁”,指商山四皓。四人隐居时,曾作 《紫芝之歌》: “莫莫高山,深谷逶迤;晔晔紫芝,可以疗饥。”“紫芝翁”即由此得名。“汉庭方识”,是说汉高祖曾征之不从,只是在张良荐举之后,四人才出现在汉朝宫廷。据《史记·留侯世家》,四皓随太子入宴,曾使得汉高祖大吃一惊:“及燕(通宴),置酒,太子侍。四人从太子,年老八十有馀,鬚眉皓白,衣冠甚伟。上怪之,问曰:‘彼何为者?’四人前对,各言名姓,曰 ‘东园公、角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上乃大惊。” “方识”二字,生动地传写出“汉庭”的反应。而且,“本为”与“方识”构成因果关系,将四皓辅佐太子,与张良联系在一起。程梦星注云:“二句赞留侯荐四皓定储之功,谓如不缘留侯以慕赤松之游、不与政事为名,荐四皓为太子之羽翼,则汉廷安得识此四人而不易太子哉!”

“萧何只解追韩信,岂得虚当第一功?”后二句,肯定张良荐举四皓的功绩。同张良荐举四皓的功绩相比,萧何不过只追回来一个韩信,远不及张良能荐举四人,凭什么享有天下第一功臣的美名?“追韩信”,是述写萧何为汉高祖荐举帅才的往事。“虚当”,名不符实地担当。“第一功”,汉高祖大封功臣时,将萧何的名次列在第一位。“只解”与 “岂得”也构成因果关系,意谓仅凭他追韩信那一件功劳,怎么能担当天下第一功的名头?言外之意是说,只有张良才配称“第一功”。诗人得出这一结论,当然不只是因为张良荐举的人数较多,四皓比韩信一个人在数量上显然要占优势,“只解”实际上作了这样的比较;更主要的,是因为“四皓”安定太子之举关系重大,对其作用自然也应格外重视。诗句虽以设问出之,实则含肯定之意。这种以问作结的笔法,可启发读者思索,比直接陈述自己的见解,显得意蕴更为丰厚 笔法的变换,也有助于增强诗作的感染力量。李商隐的咏史诗,惯于采用这种写法,形成鲜明的特色。如 《瑶池》 云:“八骏日行三万里,穆王何事不重来?”以冷峻的疑问,讥刺汉武帝求仙之虚妄。《马嵬》 云:“君王若道能倾国,玉辇何由过马嵬?”以辛辣的质问,批评唐明皇荒淫误国。类似的诗句极多,读来格外有味;若果一一化为陈述句,立意虽可能更为醒豁,但情味必将大打折扣。

此诗虽对张良的功绩作了由衷的推许,但究其本心,实在不是专为评定历史人物,判别张良与萧何的高下。有人虽为萧何鸣不平:“留侯能荐四皓以安刘,其功虽大,岂能胜创业之勋乎?”但也看出本诗实另有文章:“作者意有所指,非定论也。”(屈复评语)撇开这层不说,单就对张良的态度说,诗人确是极为钦仰的,姚培谦笺注云:“此美留侯定储之功最大也。”程梦星注曰“是极赞留侯之辞。”追慕张良,可谓本诗的第一层立意。单看这一层立意,此诗已可称为精美之作。

诗人肯定张良,是因为有荐举四皓之功;荐举四皓的功绩,主要因四皓辅佐太子,稳定了汉室江山。而在晚唐时期,皇位的继立往往发生动乱,诗人出仕的文宗、武宗时期,都是由宦官擅作主张。唐开成五年(840),宦官仇士良、鱼宏志矫诏立颖王瀍为皇太弟,文宗死,士良等劝太弟杀陈王成美等,太弟即位,是为武宗。唐会昌六年(846),诸宦官秘密定策,立光王怡为皇太叔,改名忱,武宗死,太叔即位,是为宣宗。两次继立,均非太子,一为太弟,一为太叔,完全打破了父位子承的封建传统,明显扰乱了朝纲。面对这种混乱的政局,诗人怀思四皓,当然“意有所指”。借咏写汉代史事,影射当朝时政,可谓本诗的第二层立意。

诗人肯定张良、贬低萧何,虽然不是平实公允的史论,但也的确借此吐露了一种看法,即荐举辅佐太子、稳定邦国的股肱之才,实在比荐举能征惯战、东奔西突的役使之才,更为紧迫和重要。隐含之意,实是慨叹当朝缺乏张良那样善于识人的贤臣,自然会使四皓那样的隐士没世无闻。诗人的另一首《四皓庙》诗,便抒写了贤才被弃的凄凉:“羽翼殊勋弃若遗,皇天有运我无时。”对于当朝时政的批评,也就不再是泛泛的感伤,而有了具体的指斥,意谓执掌朝政的权贵大臣中间,怎么就没有张良式的人物了呢?若不能发现和荐举四皓那样的人才,岂不都是些尸位素餐、浪得虚名的家伙?借肯定张良的功绩,讥诮权贵大臣,可谓本诗的第三层立意。

诗人对张良功绩的肯定,是通过与萧何作比较表现出来的,前人体会到诗人肯定张良的良苦用心之后,自然要将诗人的慨叹化为具体的比附,认为本诗的另一层用意,就是惋惜萧何式的功臣竟然不能在皇位继承这样的根本问题上有所建树。冯浩笺注本引徐逢源注云:“此诗为李卫公发。卫公举石雄,破乌介、平泽、潞,君臣相得,始终不替,而卒不能早定国储,使武宗一子不得立,有愧紫芝翁多矣。故假萧相以讥之。”冯笺更详引史实,赞同这一结论:“徐笺甚精。旧、新《唐书》武宗五子,并逸其薨年。然《通鉴》云: 诸宦官密于禁中定策,下诏称皇子冲幼,须选贤德,则其时武宗之子未尽也。留侯之使吕泽迎四皓,已在多病道引不食谷,杜门不出之后岁馀矣。卫公始终秉钧,而竟不能建国本、扶冲人,何哉?萧何为相,至惠帝二年薨。诗故确据汉事而婉转出之。”冯笺还进一步依据唐朝史事,将萧何荐举韩信与李德裕荐举石雄联系起来,点明诗中的萧何即影射李德裕:“《会昌一品集·赐石雄诏》 云:‘得飞将于无双’。此拟韩信正合。集又有《天性论》,为庄恪太子事 (文宗子,受谗不能自明,暴薨),而叹无人以一言悟主也。比类而观,其能解于此章之冷刺欤?”今人更以 《会昌一品集序》 云:“(帝) 曰:‘我将俾尔 (指德裕) 以大手笔,居第一功。’”进一步坐实诗人咏萧何实系喻写李德裕:“此言与高祖称萧何功第一颇相似,其时必在士大夫中广为流传,故诗中以萧相国拟德裕。” (见《李商隐诗歌集解》) 可见诗人的感伤慨叹,均非泛泛而发。借对古人的品评婉转地影射当政大臣李德裕,可谓本诗的第四层立意。

正如诗人将张良与萧何作比,推许张良功绩超过萧何,只是有感而发,并非对二人功过的全面评价一样,影射李德裕不能按常规拥立武宗之子,实在也并不是对李德裕治国功过的严肃批评。萧何当时未能出面阻止汉高祖易太子,实在有极大的难处。张良当年为吕后出谋时,也曾慨叹“此难以口舌争也”,认为臣属很难干予:“始上数在困急之中,幸用臣。今天下安定,以爱欲易太子,骨肉之间,虽臣等百馀人何益!”(《史记·留侯世家》)萧何以开国首功之臣,都难于在皇位继承问题上表态,何况晚唐宦官操纵宫事,李德裕纵有忧愤又何从置喙?与其说诗人在指责李德裕,不如说诗人对李德裕的处境深表同情。前人早有见于此,张采田 《李义山诗辨正》云:“非讥卫公,盖惜其能为萧何而不能为留侯也。留侯身退,荐贤以扶社稷;卫公恃功自固,所赏拔者武人而已。卒为佥壬旅进,身亦不保,欲求一紫芝翁而不可得矣,岂徒为建储一事致慨哉?”今人更联系另一首 《四皓庙》 诗,认为诗人对李德裕充满同情:“细推诗意,联系时事,此诗与 ‘本为留侯慕赤松’ 盖同为李德裕而发第 ‘本为留侯’ 篇慨其能为萧何而不能为留侯,此则慨其虽建殊勋而终遭斥弃耳。” (见《集解》) 借古喻今,叹息李德裕那样功高一世的权臣也难以解决皇位继承问题,可谓本诗的第五层立意。

诗虽简短,但笔法飞动灵活,含意层出不穷,思路深婉曲折,读来颇耐品味,显示极深的功力。诗作既有对史事的精熟明识,又有对时政的洞悉关注;既有深沉的感慨,又有炽烈的情怀,融史学家的渊博、政治家的抱负和诗人的多情敏感于一炉,是史论也是时评,特色十分鲜明,确将咏史诗推上一个新的境界。在李商隐之前,咏史诗作多据实而发,至多或比附现实或感伤身世,绝无反复曲折寓多重含义的作品,至李商隐咏古诗问世,才在人们眼前呈现出如此深邃繁复的艺术境界,才使人们意识到在对史事的咏叹中竟可以注入那么多的历史忧思和现实内容,披示那么多的古人心事和今人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