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
乐府,原是汉代音乐机关的名称,创立于西汉武帝时期。其职能是掌管宫廷所用音乐,兼采集民间歌谣和乐曲。其采诗目的是为了“兴乐教”、“观风俗”,但许多民歌却因此得以保存流传,客观上对文学起到推动作用。这个官署所采的诗,称为“乐府歌辞”,又简称“乐府”。这样,它就转为诗体名称。汉乐府诗许多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民间歌谣,在内容上反映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在艺术上具有“刚健清新”的特色。它和《诗经》的“风诗”,奠定了我国诗歌的现实主义基础。两汉“乐府”保存到现在的尚有一百多篇,约分为六类:(1)郊庙歌;(2)舞曲;(3)鼓吹曲;(4)相和歌;(5)清商曲;(6)杂曲。前三类多为统治阶级作品,但披沙拣金,也不无可取的好诗;后三类则大多是人民的创作,虽经润饰,仍是“乐府”中的精华,是最有价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