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谏假道》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散文·历史散文·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谏假道》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晋侯复假道於虞以伐虢。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 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季,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於盟府。将虢是灭,何爱於虞! 且虞能亲於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 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於卜偃曰:“吾其济乎?”对曰:“克之。”公曰:“何时?”对曰:“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 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於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於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题目是选文时所加,也作“晋献公假虞灭虢”或“假虞灭虢”。本文选自《左传》鲁僖公五年(前655),与鲁僖公二年所记“晋假道于虞以伐虢”是前后相连的历史事件,记载了晋献公武力兼并虢、虞两个弱小国家的全过程。这两段记事可以比照参读。

晋是春秋前期逐渐强大的诸侯国,至晋献公(名诡诸,前676—前651在位)时,为进一步壮大晋国实力,又对周边弱小部落或国家实行征伐和兼并。献公时期晋的强盛,为后来晋文公(名重耳,献公子)成就霸业奠定了基础。虞、虢与晋都是姬姓国,虽在亲缘关系上有远近之别,但为“同宗之国”。三国的地理位置是:晋在虞之北,虢在虞之南,虞处于晋、虢之间。晋献公恃强凌弱,久有吞灭虞、虢之心,尤其是对虢国素有积怨(可参见《史记·晋世家》),因此在第一次用荀息之计假虞伐虢之后,仅逾三年,“复假道于虞以伐虢”。本篇所记就是这次战事的经过。

全文大致可分三个部分,即宫之奇谏虞公的对话,晋献公围虢都上阳的情形,虢、虞遭灭国之祸的结局。作者记写的重点是宫之奇忠谏虞公。

第一部分开篇点明形势的危急后,便立即引出宫之奇对虞公的谏言。据鲁僖公二年的记事可知,宫之奇早已识破晋献公觊觎虞、虢的野心,这次进言已是再次忠告虞公。概括看来,这番话大约有两层含义。其一,剖析虞、虢两国间的关系,明确指出虞、虢互为表里,“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是一存共存、一亡俱亡的依偎关系;其二,紧承前意,说明“晋不可启,寇不可翫(玩)”,点明晋国已是寇仇而非善邻,切不可玩忽无防。两层含义紧紧围绕“虢亡,虞必从之”的中心展开,深刻道出抗晋就是保虞、护虢就是自护的道理。虞公昏昧至极,好像尚未从迷恋晋国重贿的醉梦中醒悟,竟用“同宗不害”的谬见来搪塞谏语。宫之奇就此又作苦心规谏。他先对宗亲关系的远近作了分析,说三国虽是“同宗”,但虞同晋相远,晋虢有近亲,而献公“将虢是灭”,又“何爱于虞”?接下又指出晋献公对“桓庄之族”的态度,“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这一连数次反诘,逐层推进,有力地以晋献公内杀同祖兄弟、外伐同宗邦国的血腥事实打破虞公对晋怀有的侥幸心理。最后,虞公推出“享祀丰洁,神必据我”的虚妄之论为自己辩护,宫之奇再次批驳。他三引了《周书》,提出“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和“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的观点和认识。显然,这是宫之奇对“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思想的引申与发挥,言外之意已经晓然,虞公收受晋国厚赂、助晋攻虢正是缺德行为。宫之奇又反问:“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在此,宫之奇表述的“皇天”、“鬼神”不佑“无德”的思想是虚妄的,然而在虚妄的形式中所指出的国君取亡的条件却是现实的。

无奈虞公贪迷不悟而又刚愎拒谏,执意“许晋使”,再次助晋攻虢。宫之奇竭尽忠诚,为免遭晋祸断然“以其族行”,并预言:“虞不腊矣!”此后第二、第三部分,都是以事实证明宫之奇的预断,宫之奇提出的种种危险预测,全都成为严酷的现实。

宫之奇是虞国的贤能之臣,他的忠谋善言以及虞公的贪贿取亡,已经成为有价值的历史经验和严重教训,后来的思想家、政治家和历史家,都曾对此有过多方面的论述(可以参见《韩非子·十过》、《吕氏春秋·权勋》、《新序·善谋》、《公羊传》和《榖梁传》等)。

作者记写宫之奇的谏语和驳论,沿用古老的史家习用的“记言”方式,进谏者和受谏者之间的言语文辞,有呼有应,有立有破。宫之奇与虞公围绕关乎虞国存亡的中心论题,层层深入地展开议论和驳难。对话中,宫之奇义正辞严、智虑深远,而虞公愚昧昏聩、贪贿无艺,两者形成鲜明的对照。作者所记宫之奇驳斥虞公“同宗不害”的谬论最有力,不仅所用论据皆为事实,而且连用反诘句式,深透地说明晋不可能爱虞的道理。驳斥虞公“神必据我”妄见的一节最精彩,宫之奇不仅借虚妄的形式突出了“明德”、“和民”的政治见解,更借荒诞的形式否定了“皇天”、“鬼神”的公正和圣明。“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此一语足见宫之奇的卓见。

宫之奇的谏语多用四字句式,无疑这是古老的四言习惯,优美而精练。其中有的有深刻的思想内含和有益的经验教训,如“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将虢是灭,何爱于虞?”等等,已成为警句。宫之奇引谚“辅车相依,唇亡齿寒”,也成为阐明邻国相依相重关系的名言。宫之奇又巧于运用修辞技巧,他征引《周书》、谚语以增强言辞的说服力,就使议论更具有庄重的色彩。当然,就作者方面说,也表现出就《左传》作者高超的写作素养和深厚的修辞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