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经典文章赏析·曾巩《书魏郑公传后》原文|注释|赏析
曾巩
予观太宗常屈己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虽其忠诚自至,亦得君而然也。则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渊源皆出于此也。能知其有此者,以其书存也。及观郑公以谏诤事付史官,而太宗怒之,薄其恩礼,失终始之义,则未尝不反复嗟惜,恨其不思,而益知郑公之贤焉。
夫君之使臣,与臣之事君者何?大公至正之道而已矣。大公至正之道,非灭人言以掩己过,取小亮以私其君,此其不可者也。又有甚不可者: 夫以谏诤为当掩,是以谏诤为非美也,则后世谁复当谏诤乎?况前代之君有纳谏之美,而后世不见,则非唯失一时之公,又将使后世之君谓前代无谏诤之事,是启其怠且忌矣。太宗末年,群下既知此意而不言,渐不知天下之得失,至于辽东之败,而始恨郑公不在世,未尝知其悔之萌芽出于此也。
夫伊尹、周公何如人也!伊尹、周公之切谏其君者,其言至深,而其事至迫,存之于书,未尝掩焉。至今称太甲、成王为贤君,而伊尹、周公为良相者,以其书可见也。令当时削而弃之,成区区之小让,则后世何所据依而谏? 又何以知其贤且良欤? 桀、纣、幽、厉、始皇之亡,则其臣之谏词无见焉。非其史之遗,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则谏诤之无传,乃此数君之所以益暴其恶于后世而已矣。
或曰:“《春秋》之法,为尊、亲、贤者讳,与此戾矣。”夫《春秋》 之所以讳者,恶也,纳谏岂恶乎?“然则焚稿者非欤?”曰: 焚稿者谁欤? 非伊尹、周公为之也,近世取区区之小亮者为之耳。其事又未是也。何则? 以焚其稿为掩君之过,而使后世传之,则是使后世不见稿之是非,而必其过常在于君,美常在于己也,岂爱其君之谓欤? 孔光之去其稿之所言,其在正邪,未可知也。而焚之而惑后世,庸讵知非谋已之奸计乎?
或曰:“‘造辟而言,诡辞而出’,异乎此。”曰: 此非圣人之所曾言也。今万一有是理,亦谓君臣之间,议论之际,不欲漏其言于一时之人耳,岂杜其告万世也?
噫! 以诚信持己,而事其君,而不欺乎万世者,郑公也。益知其贤云。岂非然哉? 岂非然哉?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是唐代魏征的一句忠谏名言,以其哲深旨远,而流传于后世。作为一代政治家和朝廷重臣,魏征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谏诤为已任,前后向唐太宗陈谏达“二百余事”。他的《谏太宗十思疏》更脍炙人口。而唐初的太宗皇帝则较为开明。他认为天子日理万机,总会有失误之时,“若惟扬美隐恶,共进谀言,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也。”(《贞观政要》卷8《论贡赋》) 故能注重任贤,纳谏。魏征所提“薄赋敛,轻租税”,“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等建议均为唐太宗所采纳。他们彼此间相互信赖的关系,堪称封建君臣关系之典范,历来被史学家们所称道。
然而,唐太宗毕竟是封建帝王。后因魏征“以谏诤事付史官”,遂触“太宗怒之”。以致对魏征“薄其恩礼,失终始之义。”以天子的威严而论,要维护其在历史上的神圣地位,终不能容忍因“纳谏”而提高魏征的身价。曾巩正有感于此,便挥毫写下了《书魏郑公传后》这篇史论。文章以史实为例证,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把诤谏之事载人史册,将会产生积极的政治效果和深远的历史影响。然后逐条批驳了隐瞒君王过错和掩盖历史真相等封建伦理观念,并在君臣关系上提出了“诚信”的观点。文章论述徐缓而庄重,辩驳简捷而有力,不失为一篇较好的说理散文。
说理与议论是曾巩散文的主要形式。他的说理文一贯注重章法的严谨和布局的分明,而说理透彻则是曾文更为突出的特色。这篇史论,立论明确,并以史实为证反复论说了什么是真正的“治国”之道。作者指出“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原因就在于太宗能纳谏。然而,历史上对纳谏之事始终褒贬不一。于是,作者从君臣关系入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文中指出“大公至正之道”才是君臣关系的行动准则。而“灭人言以掩己过,取小亮以私其君”皆不可取。至于“是以谏诤为非美”的认识则更不可取。纳谏不仅有利于“治国”,且有益于后世。但是就连太宗这样的君王在其执政末年也不能做到这一点了。因而“渐不知天下之得失”,所以导致了辽东之败。文章以夹叙夹议的方法从国家社稷的“所治”与“所不治”两方面论证了纳谏的重要性。
本文到此并未浅尝辄止,而是将论题深入一步,对谏诤之事载入史册所产生的历史作用和影响进行了剖析。文章以“切谏其君者”伊尹、周公为例,指出他们之所以“为良相”,太甲、成王之所以“为贤君”,是因为“其书可见”的缘故。它不仅使后人“知其贤且良”,而且使后世有了仿效之依据。而桀、纣、幽、厉、始皇等数君则不然。“其臣之谏词无见焉”,此“非其史之遗,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因而使“谏诤之无传”。这便是“此数君之所以益暴其恶于后世”的根由。通过正反史例之比较,结论已不言自明了。作者寓说理于叙事之中,既使道理得到了透彻论证,又避免了平铺直叙,使文章起伏有致,事与理互为增色。本文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对论题进行了阐述。既列举了魏征、伊尹、周公等人为正面例证,亦举了桀、纣等君王为反面例证;既从为臣的角度谈谏诤,亦以君王的角度进行了论述。文章条分缕析,反复引证,层层推进。文中叙事、引证、议论环环相扣,理据事而存,事依理而深,使这篇史论达到了“曲尽事理,于平淡中见透辟”的艺术境地。
曾巩的散文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典散文“文以载道”的传统。他认为世之“大贤者”要“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上,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下”,“口讲之,身行之,以其余者,又书存之,三者必相表里。”(《上欧阳学士第一书》)其弟曾肇说:“其言古今治乱得失是非成败。人贤不肖,以至弥纶,当世之务,斟酌损益,必本于经。”(《亡兄行状》)正因为曾巩斟酌损益必本于经,必止于仁义,故其抒情写景之作较少,而议论说理之文颇多。曾巩早年深受儒家“民惟邦本”,“民为贵”思想的影响,为官任上常竭力为民消灾除难。正如韩维所云:“其为政,严而不扰,必去民疾苦而所欲者。”(《曾巩神道碑》)因而政绩显著。他一生注重研讨治国之道,关心吏治,对谏诤之事往往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原则。曾巩这些思想除了身体力行之外,在其文章里也多有体现。这篇史论中,作者赞扬了魏征,并明确提出了公开诤谏内容以“告万世”的主张,实际上这是旨在公布封建帝王的缺点与过错。这在当时无疑要担当一定的政治风险。或许有了魏征作楷模,又有“兴天下,报国家”之心,(《上田正言书》) 曾巩为“治国”而落笔的勇气也因此而倍增。曾巩的文章往往“皆因事而发”,故内容充实,绝少空谈。本文虽侃侃而论,却要言不烦,语出有据。虽在传后,也并无说教或多余之感。
《书魏郑公传后》是一篇“跋”。“跋”作为一种文体,同“序”实为一类。世称“跋”是写于书后或文后的“序”。“跋”之义“躐也”(《尔雅·释言》)、“蹑也”。(《汉书》)。二者虽基本类似,然内容上略有差别。一般“序”文详,而“跋”文简。本篇“跋”的内容乃属说理文范畴。说理文虽滥觞于春秋,但直至《墨子》问世才可称之为有了真正的说理文。其后又经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游说纵横,辩驳之风大盛,使说理散文得到极大的发展。但这一时期仍未出现过单篇的说理文。时至汉代,才有了由文人作家撰写的单篇说理散文。
唐宋两代则是说理散文创作的繁荣阶段。曾巩的《书魏郑公传后》一文习古而不泥古,以其语言的晓畅、平易、谐美而独具一格。本文的语言在表达上以晓畅、平易为主体,却又处处不失错落变化,抑扬顿挫之韵味。此文第一句:“予观太宗常屈已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作者以家常话式的语言,娓娓而谈,令人感到平易而亲切。文章在批驳谏诤问题上的封建伦理观念时,文字显得平易、晓畅、毫无经学家古奥之气。而逻辑上却深入浅出,引人人理。文中使用了不少疑问句和反问句,如“夫君之使臣,与臣之事君者何?”“夫《春秋》之所以讳者,恶也,纳谏岂恶乎?”虽为常用句式,亦使行文增色。曾巩一贯反对“辞工以害文”,但仍提倡“文辞兼胜”。为使文章“足以发难显之情”,曾巩作文也多讲究语言层次的安排,句式的调配。本文第二段,先用一个疑问句作发问,然后以一个陈述句作回答。段中间又用了一个反问句,后面却不作回答。而后半段仅以两个较长的句子构成,语气盈足而贯通,这就使文章形成了不同的语言层次和语调。整段文字语调摇曳,句式多变,显示出曾巩驾驭语言的不凡功力。不仅如此,这篇史论亦讲究语言的音和韵谐。本文第一段,首句较长,二句则短,三句又长,四句则短,尾句最长。长短句的交错使用,便文章产生了一种很强的音律感,读之则抑扬顿挫。文章非常巧妙地将情、事、理融合在这语言的音和韵谐之中。这篇史论虽不是曾巩的名篇,但较好体现了曾文在说理和语言方面的特色。
曾巩的散文不论叙事,说理、抒情皆表现出平易,婉转的风格。他的散文在中国散文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与韩愈、苏轼等人相比,曾巩的说理散文似缺乏奔放纵横,能生能扫之气势。以本篇而论,称其行文“典雅有余,精彩不足”,堪为是评。这也是对曾巩的文学作品的研究与评价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