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诗》的主要内容,《全唐诗》导读

《全唐诗》的主要内容,《全唐诗》导读

唐五代诗歌总集。《全唐诗》共900卷,网罗了唐五代约350年间的诗歌,计有作者2200余人,诗48900余首(参见康熙御制《全唐诗序》)。它是迄今为止篇幅最大、影响最广的一部古典诗歌总集。《全唐诗》的编者是彭定求、沈三曾、杨中讷、潘从律、汪士鋐、徐树本、车鼎晋、汪绎、查嗣瑮、俞梅10人。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春,康熙皇帝南巡,三月,驻跸苏州,面谕随侍在旁的江宁织造曹寅编刻《全唐诗》。曹寅接受任务后,立即就近征调彭定求等10位闲居在家的江浙两省在籍翰林到扬州修书,并由自己负责刊刻事宜。编刻工作于四十四年五月正式开始,至四十五年十月全部完成 (包括编校和刊印),历时还不到一年半。

《全唐诗》这部巨著,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编刻完成,原因在于它利用了前人的成果。唐诗总集的汇辑工作,到明代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万历时,有吴琯编刻《唐诗纪》170卷,汇集了初、盛唐诗歌。此书取材“多本人原集或金石遗文”,编校者态度亦颇严谨,“先主宋板诸书,以逮诸善本。有误斯考,可据则从,其疑仍阙,不敢臆断”(见该书“凡例”)。又钱谦益晚年曾作唐诗总集,其初、盛唐部分,多据《唐诗纪》剪编。钱氏此书虽未最后完成,但也已经积累了不少稿子。后季振宜从钱谦益的孙子遵王处,得到了此书的稿本,于是以它为基础,经过10年增补校订,纂成了 一部717卷的《全唐诗》。另外,明末还有一部胡震亨编纂的唐五代诗歌总集 《唐音统签》,凡1033卷。季编 《全唐诗》未曾刊刻,季振宜卒后,稿本流入内府。康熙《全唐诗序》说:“朕兹发内府所有《全唐诗》,命诸词臣,合《唐音统签》诸编,参互校勘,搜补缺遗。”“内府所有《全唐诗》”即季编《全唐诗》,御定《全唐诗》就是以季、胡两书为基础编成的。

再具体一点说,《全唐诗》是以季书为底本并参用了胡书的成果编成的。《唐音统签》一书的编排,分成初、盛、中、晚四个阶段,每一个作家的诗,都按体编次。季书则不以初、盛、中、晚分期,每 一个作家的诗,多依照原集本次序。《全唐诗》的体例同于季书,如果把两书比对 一下,即可发现,《全唐诗》中各家集子收诗的序次,大多同于季书,特别是初、盛唐部分,几乎是照录季书。季书的初、盛唐部分,由于承继了 《唐诗纪》的成果,所以具有较高的质量; 而中、晚唐部分,则基础较差,搜罗远未全备。在这一方面,《全唐诗》的编者们多利用胡书来补季书之不足。又,胡书重辑佚,在各家之后大都录有散佚的诗篇和零句,《全唐诗》的编者们也袭用了胡书的这一成果。

当然,《全唐诗》也不是只袭用季、胡二书,编者们还做了如下一些工作:

1. 重订 “凡例”。《全唐诗》的编次,首帝王,次后妃,次宗室诸王及公主宫嫔,接着是乐府歌诗(不包括新乐府),然后是历朝作者。历朝作者之诗,大抵以时代先后为序。具体地说,就是“以登第之年为主。其未曾登第,及虽登第而无考者,以入仕之年为主。处士则以其卒岁为主。若更无卒岁可考,则就其赠答唱和之人先后附入。其他或同赋一体,或同应省试,并以类相从,不必仍初、盛、中、晚之旧”(《全唐诗凡例》)。对历朝作者,除“无爵里世系可考者”及无名氏外,都撰有简要的小传。最后是联句、逸句、名媛、僧、道、仙、神、鬼、怪、梦、谐谑、判、歌、谶记、语、谚谜、谣、酒令、占辞、蒙求、补遗、词等等。又,《唐音统签》有道家章咒、释氏偈颂28卷,编者认为它们“非歌诗之流”,一概删去。这些体例,较之前人,有进步之处。

2. 做过一些订误的工作。例如伪托的诗(如《册府元龟》所收唐高祖《赐秦王》诗)、把六朝人误作唐人的情况(如陈昭仪沈氏、卫敬瑜妻之类)、六朝人讹其姓名而误为唐人的情况(如杨慎即陈阳慎、沈烟即陈沈炯之类)、误以六朝诗为唐诗的情况(如吴均妾《安所居》、刘孝胜《武陵深行》误作曹邺诗,薛道衡 《昔昔盐》误作刘长卿诗之类)、误认诗题中字为撰人的情况(如上官仪《高密公主挽词》作高密诗、王维《慕容承携素馔见过》作慕容承诗之类),编者一经发现,都加以纠正。

3. 做过 一些校勘工作。除以季、胡两书“参互校勘”外,又参校过一些唐人诗集的善本。尤其是中、晚唐部分,曾“遣人四处访觅”善本,“添入校对”(参见曹寅康熙四十四年七月 一日奏折)。

由于《全唐诗》以季、胡两书为前资,而季、胡二人不仅藏书丰富,又都是精鉴名家,他们的书具有较好的质量;加上编者们又做了上述这样一些工作,因而使这部书成为集大成之作。它搜罗宏富,校刻精良,全面地反映了唐诗的繁荣景象,不失为 一部具有相当高价值的诗歌总集。此书自编成以来,历时280多年,一直广泛流传,为人们阅读和研究唐代诗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但是,由于仓促成书和编纂时材料、条件的限制,《全唐诗》也存在不少缺点。简而言之,有下列几个方面:

1. 误收非唐人之诗。如高适《重阳》一诗,原是宋代程俱的作品,见《北山小集》卷9; 王维《阙题二首》其二,原是宋代王安石的作品,见《王文公文集》卷70,题作 《离升州作》; 殷尧藩《春游》,本元人虞集所作,见《道园学古录》卷3,题作《东城观杏花》。还有不是诗而误收的,如卢仝《孟夫子生生亭赋》、罗隐《秋虫赋》 等。

2. 漏收唐人之诗。如 《唐诗纪事》载沈佺期有《白鹿观应制》一诗,而《全唐诗》沈集不录。又如徐铉的诗竟遗漏2卷未收(见《四部丛刊》影宋本《徐公文集》卷21、22),问题相当严重。至于王梵志诗、韦庄的名篇《秦妇吟》等,长期失传,待到敦煌石室发现后才重见天日,《全唐诗》 的编者自然更无从收录了。

3.作品作家重出。《全唐诗》中有不少重出诗,如王绩集《石竹咏》诗,又见于卷882王绩诗补遗中,题作《阶前石竹》; 岑参集佚句 “初程莫早发,且宿霸桥头”,已见于同集 《送郭乂杂言》 诗中,等等。依照《全唐诗凡例》,重出诗应当互注,但不少地方无注,如李适 《安乐公主移新宅诗》,又见于宗楚客集; 杜牧《闻开江相国宋下世》,又见于许浑集,各篇题下均未注一作某诗。又有注语讹误者,如王勃《秋日仙游观赠道士》题下注云:“一作骆宾王诗。”而骆宾王集不载。又如韦承庆《南中咏雁》题下注云:“一作于季子。”而于集此诗题下则注云:“一作杨师道。”另外,有些重出诗宜删彼归此,而编者未加甄辨。如王维《送孟六归襄阳》,又载于张子容集,实际这诗的著作权应属王维(见李嘉言《全唐诗校读法》)。又有作家重出者,如卷465及卷770各有一杨衡,实即一人; 又如卢肇字子发,卷551既有卢肇,卷770又有卢子发,等等。

4. 作者张冠李戴。指在唐代范围内,甲诗误入乙集的情况。如张继集有《酬张二十员外前国子博士窦叔向》一诗,实际诗题中的“张二十员外”即张继自己,这诗的作者应是窦叔向,“前国子博士窦叔向”八字,就是误入题中的作诗人名衔(参见闻一多《全唐诗校读法举例》)。此诗窦叔向集未载,不属重出诗范畴。

5. 小传、小注舛误。《全唐诗》作者小传疏失之处甚多。如宋若昭小传谓若昭“历穆、敬、文三朝”,而宋若宪(若昭之妹)小传则称“(敬宗)宝历初,若昭卒”,自相抵牾。《全唐诗》题下或诗中的小注也常有误。如高宗《太子纳妃太平公主出降》诗题下注云:“太子弘纳妃裴氏。”按,太子乃中宗,非弘。

6. 编次失当。《全唐诗》的编纂体例,远未尽善。如既依时代先后为序,又把帝王、后妃、诸王、名媛、僧道等分出另编,导致体例驳杂。对历朝作者,也未能完全按照时代先后编排。如虞世南早于魏征,却列魏后;韦应物晚于高适、岑参、杜甫等,却反居于诸人之前。又,乐府、谐谑、梦等另编,也造成篇章复累。至于所载判、谶记、谚谜、语、酒令、占辞、蒙求等等,其中有一些作品仅能算是韵语。

7. 其他。如季编《全唐诗》的校勘多注出处(某字《河岳英灵》作某之类),而此书则把出处一律删去,仅交代某字 “一作某”; 又 《唐音统签》中的作者小传多注明材料的来源,此书的编者却把它们全删掉了。这样一味求简,会给研究工作带来不便。此外,还有文字的讹误,如刘湾误为“刘济”,李义府误为“李乂”),等等。

《全唐诗》最早的本子,是扬州诗局本,刊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 四月 (据康熙 《全唐诗序》,实际上康熙四十五年十月,此书已刻完并“进呈御览”)。光绪十三年(1887)上海同文书局有石印本,归并成32卷。1960年中华书局据扬州诗局本排印的《全唐诗》,除断句外,还改正了某些明显的错误。

《全唐诗》刻成后不久,学者们便对其中的疏漏之处有所觉察,如朱彝尊就有“业经进呈,成书不说”之叹。但由于《全唐诗》是御定的书,所以有清一代学者,大多讳言其失。直至近代,专家们才渐渐著文就书中的错误进行讨论,如刘师培《读全唐诗书后》、闻一多《全唐诗校读法举例》、岑仲勉《读全唐诗札记》、李嘉言《全唐诗校读法》等等。建国后,特别是近十余年来,指摘《全唐诗》在编纂上存在问题的论著越来越多,现分成以下几个方面,略作介绍:

1. 补辑佚诗。最早有日本上毛河世宁辑《全唐诗逸》3卷,中华书局本《全唐诗》附录此书于后。1982年,中华书局出版《全唐诗外编》,其中包括王重民辑《补全唐诗》和《敦煌唐人诗集残卷》、孙望辑《全唐诗补遗》、童养年辑《全唐诗续补遗》。王重民又有《补全唐诗拾遗》,刊于《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4辑。以上五种,共得佚诗2170首(复出288首),零句近300题。此外,尚有不少单篇的补遗论文,如张步云《唐代逸诗辑存》( 《文学遗产》1983年第2期)、陶敏《全唐诗、全唐诗外编佚诗抄存》(《湘潭师专学报》1985年第1、2期)、张靖龙《唐五代佚诗辑考》(《温州师专学报》1985年第2期)、邹志方《唐诗补录》 (《绍兴师专学报》 1985年第1、3期)、辛德勇 《全唐诗补遗十一首》 ( 《文史集林》 1985年第2期)、陈耀东《全唐诗拾遗》(《浙江师大学报》1986年第4期)、祝尚书 《全唐诗小补》 ( 《四川大学学报》 1986年第4期)、吴劭文、孔庆茂《全唐诗拾遗十七首》(南京师大《文教资料》 1988年第3期) 等等。

2. 误收诗、重出诗甄辨。如吴企明《论全唐诗中的伪托诗和重出诗》(见《唐音质疑录》)、佟培基《初唐诗重出甄辨》、《晚唐诗重出甄辨》 (《文史》第20、25辑)、陈尚君《全唐诗误收诗考》 (《文史》 第24辑)、佟宗颐 《唐代僧诗重出甄辨》(《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第3辑) 等。又,河南大学唐诗研究室编有《全唐诗重篇索引》,为重出诗的考察甄别提供了不少方便。

3. 作者小传正补。如张忱石《全唐诗无世次作者事迹考索》 (《文史》第22辑)、陶敏、郁贤皓《全唐诗作者小传正补》 ( 《湘潭师院学报》 1986年第1、2期)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