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正义》的主要内容,《五经正义》导读
《五经正义》是唐代官方的五经义疏著作,也是中国古代训诂学的重要著作。孔颖达等奉唐太宗之命撰。始编于贞观十二年(638),初成于贞观十四年(640),称为“义赞”。唐太宗下诏改名为《五经正义》,并将它交付国子监,作为试用教材。贞观十六年(642),下诏“更令详定”。因孔颖达已年老退休,后又逝世,故修订未能完成。至唐高宗永徽二年(651),下诏儒臣继续重修。永徽四年(653)书成,仍以孔颖达署名,正式颁行天下,作为钦定的全国性的教科书。此后沿至宋代,明经科举取士,试题与经义皆以此书为标准。《五经正义》现已无独立成书,保留于清阮元校刻的《十 三经注疏》中。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原世界书局两册缩印本《十三 经注疏》,检阅较为方便。
孔颖达(574-648),唐代著名的经学家。字冲远,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生于北朝,少时曾向经学家刘焯问学。隋大业初,举“明经”,授河内郡 (今河南沁阳)博士。入唐后,历任国子博士、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等职;曾封曲阜县男,后又进爵为子,侍讲东宫。参与修定“五礼”,领衔主编《五经正义》。年老致仕后,获得图形于凌烟阁之殊荣。贞观二十二年(648)逝世,陪葬昭陵,追赠太常卿,谥曰 “宪”。
本书于唐太宗时初稿卷数,记载不一。永徽四年(653)颁行时,当为180卷。《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182卷,恐误。其正式规模应是:《周易正义》14卷,选用三国魏王弼注和晋韩康伯注。《尚书正义》20卷,包括《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选用伪孔安国传。当时朝野上下均不知孔传及《古文尚书》是伪作。《毛诗正义》40卷,选用西汉毛公传、东汉郑玄笺。《礼记正义》70卷,选用郑玄注。《春秋左传正义》36卷,选用西晋杜预注。所谓“正义”,就是针对传注而为之疏解。参加编写者有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等名儒,以及国子司业、助教,太学博士、助教,四门博士、助教等等,共计二十几人。虽然编写者众多,但体例上大致统一。先用“正义曰”标目,总括章节经文义旨,然后随文解释,阐发义理。再用“注某某”、“注某某至某某”,又以 “正义曰”标志,对注文进行诠释。在诠释经文与注文的同时,或辨章同异,或串讲词语,或考证名物礼制,或阐明语法修辞,等等。这样,综合古今,考订异说,定于一尊,以其义旨符合唐王朝封建统治的需要。
本书的编撰,标志着南北经学的统一和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经学的终结。它的疏解,大多依据汉魏六朝至隋经师们的释文,采录诸家旧说。其长处是克服了“师说多门”、“章句繁杂”的弊病,奠定了一代之规模。此后,汉魏以来纷繁的师说一扫而空;宗派门户之见,如今古文之争,郑王学之辨、南北学之分,也都销声匿迹了。但是,本书作为官修之书,杂出众手,弊病不少。它采取“疏不破注”的原则,坚持以义疏解释某家注文,不得越雷池一步,实在太拘泥了。从全书看来,往往是曲徇注文,彼此互异,疏文失于虚浮。但是,疏解旧注,十分详尽,特别重于词句的分析,对后世训诂很有影响。其引证标明材料来源,在保留前代训诂材料上很有作用。
本书在中国古代许多训诂著作中最突出的长处在于以五经融合贯通,特别是善于以本书证本书。如《礼记·曲礼上》: “户外有二屦”句,本书疏解说: “此一节明谓室有两人,故户外有二屦。此谓两人体敌,故二屦在外。知者,以《乡饮酒》无等爵,宾主皆降,脱屦于堂下,以体敌故也。若尊卑不同,则长者一人脱屦于户内,故《少仪》云: ‘排阖脱屦于户内者一人而已矣’是也。”《乡饮酒》与《少仪》都是《礼记》的篇名,这样做,使各篇互相印证,结论更加可靠,故后世作“正义”者往往仿而效之。另外,本书常于疏解中运用“因声求义” 的方法,使许多疑难问题触之冰释。如《毛诗·豳风·七月序》郑笺说:“周公遭变者,管蔡流言,辟居东都。”本书正义说:“古者避、辟、譬、僻皆同作辟字而借声为义,郑读辟为避,故为此说。”本书首次提出训诂中“借声为义”的规则。又如《诗·小雅·渐渐之石》:“山川悠远,维其劳矣。”郑玄笺说:“山川者,荆舒之国所处也。其道里长远,邦域又劳劳广阔,言不可卒服。”虽颇费了笔墨,读者仍不明了原句之义。本书正义则直捷地从声韵上指出“音近义通”的特点:“广阔辽辽之字,当从辽远之辽,而作 ‘劳’ 字者,以古之字少,多相假借,诗又口之咏歌,不专以竹帛相授,音既相近,故遂用之。此字义自得通,故不当言‘当作辽’ 也。”诸如此类“借声为义”、“音近义通”的精彩训诂,是本书在训诂上的又 一大发明,实开启了清代王念孙父子 “因声求义” 法的先河。
由于本书在经传训诂上的突出成就,历来训诂学家皆视之为圭臬。近现代学者的许多专门研究论著,如刘世儒的《孔颖达的词类说和实词说》、李芳圃的《从〈毛诗正义〉看孔颖达考正词义的方法》等,还注意到了本书在汉语词义学上的价值。
在唐代,本书是以《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正义》等五种分别单行的,而且五种《正义》跟它们所依据的注本也是分开的。南宋以后,合刻《十三经注疏》,才开始把《五经正义》以及旧注汇合在一起。直至清代阮元重刊《十三经注疏》,《五经正义》也总是汇合其中。阮元撰有《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对《五经正义》流传刻本的错误进行刊正。晚清孙诒让的《十三经注疏校记》,也包括有对本书的订误。
参考文献
- 1.范文澜:《中国通史》第4册,人民出版社,1978。
- 2. 赵克尧、许道勋: 《唐太宗传》,人民出版社,1984。
- 3. 皮锡瑞: 《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
- 4.赵振铎:《训诂学史略》,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
- 5.王力:《中国语言学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
- 6. 濮之珍: 《中国语言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