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雨丛谈》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听雨丛谈》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听雨丛谈》12卷,清福格撰。福格姓冯,字申之,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是乾隆年间大学士英廉的曾孙,咸丰至同治间历任州县地方官。这部笔记约作于同治末年,当时没有印本,只留下一部底稿,原藏傅增湘家,后归北京图书馆,1959年又改为标点重排再版。

福格对清代掌故极为熟悉,书中多记典章制度,前两卷记述了许多满洲情况,如八旗制度、内阁官制、考选科目出身以及顶戴服饰之制等等,第9、10两卷专门记载乡会试掌故,也可供参考。第3卷“汉军回避刑部”条,考汉军人不得选刑部的规定始于乾隆十九年,驳此例因年羹尧拟罪时汉军人均存袒护之意而启之的误传,并以其曾祖英廉在乾隆三十八年曾任刑部侍郎为据,说明内府满洲旗分内的汉姓人不在回避之列。有关清代的民风习俗和朝野轶闻,也是本书记述较多的内容,第7卷“裹足”条考述了裹足的源起,记载当时各地女子缠足的情况,谓“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东西粤、吴、皖、云、贵各省,乡中女子多不缠足,外此各省女子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此外如第6卷“名刺”条谈清代名刺称呼的变化,第7卷“助哭”条谈各地的丧礼习俗,也都有助于了解清代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第8卷“指画”条谈指画的源起,记都统汉军高其佩用肘腕浸墨画虎,亦可供研究艺术史的学者们参考。至于本书的一些议论则多显迂腐,见出作者的识见并不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