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混
该术语是燕卜荪在探讨含混在文学批评中的应用时,在其著作《七种类型的含混》(1930)里率先使用的。另一位批评家菲利普·惠尔莱特使用的“多义语”这一术语似乎更为合理。燕卜荪在研究中发现,许多诗歌读者往往把某个词的理解局限于一种意义。例如许多莎士比亚戏剧集的编者对悲剧《麦克白》中的“rooky”一词的解释各持一端。他们引经据典,说明为什么自己的解说是惟一正确的,其他的解说是错误的。燕卜荪就此推论,如果后世的莎剧编者们觉察到“rooky”这个词含有多重意义,那么伊丽莎白时代的莎剧观众当然早就觉察到了,而莎士比亚本人更是如此,“因为他对于词义的敏感度不会亚于他的剧作观众”。
燕卜荪在解释他的观点时,承认他受到了罗伯特·格雷夫斯在分析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时所用方法的启发;格雷夫斯在其著作《现代派诗歌概述》(1938)和《诗歌中的非理性表达》(1925)中都曾使用这一方法。较早的研究者弗雷德里克·普雷斯科特在其著作《诗人的心理》(1922)里就曾采用这一方法。普雷斯科特在研究中使用了弗洛伊德学派的“心理移换”“精神凝聚”等术语。他得出的结论与后来燕卜荪所得出的一致。例如在分析莎士比亚的诗句
We must have bloody noses and
crack' d crowns
我们的结果只能是满脸流血,
得到些破钱铜子儿。
时,他认为“cracked crowns”这两个词有三个含义,第一是“破铜钱”,第二是“打破了的头颅”,第三是“打烂了的王冠”。第三个意义按前后文字面上理解,距离原义最远,最隐蔽,在当时戏剧人物的心目中也最少想到,但从整个剧情看,它的意义却最为深远。
但是许多读者感到燕卜荪把含混分成七种类型是不必要的,甚至是不当的。威廉·Y·廷德尔认为燕卜荪把含混划成七种是“牵强附会”。然而,另一些读者则对燕卜荪的观点持肯定的看法,认为他的观点至少指导了新一代的读者去发现诗歌中词语的复杂含义。兰塞姆认为“批评家读了燕卜荪的分析,一定会观念一新,另辟视界”。燕卜荪把这种批评方法作了如下概括:“当我们对作者使用某一词语的意图不能肯定时,就把它称做‘含混’,因为对该词语可以作不同解释而不至于导致错误。在日常用语中,‘含混’通常指用词故作巧妙,其真实意思令人捉摸不定。我建议在广义上采用这个词,用来指任何程度上的一词多义现象。”
燕卜荪曾以古典诗歌为例,说明这一现象。他认为,在一词当中凝聚多种意义是奥古斯都时代诗歌的特点,是形成其特有风格的基本手法,它“可以启发理解力,表现用词的机敏,增强对描述对象的控制能力,也可以把许多句子凝练成一个句子。所选定的词一般是动词,正是因为使用这一方法的过程可以被视为一项动作,一个在思想上进行汲取和凝练的过程。”燕卜荪以蒲柏《妇女的性格》一诗中的两行为例,对这一过程加以说明:
One certian portrait (I grant) may
be seen,
Which Heav’n has varnished out,
and made a queen.
我想大家会看到过一幅画像,
光泽闪亮,俨然一派皇后气象。
这段诗指的是第三世昆士伯里公爵的夫人凯瑟琳·海德。诗中“varnish”这个动词含有几个不同的意思。它可以指这位夫人穿戴着公爵夫人的服饰,闪闪发光;也可以指画面本身闪闪发光;还可暗指这位夫人虽然在名分上是公爵夫人,但在道德上却不配这个称号。这个动词的几个含义正切合蒲柏对这幅画像精雕细琢的用意。燕卜荪的观点可以帮助读者扩大对诗歌含义的理解。它的缺点是会使解释过分复杂,微妙得费解,甚至可能牵强附会,脱离原题。这一点,燕卜荪有时也不能避免。
其他批评家对“含混”也进行过研究。如法国批评家于伯特曾以相似的观点分析过波德莱尔(1821—1867)的诗歌,不过他对“含混”所涉及的范畴与燕卜荪的理解不同,因此他不仅认为波德莱尔的作品中使用多义语的实例层出不穷,而且指出对含混这一概念的应用必须摆脱燕卜荪那套框框的限制。W·B·斯坦福对从荷马(约公元前9世纪)到欧里庇里斯(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诗歌中的含混,也作了探索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