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诗学

中世纪诗学

西方中世纪时期的文艺均受基督教信仰主导,各国均用拉丁文作为文艺批评语言。

西方中世纪文化可以分为时间长度大体相等的三个时期:(1)天主教文化形成时期。在这个时期,欧洲各国的思想家从闪族文化、波斯文化、古埃及文化、希腊文化、意大利文化、凯尔特文化等多种文化中,发展出一种统一的文化——天主教文化。这种新的文化的基础是对耶稣是上帝的化身的信仰。(2)经院文化时期。在这个时期,修道院教士和世俗教士将天主教文化传播于缺乏文化教育的民众。(3)世俗文化时期。在这个时期,为经院所垄断的文化艺术进入了世俗社会,在贵族、新兴的知识界、职业界、资产阶级中扩展。

1.在天主教文化确定之前的异教帝国时期,“诗人”一词与“创造者”“先知”“娱乐性寓言作家”同义。由于按照早期基督教学者的信念,上帝是惟一的创造者,因此他们认为把“诗人”等同于“创造者”是错误的;相反“诗人”成了他们辱骂那些制造种种伪神、蒙蔽人民的骗子的名词。早期基督教学者对于“诗人”是“先知”的说法更为赞许。与注重修辞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相比,希伯来人把文学视为更加神圣之物。他们认为诗人不是创造者,而是像先知一样依照上帝的意志发现真理。早期的基督教学者很少有人把“诗人”等同于“寓言作家”,因为他们要维护“诗人”的神圣性。

由于早期基督教思想认为理论不能指导创造,批评也不能影响创造,所以就决定了在这个时期不可能产生任何古典意义或新古典主义意义上的诗学。这一时期的重要学者奥古斯丁系统地确立了语法学、修辞学、辩证法、音乐、几何、天文学和算术学7种学科,但却没有诗歌。

2.从5世纪到11世纪,西罗马帝国被条顿人、伊斯兰教徒、匈牙利人、斯堪的纳维亚人等分裂,其文化只有靠散布各地的教士保存和传播。因此经院文化便成为了这个时期西方文化的特征和主流。尽管现代诗歌的基础与基本规范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但是这一时期却未出现重要的文学批评潮流。继奥古斯丁之后的伯修斯确立了经院哲学的基础,翻译了亚里士多德等人关于修辞学和逻辑学的著作,但他未能论及诗歌便被处死。他的继承者卡西奥多鲁斯在意大利南部建立了一所修道学校,并为其编写了教学大纲,包括了奥古斯丁确立的7种学科。伊索多编著的百科全书《词源》简明扼要,十分流行,该书对7种学科作了详尽的论述.却把诗歌归入第八篇,与异端邪说、占星巫术混在一起。另一位学者比德写了《音律的艺术》首次提出了相同音节节奏的划分。他写的另一专著《修辞格与比喻法》引述了《圣经》里古典诗歌修辞格的用法。法国的查理大帝曾集合一批学者进行了一场流产了的文艺复兴,主要的学者有来自英国的阿尔昆,来自伦巴第的保罗,来自西班牙的特奥杜尔夫。这次工作部分复兴了对古代诗歌,尤其是田园诗和史诗的研究。

3.到了公元1000年左右从战争中诞生的西方封建贵族已经充分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可以在他们占据的土地上用石头修筑城堡,社会迎来了新的稳定。到了1100年西方的经济也大大恢复,能够把多余的财力用于学校教育和文学艺术上面,中世纪文化终于开始走出修道院向外传播。这时出现的教会学校成了提供公共教育的机构,但是其存在往往朝不保夕。约克(8世纪)、奥尔良(9世纪)、兰斯和巴黎(10世纪)等地的教会学校则坚持了下来。在菲尔贝的领导下,沙特尔的学校在11世纪初获得新生,主要从事经典著作的研究与教学,重点是诗歌。同时奥尔良、兰斯和巴黎等地的教会学校招收了许多由于没有长子身份而被迫离开家园的贵族子弟。尽管有的学校人士对诗歌大加责难,但是这些贵族子弟却给予诗歌极高赞誉。他们作为宫廷神父、副主教和大臣等将原来只局限于牧师当中的诗歌艺术传播给了贵族和新兴的资产阶级。

这一时期并没有出现有重要价值的诗歌批评。但是许多诗人,虽然缺乏风雅,却能运用华丽的词藻、多样的形式、热烈的感情去表现平常的内容。这种诗风,虽嫌夸饰,但却形成了一种浪漫风格,为后来的伟大诗人,如意大利的但丁和英国的乔叟等,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富于色彩和感情的诗歌语言表达方式。与此同时,在一些新建立的大学里也开始了诗歌的教学,确立了诗歌研究作为一种学科的地位。但是后来,神学与法学等学科发展成为主导学科,诗歌研究到了13世纪中叶便衰落了。尽管如此,这一段大学教师们的诗歌与研究工作仍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他们教授古代诗歌并确立诗歌研究工作时,他们不仅教给学生如何作诗而且教给他们如何吟唱。他们把节奏和音律加以规范化,并将拉丁语的规则加以改进使之适合本国语言。新的抒情诗、叙事诗和戏剧诗起源于修道院,又在学校的课堂里得到发展,最后作为一种现代的综合形式兴起了。诗歌的概念也在西方文化领域内统一确立起来了。

1250年左右,H·阿勒曼努斯翻译了阿威罗伊斯所写的亚里士多德《诗学》解说本,但是影响很小。纯属西欧的诗歌批评是在13世纪由法国南部和意大利北部的吟游诗人确立的。但这个时期最伟大的批评家是但丁,这不仅表现在他的《新生》(约1292—1293)、《飨宴》(1304—1307)和信函(尤其是信函之十)中,而且表现在他那部未完成的不朽诗学著作《论俗语》中。

但丁的目的是要发现诗歌创作所必需的、适当的语言与形式。他所取得的许多辉煌成就之一,就是他看到诗歌的未来在于本民族语言,而不在于拉丁语。他认为诗歌用词必须优美、标准、高雅、确切,诗歌语言必须成为一种不同于任何方言的特殊语言。接着他又讨论了诗歌适用的主题——即吟游诗人所选择的“平安、爱情和美德”,以及表现这类主题的适用形式(但丁认为十一音节诗行和短歌体是理想的形式)。悲剧高雅庄严,喜剧适中从俗,哀歌悲吟不幸。优美的语言绝不能用于写作低级庸俗的主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但丁关于语言进化的论点和他对规则化语言和自然语言的区分。可以相信:在人文主义时期,如果但丁的《论俗语》一书,能够得到广泛的重视,诗歌理论定会得到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