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研究·苏轼诗集

诗词研究·诗学研究·苏轼诗集

诗别集点校本。今人孔凡礼点校。苏轼诗自北宋以来颇多注本。到了清朝,更是注家蜂起,就中宋荦、邵长蘅、查慎行、翁方纲、沈钦韩、冯应榴、王文诰等人,分别对苏诗的刊行、笺注、编年等工作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本书点校者鉴于:王文诰的《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具有集成性质,汇集了《施注》、《王注》(《类注》)、《查注》、《合注》、《邵注》、《翁注》等诸家注文;并于苏轼一生立身行实考证较详,比较合理地调整了清初影响较大的《查注》、冯氏《合注》二书中一些篇目的次第;注意摆脱乾嘉学者用考据方法注诗的习气,删去了冯氏合注中的繁琐部分,增加了纪昀等人的一些评语和他自己的案语(即“诰案”),比较便利读者。因而采用王氏《集成》道光二年武林韵山堂原刊本为底本,参用其他刊本进行点校。所参用的东坡集刊本共十七种。此外还使用金石碑帖和著录金石诗文的专著、清人及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和校勘记、清人及近人苏诗专注的有关条目等等作为参考的校勘资料。鉴于《集成》中的《编年总案》四十五卷是可以单行的年谱性质的专著,虽有助于对苏诗的了解,但对苏诗研究直接意义不大,故本书暂不收入。唯“诰案”中时有涉及《总案》云云,一般则从《总案》中做适当摘引,空一格用“案”字附于各该条“诰案”之后。为使读者看到苏诗全貌,掌握有关苏诗比较完备的资料,点校者从《查注》、《合注》中,收入了补编诗和他集互见诗,编成第四十七至五十卷,恢复了《查注》、《合注》五十卷的规模。其第四十七卷,收一至四十六卷见于《合注》而《集成》未收诸诗。其第四十八卷,收除已编入《集成》的《合注》全部补编诗,其第四十九、五十卷,收《查注》、《合注》他集互见诗。这四卷诗,真伪杂糅,但《集成》悉予删除,究属武断,故点校者还是从《查注》、《合注》中移编过来,以示审慎。点校者斟酌《集成》体例,这四卷采用《合注》注文,并集中排在每篇之末,顺序编号,正文加相应序号,在排印格式上与前四十六卷稍有区别。校勘时,点校者采用汇校方式,逐条写成“校勘记”,附于全书各卷(包括第四十七至五十卷)之后。标点时,在词句和事理难通之处,点校者翻检了原书和有关资料,做了校正。对于“诰案”中少量“妄自尊大”、“替自己吹捧”及“借攻击前辈注家以抬高自己”的文字,点校者认为“既占篇幅,又于诗义阐述没有补益,对读者则可能有不良影响”,故作了适当删削,不入“校勘记”。关于《查注》、《合注》未收的新发现的佚诗,则于五十卷外,另行辑录,附于书末。书末还有附录《铭传》、《序跋》及《〈苏轼诗集〉篇目索引》。点校者认为:无论是冯氏《合注》,还是王氏《集成》,从篇目、编年到注文,“都还很不完善,都只能作参考”,希望将来有“比较完善的新版本《苏轼诗集》的编注”问世,而他的目的则是“给将来的新版本多提供一点方便”(见《前言》)。此书凡八册,1982年由中华书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