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性灵

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性灵

古代诗学概念。一般指有关创作主体的天才、个性、情感和灵机。但在明清时代,又成为“性灵”派的创作主张。语见刘勰《文心雕龙》:“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原道》)“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宗经》)“岁月飘忽,性灵不居,腾声飞实,制作而已。”(《序志》)“性灵”一词,溯源于秦汉哲学,指的是生命之物的特殊自然本性。只有到了六朝,人们才把“性”与“灵”组成一个完整的文论概念,并明确其创作主体的义蕴。刘勰认为,“性灵”是指人性中本然固有的超出万物的灵气,即感觉、认识、思维和创造能力,以及相应内容构成的精神现象。文章是“性灵”所创造的,表现了人性的丰富内蕴,又反作用于性灵。“性灵”是文学写作最为奥妙精微的主体要素。后人继之加以发展。如钟嵘《诗品》称阮籍“咏怀之作,可以陶性灵,发幽思”;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谓“文章之体,标举兴会,发引性灵”;庾信《赵国公集序》谓文学创作“含吐性灵,抑扬词气”。他们不仅把“性灵”作为作家个人的精神风貌、情感、灵气这层含义,而且把它看作是文学创作中最主要、最直接的描写对象。这反映了六朝以来个人本位、自我中心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它与儒家“诗教”咏性不咏情的传统相比,具有进步性。而如颜之推等则更进一步把“性灵”与创作“兴会”相联系,于是“性灵”取义又扩大到天才、灵感的艺术表现。唐高適《答侯少府》:“性灵出万象,风骨超常伦。”发展到唐代以后,“性灵”已具有多层理论意义。但是,作为性灵派所提倡的“性灵”说的核心理论主张,则出现在明代中叶以后。当时,随着资本主义因素萌芽,新的哲学思潮勃兴,作为个体的人的自我意识日渐觉醒,文学中追求个性解放、反抗封建礼教的新思潮、新理论,也同步产生和发展。于是,表现个人的精神世界和作家自我人格、理想和情趣,成了当时某些先进文人在创作中和理论上突出的中心。提倡“性灵”,成了文学自觉的又一表现。在李贽等影响下,公安派的代表袁宏道等一意标举“独抒性灵”之说,开创了中国文学史、文论史上的“性灵”派。再加上李贽、焦竑、汤显祖等与之相呼应,“性灵”作为一种流派主张,代表了反传统、求变革的要求,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同时注入了更多文学因素,表现出追求文学近代化的理论倾向。但入清以后,发展停滞,真到乾嘉年间经袁枚大力提倡,“性灵”说又日渐扩大其理论影响,为创作和文论注入了新的活力。其“性灵”特点有五:一崇天才,二贵独创,三重真情,四尚新变,五反教化。如《随园诗话》卷五云:“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其《仿元遗山论诗》云:“天涯有客太詅痴,误把抄书当作诗。抄到钟嵘《诗品》日,该他知道性灵时。”又说:“不学古人,法无一可;竟似古人,何处著我?”(《续诗品·著我》)他认为文学创作中有我无我是创作成败的关键所在,要害在于是否有至情或真情。主“情”是明后期文学解放思潮中的一面旗帜,其所言“情”,多缘于个人与现实的激烈冲突和饮食男女的生命欲求。因而它同理学家之“理”、复古派之“法”,形成了尖锐对立。他们以为“性灵”是文学创作中最活泼、最丰富、最多样又最善变的主体因素。所以袁宏道、袁枚等又赋予“性灵”以求新尚变的内容。其理论主要揭示了主体、时代与文学的关系。如袁宏道《与江进之》云:“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人事物态有时而更,乡语方语有时而易,事今日之事,则文亦今日之文而已矣。”袁枚《答沈大宗论诗书》也说:“性情遭遇,人人有我在焉,不可貌古人而袭之,畏古人而拘之也。……唐人学汉魏变汉魏,宋学唐变唐,其变也非有心于变,乃不得不变也”。另外,性灵派较注重文学的审美抒情特质及审美感染作用,而反对空洞说教,对“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也是一次批判和有力冲击,同时已逐渐透露了古代文论向近代文论变革的端倪。但是性灵派所抒之“情”,又因时代局限,多为个人生活的咏叹调,生活面狭隘,缺乏深刻的现实精神,此乃其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