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戏曲·杂剧

音乐戏曲·杂剧

杂剧是在唐代参军戏的基础上,综合其他歌舞杂戏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戏曲形式。北宋时的杂剧,一般分为艳段与正杂剧两部分。南宋的杂剧,由艳段、正杂剧、杂扮三部分组成。在开演之前还出现了由乐器演奏的开场曲,叫“曲破”,演完后又有一段终场曲,叫“断送”。南宋时,北方在金的统治下,杂剧仍向前发展。又称为“院本”,元杂剧就是在金院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吸收了唱赚、诸宫调的艺术成就,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戏剧形式。元杂剧剧本一般每本分为四折,每折用若干同一宫调的曲牌组成套曲,必要时另加“楔子”,内容如四折不能容纳时,可分成二本或三本连续进行。脚色有正末、正旦、净、外末、冲末、外旦、外净等。一剧基本由正末或正旦一种脚色主唱到底,由正末主唱的称“末本”,由正旦主唱的称“旦本”。杂剧的音乐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通常是一折只许用一宫内的若干曲牌连接进行。一折即一套。这种一折一宫的应用,对音乐结构的统一、曲调色彩的协调有着一定的作用。到后来,这种宫调的使用逐渐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格式。杂剧的伴奏乐器有琵琶、三弦、月琴、笛、笙、拍板、锣、鼓等。因琵琶占主要地位,有时也称“弦索调”。元杂剧前期的创作和演出的中心是大都(今北京),大德前后(1297~1307),其活动中心向临安移动。元杂剧的著名作家有八十人左右,剧本有四百五十多本。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王实甫、乔吉甫史称“杂剧六大家”。他们的代表剧作如《窦娥冤》、《汉宫秋》、《梧桐雨》、《西厢记》等,多方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现实生活,在戏曲史和文学史上占有很高的地位。许多优秀剧目经后代各剧种改编上演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