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典训释著作。简称《郑笺》。二十卷。东汉郑玄撰。郑玄(127—200),字康成。高密(今属山东)人。曾受业于太学,习《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以山东无足问者,乃西入关,事扶风马融。游学十余年归乡,聚徒讲学,弟子数千人;遍注五经,凡百余万言。可惜这些著作大多已亡佚,今存者惟《毛诗笺》及《三礼注》。《毛诗笺》后由孔颖达并入《毛诗正义》,与《毛诗故训传》一同散入《诗经》各篇。
《毛诗笺》是一部申成、补充《毛诗故训传》,并确立《毛诗》权威地位的著作。郑玄注经均称“注”,唯于《毛诗》称“笺”,因为他注《毛诗》不仅注经,且对《毛诗故训传》也加注。孔颖达解释说:“郑以毛学审备,遵申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记识其事,故特为笺。余经无所遵奉,故谓之注。”(《毛诗正义·关雎疏》)所以有人认为这是后世义疏的滥觞。
郑玄在《六艺论》中说:“注诗宗毛为主,其义若隐略,则更表明;若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也。”(《毛诗正义》)从这一笺诗的宗旨出发,《郑笺》在内容上可分为三类:一、申成毛义。《周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毛传》:“鸟挚而有别。”《郑笺》:“挚之言至也。”这是从字义上申成《毛传》。接着又说:“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这是从意义上申成《毛传》。这部分是《郑笺》最主要的内容。二、补充毛义。《小雅·小宛》:“交交桑扈,率场啄粟。”《毛传》:”交交,小貌。桑扈,窃脂也。言上为乱政,而求下之治,终不可得也。”《郑笺》云:“窃脂肉食,今无肉而循场啄粟,失其天性,不能以自活。”这样就补充说明了窃脂与“上为乱政”的关系,使诗义更加明白。《邶风·雄雉》:“雄雉于飞,上下其音。”毛无传。《郑笺》:“上下其音,兴宣公以大小其声,怡悦妇人。”这是补充毛亨漏标的兴句,并解释喻意。三、别出己意。《郑笺》宗毛,但也有很多地方不同于《毛传》。《小雅·小旻》:“谋犹回遹,何日斯沮。”《毛传》:“沮,坏也。”《郑笺》:“沮,止也。”《孔疏》曰:“正以行恶宜为休止,故易《传》也。”指出《郑笺》改正《毛传》是正确的。
汉代经师注重家法,恪守师承,今、古文两派分门角立,互相攻讦,有不能两立之势。惟郑玄能超然于门户之外,融今古文于一炉,成一家之言,被称为“郑学”。《毛诗》为古文,多借字;三家诗为今文,多用本字。郑玄糅合四家诗义,以三家诗解《毛诗》,故常能要言不烦地指出《毛诗》中借字为哪一个本字的假借。在诠释字词,申明诗义时,《郑笺》也常用三家义。范晔论郑玄“囊括大典,网罗众家,删裁繁芜,刊改漏失,自是学者略知所归”(《后汉书·郑玄传》)。西汉时,今文诗鲁、齐、韩三家立于学官,古文毛诗只在私家传授。《郑笺》出,使诗今古文合流,《毛诗》开始风行,至东汉平帝时立于学官,而三家诗渐亡。这也说明郑玄的《毛诗笺》是集今古诗学之大成,已经在事实上取今文三家而代之了。
郑玄淹贯群经,以博大宏通著称,注《诗》能触类旁通,互相生发。《郑风·野有蔓草》,《郑笺》云:“蔓草而有露,为仲春之月,草始生,霜为露也。”先说明诗篇产生的时间,接着又引《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指出诗篇的社会背景。这样的注解广度、深度兼备,颇见功力。郑玄注《礼》在注《诗》之前,所以《礼》注中所引之诗,其注义往往与《毛诗笺》不同,应以后注的《毛诗笺》为准。
郑玄不满于东汉末年的政治黑暗和社会动乱,“不乐为吏”,但“念述先圣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齐,亦庶几以竭吾才”(《后汉书·郑玄传》)。他的理想是用儒家圣人的思想来统一人们的认识,所以在他的《毛诗笺》中正统的儒家思想贯穿始终。其具体表现为对诗旨的歪曲。如《周南·樛木》是一首祝贺新郎的诗。《毛传》:“兴也。”《郑笺》发挥道:“兴者,喻后妃能以意下逮众妾,使得其次序,则众妾上附事之而礼义亦俱盛。”这显然是敷衍《毛诗序》“后妃逮下”的妄说而游离于诗旨之外。他对诗意的曲解有时比《毛传》走得更远。
在训诂学方面,《郑笺》也有不少可以商榷的地方。如对诗的年代,有弄错的。《小雅·十月之交》,《郑笺》云:“当为刺厉王。”据后人推算考证,幽王六年日食,与诗所云日期及《毛序》“刺幽王”说相符,《郑笺》误。再如虚词实释也是一种缺点。《周南·葛覃》:“言告师氏,言告言归。”《毛传》曰:“言,我也。”这里的“我”字是助唇吻之发声转气的语词,而郑玄不明周秦古语,将《诗经》中的“言”字一概释为第一人称的“我”。这些偏颇和失误,是训诂学在发展过程中的时代局限,恐不能单归咎于郑玄的学术水平。从总体来说,《郑笺》是瑕不掩瑜,为研究《诗经》的必读参考书。
今通行的有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本,中华书局出版有影印的缩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