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典故·五鼎
【出典】 《墨子》卷一《七患》:“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五。”(按,疑当作“五分之三”)《汉书》卷六四上《主父偃传》:“主父偃,齐国临菑人也。……迁谒者,中郎,中大夫。岁中四迁。……大臣皆畏其口,赂遗累千金。或说偃曰:‘大横!’偃曰:‘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厄日久矣。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耳!吾日暮,故倒行逆施之。’”唐·颜师古注:“张晏曰:‘五鼎食,牛、羊、豕、鱼、糜也。诸侯五,卿大夫三。’师古曰:‘五鼎亨之,谓被镬亨之诛。’”按,亨通烹。
【释义】 古代贵族列鼎而食,诸侯之食有五鼎。后因用五鼎食喻指奢侈享乐、高官厚禄。
【例句】 ①不肯侯家五鼎,碧涧一杯羹。(苏庠《诉衷情·渔父家风,醉中赠韦道士》657)这里以“五鼎”喻指富贵享乐生活。②八珍五鼎不须贪,荤羶浊乱人情性。(张抡《踏莎行·山居十首》其九1417)这里以“五鼎”代指珍馐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