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时·言默戒》原文注释与译文
邻之人有鸡夜鸣,恶其不祥,烹之。越数日,一鸡旦而不鸣,又烹之。已而谓予曰:“吾家之鸡,或夜鸣,或旦而不鸣,其不祥奈何?”予告之曰:“夫鸡乌能不祥于人欤①?其自为不祥而已。或夜鸣,鸣之非其时也。旦而不鸣,不鸣非其时也。则自为不祥而取烹也,人何与焉?若夫时然后鸣②,则人将赖汝以时夜也③。孰从而烹之乎?”又思曰:“人之言默,何以异此?未可言而言,与可言而不言,皆足取祸也。”故书之以为言默戒。
【注释】
①乌:何。
②时:谓时当鸣。
③时夜:司夜。
【译文】
邻人有鸡夜鸣,憎恶它的不祥,把它煮了吃了。过了几天,有一只鸡到了早晨不鸣,又煮了吃了。过后对我说:“我家的鸡,有的夜里鸣,有的早晨不鸣,对它的不祥怎么办?”我告诉他说:“鸡怎能给人带来不祥?不祥是它自己搞的。有的夜鸣,鸣的不是时候。到了早晨不鸣,不鸣的不是时候。那么,它是自己搞得不祥而被煮了,人跟它有什么关系?如果该叫的时候鸣叫,那么,人将依赖你来司夜,谁能把你煮了呢?”又想:“人的说话和沉默,跟这件事有什么区别?不该说话的时候说了,跟该说话的时候不说,都足以取祸。”所以写下来作为说话和沉默的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