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什么意思|大意|注释|出处|译文

【名句】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注释】

选自《孙子·火攻篇》。

主:国君。

以:因。

兴师:举兵,起兵。指发动战争。

愠:含怒,怨恨。

致:求得。

【赏析】

《孙子兵法》中,始终贯穿着“慎战”的思想,战争不是目的,而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因此要慎之又慎,不可轻启战端。孙子说: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意思是:君主不可以因为一时愤怒而兴兵,将领不可以因为一时愤怒而开战。合乎国家的根本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就停止。

孙子认为,军事斗争中的一个法则是:不论君主,还是将帅,都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轻启战端,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战国时期,秦惠王击败魏、韩、赵三国后,形成了秦、魏、韩为一方,齐、楚为一方的两大对立集团。秦国欲攻齐,须先破坏齐楚联盟,便派张仪到楚国去游说,许诺割地六百里与楚,要楚与齐绝交。楚怀王贪图小利,与齐断交,并派使者到秦国索要六百里地。

张仪对楚使者说,当初答应给楚国的,不是六百里地,而是六里地。楚怀王受了欺骗,大怒,决定发兵攻打秦国。大夫陈轸认为,攻打秦国没有取胜的把握,一旦失败,楚国将会蒙受更大的损失。不如联合秦国一道攻打齐国,把损失的土地从齐国补回来。

可是楚怀王咽不下这口气,坚持与秦绝交,并派大将军屈丐率军攻秦。秦惠王派庶长魏章及樗里疾、甘茂率军迎战,韩国派兵助秦,与楚军战于丹阳(今陕西、河南二省间丹江以北)。公元前312年,秦军大败楚军,斩首八万人。随后,秦又遣军攻取楚地汉中(今陕西汉中)六百里地,置汉中郡。

楚怀王闻讯十分震怒,发全国之兵再度攻秦,与秦军战于蓝田(今陕西省蓝田县)。楚军再败。韩、魏军配合秦军,乘楚国内空虚,攻占了楚地邓(今湖北省襄樊西北)。楚怀王被迫撤军,向秦割地求和。

楚怀王不顾敌我态势,不听劝阻,因愤怒而兴师,损兵折将,割地求和,损失惨重。

孙子这一思想,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有非常成功地应用。韩信青年时甘受“胯下之辱”,表现出惊人的控制力,显示了非凡的气度和襟抱。韩信后来拜将,协助刘邦平定天下,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