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家乡故旧①,自唐宋来数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义,讲世好,上下六亲之施,无不秩然有序。所在村落,家构祠宇,岁时俎豆②。
【译注】
①故旧:旧交,旧友;陈旧,过去。②俎豆:祭祀,宴客用的器具;引申为祭祀和崇奉之意。
这句话的意思是,家乡过去,自唐宋以来,数百年的世系比比皆是。每个宗族都重视族规、宗族义理,讲究世代交好,上下六亲,秩序井然。所在的村落,每个家族都有祠堂,以便节日时祭祀。
辑自明嘉靖《徽州府志·风俗》。
【感悟】
这段话载于明嘉靖《徽州府志·风俗》。从这里可以看出徽州宗族组织的固定性与严密性,这种组织产生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宗族的势力渐渐弱化,这种组织变得若有若无。
【故事链接】
理学与徽州宗族
理学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最突出表现,就是徽州宗族组织的普遍性和稳定性。徽人各姓聚族而居,宗法势力极为强大,各个宗族以朱熹的《家礼》为蓝本制订规范族人行为的族规、家典。宗规家法中有诸多的有关贞节观的规定,要求女子“三从四德”;要“孝事公姑,和处妯娌,顺相丈夫,女工习尚”。族长也告诫本族子女“千年之冢,不动一抷;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若有违者,轻者跪香鞭笞,重者驱逐出族,永不归宗。《祁门方氏族谱》中“植贞节”也有条款规定:“妇女守节最为难事,宗族中或不幸而孤寡者,近属亲邻当资给扶持之,待其节终,公举表扬,以励风化。”歙县《许氏宗谱·风例》规定:“或为女而贞烈,或为妇而贞节,是皆足以励世”;“无父而孤,无夫而寡者”,“尤宜怜恤”。对于再嫁者,同治年间的《祁门县志》描述:“必加以戮辱,出不从正门,舆必毋令近宅,至穴墙乞路,跣足蒙头,儿群且鼓掌掷瓦石随之。”《桂林方氏宗谱》中“凡例”也规定“如改志转嫁者,虽有子,止书其子,不节其母姓氏,为失节故也”。这些规定形成的舆论导向,在规范徽州女子行为的同时,钳制了她们的思想。她们从小感受宗法族权的威严,为宗法族权胁迫,不敢越雷池半步。宗族势力的强固让徽州女子成为最大的牺牲者。徽州各地都流传着孝子节妇的故事,守节寡妇的行为得到男子及其家族的欢迎,即使寡妇本人不愿守节,家族其他成员也会对她施加种种压力,迫其守节不嫁。守节则公举表扬,再嫁就戮辱蔑视,这样的反差令徽州女子只有牺牲自己的幸福去争取宗族的荣耀。她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守节,或夫死自缢,或立节完孤,或矢贞全孝,在痛苦和忧愁中度过漫漫岁月,还要以对亡夫守节的决心、纯真的母爱、崇高的孝行来完成守节、事姑、养育子女、延续宗嗣的重任。
【延伸阅读】
“二十四孝”故事浮雕
在黟县北部的雉山村,有一座繁雕满壁的木雕楼,在这家曾为从四品文官的宅院中,在厅堂的板壁、天井四周的莲花门、梁柱、雀替、云墩以及厢房的门窗、槛台等处,总之,目之所及处均饰以雕刻,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木雕楼。就其图案分类:有历史上的著名人物、文学名士、历史事件以及神话传说等等。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位于那十二对莲花门窗格心上的“二十四孝”故事浮雕,从东西依次排着《拾葚供亲》、《孝感动天》、《戏彩娱亲》、《鹿乳奉亲》、《为亲负米》、《啮指心痛》、《单衣顺母》、《亲尝汤药》、《郭巨埋儿》、《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西面依次排列着《怀橘遗亲》、《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扼虎救父》、《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乳姑不怠》、《亲涤溺器》、《弃官寻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