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卫”是会意字。甲骨文从(表示城邑),从止(脚),表示卫兵绕着城邑巡逻。金文变为四足。隶变后楷书写作“衞”,汉字简化后写作“卫”。
《说文·行部》:“衞,宿卫也。从韋、帀(zā),从行。行,列卫也。”(衞,在宫中值宿、担任警卫的人。由韋、帀(zā)、由行会意。行,是排成行列来卫护的意思。)
“卫”的本义是护卫、保护。如《公羊传·定公四年》:“朋友相卫。”
行保卫职责的往往是卫兵、卫士,所以“卫”又引申为担任卫护、防守职务的人,即卫士。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
还用作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