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
“臧”是会意兼形声字。甲骨文左上部是一只竖着的眼睛(臣),右边是一把长柄戈,用戈刺入眼会奴隶、俘虏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臧”。
《说文·臣部》:“臧,善也。从臣,戕声。”(臧,善良。从臣,戕声。)
“臧”的本义为奴隶。上古时战俘往往要被刺瞎一只眼睛,沦为战胜者的奴隶。如《庄子·骈拇》:“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意思是说,臧与谷这两个奴隶一起去放羊,结果都丢失了羊。这里的“臧”是男奴隶,“谷”是小奴隶。古籍中常见的“臧获”,则是指奴婢。
“臧”作形容词,表示美好的、善良的。如《诗经·邶风·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