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
“匕”是象形字。指古代用来在煮肉的鼎内取肉的长柄汤匙。金文、小篆的写法与甲骨文大致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匕”。
《说文·匕部》:“匕,相与比敘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凡匕之属皆从匕。”(匕,一起比较而排列次序。由反向的“人”字表示。匕,也是用来舀取饭食的勺匙,又叫柶。大凡匕的部属都从匕。)
“匕”是“妣”的初文。但后世本义消亡,而借指汤匙。如《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方食,失匕箸。”
“匕”还可以表示箭簇。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匕入者三寸。”这是指箭头射入三寸的意思。又由箭簇引申指匕首。如马中锡《中山狼传》:“引匕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