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路
我喜欢白纸。
它不像彩纸,早已被渲染成不一样的颜色,难以更改,难以挽回。它按照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自由生长,当然这代价也由它自己承担。但它甘愿。
我叫阿花,我在出逃。眼前是无尽的田野,绿绿的,透着一股子泥土与草的清香。 前天夜里我偷偷听见他们要把我卖掉,我可不愿,成为那受尽摆布的傀儡中的一个。带上全部的家当:晃得叮当响的硬币、几块饼、一壶水,我踏上了月夜下的那条不归路。
这里就是警察局啊——我躲在门外,默默地向门内望去,人声鼎沸,光影交错,我朝厅内小心翼翼地跨了一步。
今天对警员阿亮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被分配到这种偏远地区,本以为一生都将无所作为,却出现了那个小女孩,说自己知道最近异常猖獗的人贩子的下落。像他们这种小地方的局子,本是无人敢招惹这种事的,老局长摇着头:“行不通、行不通,那么多人都没有成功,我们还是别掺和进去了。”同事也在劝说:“你别只看见那个小女孩的可怜样儿,这里肯定有诈。你还年轻,这种事我们见多了。”可想到走廊尽头那双浸满期待的眼睛,他迟疑了。望着周围麻木不仁、得过且过的同事“难道我一辈子都将像他们一样过下去吗?”
我又回到了那个家,和年轻的阿亮叔叔一起。阿亮叔叔说,他要假扮把带我回家的好心人。
他本来就是个好心人,我想。
那天夜里,酣睡中的我被拽醒,他们嗅出了不对劲,要带上我们逃跑,我自是不能让他们如愿,趁着上厕所的功夫,跑去向阿亮叔叔报告。再带上我的一切,跌跌撞撞地随他们逃跑。
他们被抓住了,人赃并获。阿亮叔叔出名了,众望所归。
我也成功洗掉了我身上的颜色。
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庄,这里的人收留了我,给了我一间小房子,让我安顿了下来。在这里,我只是一个孤身一人的小女孩。每天清晨,我跟他们一起上山摘草药挖野菜,欣赏满山遍野的大片大片的野花,坐在山顶上享受扑面而来清香无比的和风,唱着热情四溢的山歌,有一搭没一搭地谈着闲话。晚上,我就在昏黄温暖的灯下做针线活,看着远处的灯火一盏一盏熄灭,再去睡觉做梦。
我正如正常女孩般生活、老去,那是曾经遥不可及的梦。
有天,新搬来的小男孩拽拽妈妈的裙子:“妈妈,这是什么呀?”
妈妈一字一句地读了出来:
“我喜欢白纸,我甘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