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
犹记小时,要搬离生活了六年的地方,跨省从繁华都市搬去闭塞的小镇。我眷恋而不舍,哭闹叫喊。甚至扒住木质窗沿,用了各种能想到的办法,试图留下。可是最终我们还是走了。那栋楼,渐渐变小,消失不见。
那时的场面,过了那么久,依然记忆犹新。其实小时候很多事情早就记不清了,模模糊糊地氤氲在脑海里清晰不再。只有这件事,挥之不去。那场离别,仓促而干脆。很多东西也在那时被丢弃。不记得是什么了,只记得是我很喜欢的东西。离别,也是从那时开始了解:有时,有些东西你就算再眷恋,它依然会离开。不会因为任何情绪而改变,从不。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只是它们该走了。
到了小镇,消息闭塞,圈子狭小。那是一个不到半天就能全部转完的小地方,没有任何新奇可言。对于年幼而缺少耐心的我来说——这是个灾难。生活简直无聊透顶,好像一眼可以望到底一样。开学后,走进原生态的校园,没有注意风景,只觉得条件艰苦。我的心情变化像原先胀满的气球,陡然被放了气,最后干瘪耷拉一样。毫无看到新事物的兴奋,毫无。这种单调到简陋的日子让消极,封闭,无眠充斥着我。没有办法,亦无法调节。直到一夜无眠,我烦躁的起身,到窗前吹风。外面墨蓝的苍旻上缀满了原来城市里难得三两的星星,闪烁着,一片静谧。当时,我有些抵触,坐回书桌边,好像心口密封的皮圈松开了一点点,心情很复杂。也是那晚我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篇日记,很短,却有这样一句:我不喜欢这个地方,怎么样都不会喜欢。似是在掩饰什么,我也不清楚。
之后在课间,我不再一个人呆在空空的教室里,我会不由自主地和他们一起出去,看光透过老树的叶尖枝桠的罅隙散落在地上,变成散落的影。摘下老青松的边角叶夹在书里当书签,走过河桥,看长满青苔的石狮,看小孩子光着屁股玩闹看老婆婆在下面用河水洗衣服。一切好像都变得很生动。我也越来越少的幻想曾经,和同学熟络起来。他们会给我讲小镇的历史,讲以前的故事,送我晒干的栀子,带我跑过小雨天叮咚作响的青石板小巷。陪我走出那个过去,那绚丽而太明丽的过去。返璞归真一样,这里变得纯真而有趣。虽然没有了霓虹的灯,琳琅的物品,这里有皎洁的月,和让你静心的魔力。
夏听蝉鸣,冬聆雨雪,秋拾落叶,春踏郊野。面对自然,你不会再掩饰自己的本心,了解自己想要的,沉下来,去做。
那年,很多人说这孩子年龄上去,变稳重了。我也猛然发觉:静,是磨砺人的。也正是快小学毕业时我看了一本书《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的确,有些人,事的离开,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合适了,你也不必着急,会有更好的来陪你。那可能也是对那些年最好的诠释。
上了中学,为了更好的学习我又回到了城市。告别昔日的好友,不再那么患得患失。
几轮“血战”,几番分别,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放弃了不少其他东西。每每分别是也是告诉自己老生常谈的一句;“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每个人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自己,离别也就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人生之路,我们终究要一个人走,遇上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有的匆匆路过,有的陪你走上一程。何愁前路无知己,离别何必空悲戚?有缘定会再相遇。所以,离歌奏响,就不该再惆怅。那是,新篇章的开始,我辈,必自铿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