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三保太监下西洋”。明永乐、宣德年间,大规模的远洋航海贸易活动。明初,经过洪武朝三十余年的政策调整,人民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对外贸易呈现增长势头。永乐初年,帖木儿帝国兴起,遮断明朝同中亚、南洋各国的陆路商业通道。永乐三年(1405),明成祖派内官监太监郑和(原姓马,小字三保,保亦作宝。云南昆阳州回族,世奉伊斯兰教。少入燕邸,朱棣起兵,以从征功赐郑姓。)与付使王景弘率水手、通事、医生、工匠、官兵二万七千八百余人,乘“宝船”六十三艘,远航西洋(当时称今加里曼丹至非洲之间海域为西洋)。船队从苏州刘家港(今江苏太仓东浏河镇)出发,南下占城(今越南南部),遍历爪洼、苏门笑腊等南洋各国,到锡兰(今斯里兰卡),至印度西海岸返航,永乐五年(1407)返国。其后又于永乐五年(1407)——永乐七年(1409),永乐七年(1409)——永乐九年(1411),永乐十一年(1413)——永乐十三年(1415),永乐十五年(1417)——永乐十七(1419),永乐十九(1421)——永乐二十年(1422),宣德六年(1431)——宣德八年(1433)出海贸易。先后二十八年,凡七次(一说八次),历三十余国。最远曾到达非洲东岸、红海和伊斯兰圣地麦加。行销商品主要有:紵丝、瓷器、缎匹、烧珠(玻璃制品)、印花布、铜铁器物以及南洋所产淡金、丁香、苏木、龙涎香、胡椒等。购回商品主要有:香料、染料、药材、锡砂、玛瑙、宝石、犀角、象牙等。郑和的远航,加强了我国同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往来;增进了各国人民间的友谊和了解;促进了华侨对南洋的开发。郑和所乘“宝船”,最大的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可容一千人。这次航行比西方哥伦布、达·伽马的航行早半个世纪以上。航队的规模与舰只的大小,皆超过他们几倍,是世界远程航海史上的创举。
关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性质、影响,史界亦存歧异。有人认为下西洋是为踪迹建文帝的下落;有人认为下西洋是为宣扬明王朝的实力,属于政治性的远航;有人认为下西洋劳民伤财,得不偿失。郑和随行人员马欢著《瀛涯胜览》、费信著《星槎胜览》、巩珍著《西洋番国志》,记述远航见闻甚详。《郑和航海图》、《鍼位编》是航向、航程、方位、航线、暗礁、浅滩的科学记录。当代人童书业《重论郑和下西洋事件之贸易性质》(《禹贡》1937.4,7卷1-3期)、韩振华《论郑和下西洋的性质》(《厦门大学学报》1958年1期)、徐玉虎《郑和下西洋原因之新探》(《大陆杂志》1958.1,16卷1期)等论文可引导启发读者的深刻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