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的一部传播唯物史观的代表作。写于1919年。该著作从社会基本矛盾入手,通过对社会形态的剖析,阐发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他说:“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的构造。这是社会的基础构造。一切社会上政治的、法制的、伦理的、哲学的,简单说,凡是精神上的构造,都是随着经济的构造变化而变化。我们可以称这些精神的构造为表面构造。表面构造常视基础构造为转移,而基础构造的变动,乃以其内部促他自己进化的最高原因,就是生产力……。”(《李大钊选集》,第185-186页。下引该书,只注页码)这就是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经济基础的变化也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于其内部原因即生产力的发展而推动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这并不否认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而是在肯定两者辩证统一关系中,着重指出基础的决定作用。他写道:“在经济构造上建立的一切表面构造,如法律等,不是绝对的不能加些影响于各个的经济现象,但是他们都是随着经济全进路的大势走的,都是辅助着经济内部变化的,就是有时可以抑制各个的经济现象,也不能反抗经济全进路的大势。”(第193页)这里正确的说明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把社会形态看作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
该著作在分析社会形态的发展问题时,还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学说,他说:“生产力与社会组织有密切的关系。生产力一有变动,社会组织必须随着他变动。社会组织即社会关系,也是与布帛菽粟一样,是人类以生产力产出的产物。手臼产出封建诸侯的社会,蒸汽制粉机产出产业的资本家的社会。生产力在那里发展的社会组织,当初虽然助长生产力的发展,后来发展的力量到那社会组织不能适应的程度,那社会组织不但不能助他,反倒束缚他妨碍他了。而生产力虽在那束缚他、妨碍他的社会组织中,仍是向前发展不已。发展的力量愈大,与那不能适应他的社会组织间的冲突愈迫,结局这旧社会组织非至崩坏不可,这就是社会革命。”(第186页)这里,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理论,作了比较准确的阐述。
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李大钊指出:“历史的唯物论者,既把种种社会现象不同的原因总约为经济的原因,更依社会学上竞争的法则,认许多组成历史明显的社会事实,只是那直接。间接,或多、或少,各殊异阶级间团体竞争所表现的结果。他们所以牵入这竞争中的缘故,全由于他们自己特殊经济上的动机。”(第187页)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在阶级社会中是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则为阶级间的矛盾与斗争。李大钊在引证《共产党宣言》中作的“从来的历史都是阶级竞争的历史”的论断之后指出:“经济上利害相反的阶级,就是有土地或资本等生产手段的有产阶级,与没有土地或资本等生产手段的无产阶级的区别;一方是压服他人掠夺他人的,一方是受人压迫,被人掠夺的。这两种阶级,在种种时代,以种种形式表现出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现代资本家的,这些生产方法出现的次第,可作经济组织进化的阶段,而这资本家的生产方法、是社会的生产方法中采敌对形式的最后。”(第188页)
李大钊是在中国传播唯物史观的先驱者,他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所阐发的唯物史观不仅最早,而且也比较集中地表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为开拓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时代,奠定了最初的科学基础,《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史上一篇重要历史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