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海及其《中山狼》

康海(1475—1541),明代文学家、戏曲作家。字德涵,号对山,又号浒西山人,沜东渔父。武功(今陕西兴平县)人。弘治十五年(1502)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他与当时专权的太监刘瑾是同乡。刘瑾欲杀李梦阳,他曾设计救助。刘瑾升他为吏部侍郎,他力辞不就。但刘瑾败后,他仍因有党附刘瑾之嫌而落职为民。归家后,以山水声伎自娱。有诗文集《对山集》及《沜东乐府》传世。康海为明代前七子之一。他们主张复古,提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口号,对当时文坛深有影响。康海的戏剧作品,今仅见《中山狼》一种。

《中山狼》杂剧,取材于马中锡的《中山狼传》,叙战国时晋国赵简子在中山打猎,射中一狼,被墨家信徒东郭先生所救,事后却险遭狼害的故事。作品既集中地批判了东郭先生那种敌我不分、善恶不明、毫无原则的温情主义,同时也揭露了忘恩负义之徒的丑恶面貌,宣传了除恶务尽的思想。相传此剧为影射李梦阳的负恩而作。康海既救助李梦阳,而刘瑾败后,康海落职,李却不加救援,故康海写剧讽之。此事真伪难于考定。这部戏的主题集中突出,结构严密,曲辞朴素,具有诙谐、幽默的风格。